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资百万合伙成立电商平台,恰逢疫情来袭,加之经营不善,仅8个月100万就亏成20万,合伙难以为继。然而合伙经营范围不清,财务账目不明,是否已经办理散伙难定,各合伙人争执不下,想说再见真的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案情简介】
雄心万丈,筹资百万谋合作
熊某、周某与郑某原本各自经营水果经销行业。眼见近年来电商经营爆火,三人协商抱团成立电商平台。2020年8月,熊某、周某、郑某口头达成协议,通过电商平台合伙经营柑橘、苹果、石榴、脐橙等水果,三人共出资100万元,成立“枝江市某果蔬专业合作社”对外开展经营。熊某、周某将合伙资金注入郑某账户,合作社由郑某管理资金并全面负责经营工作。
天灾人祸,百万电商陷困局
因三人对电商经营不熟悉,加之不久后疫情来袭,交通阻断,很多货物囤积无法售出,电商经营陷入困局。2021年4月,三人进行阶段性对账,发现合作社亏损近八十万,遂将电商平台于不久后注销。
藕断丝连,交叉经营留隐患
虽然电商平台注销,但三人仍继续进行一些业务合作,加之三人在电商平台运行期间又分别以个人身份与其他自然人或组织进行合作经营,这为后期退伙清算留下隐患。
同室操戈,各执一词意难平
2023年上半年,熊某、周某凭阶段性的结算向本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三人已经散伙,并要求郑某退还合伙组织财产结余份额。庭上三人对合伙经营范围、各自经手账目、是否已经办理退伙清算等争执不下。
铁杵成针,兄弟一别天地宽
枝江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真审核了证据,尤其是三人合伙期间在微信群里的聊天记录及账目清单,对于双方争议的合伙期间、合伙之外、盈利亏损的账目一笔笔当面核对。经过近十小时“丝剥茧般”的梳理对账,三人终于确定了散伙时间,并对散伙时结余财产达成一致意见。在此基础上,考虑支付能力,法院最终组织三人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虽然本次合作亏损,但三兄弟最终放下仇怨,当庭握手互道一声珍重。至此,案件宣告圆满结束。
【法官提示】
l 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经营的盈亏,由合伙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合伙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熟人之间建立合伙关系,往往因碍于情面、出于信任等未签订书面合同,由于未将权利义务固定,容易在经营中产生矛盾而反目。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不仅能避免矛盾,还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l 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财务账册清晰透明是合伙人之间信任建立的基础,也是合伙关系稳定的基石。
法官建议个人合伙的各方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做好痕迹管理,并将财务账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方合伙人公示,且合伙人可随时查看财务账册。
l 区分阶段性结算和散伙清算
合伙人通常会定期对前期经营情况进行汇总,这样可以及时掌握阶段性经营成果。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及时的阶段性结算是保障合伙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散伙清算的依据。个人合伙可以依约定解除,也可经协商一致解除。
散伙清算应当厘清合伙财产、债权债务,根据合伙人约定或协商一致办理清算,各合伙人应当明确作出解散合伙的意思表示。
(杨洁、曹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