剧毒!侥幸!!公司总经理因此进了泰兴看守所!!!

“还按原来的手续走流程!”

“这样真的没事么?你们没有相关的购买凭证和运输证啊。剧毒哎。”

“我们都是老客户了,你按照以往的情况向我卖叠氮化钠不就行了?开票换个名字,开五氨基-1-H-四氮唑。”

近日,一起特殊的案件开庭审理。因为存在侥幸心理,当供应方所在地公安局移送采购方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一案至泰兴市公安局,案件浮出水面。

公司和公司总经理成为被告,而总经理因犯其他罪名(污染环境罪)还在服刑期,从监狱解回再审,目前羁押于泰兴市看守所。

这是一条有毒的推送——罪名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

这个危险物质是剧毒化学品。案件中涉及的叠氮化钠剧毒化学品,是国家名录管控的,外观看上去和盐一样,如果不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购买和运输,会给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购买剧毒化学品如果单位没有危险物品经营生产使用许可证,就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购买凭证和运输证,才能购买到剧毒化学品。如果有危险物品经营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就不需要办理,可以直接购买剧毒化学品。

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拟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另外需要公司的安评和环评,仓库建设要达到GA1002-2012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然后才能到公安机关申办相关购买手续。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是企业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清楚单位所有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的品种、数量,及国家固定的安全防范要求,安监部门要求第一责任人必须取得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资质。第一责任人也必须要清楚企业安评、环评等所有相关涉及安全方面的情况。

以案释法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数量较多的;多次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屡教不改的;既买卖又运输核材料的;非法买卖、运输的核材料被他人利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出于实施其他犯罪的目的,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等等。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涉案单位将面临罚金刑,而之前的环境修复赔偿金还没有到位,可谓亚历山大。

依法办事,该有的证件不能少。否则案发后,后悔都来不及。尤其化工企业,不能为了正常生产铤而走险,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售卖方和购买方都会涉嫌犯罪。甚至会因此影响单位日后的运营和生存。

开公司不易,请依法经营哦

转自泰兴检察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