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了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前期已进行企业名单公示。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信息补录系统已开放(http://www.ssme.sh.gov.cn/),请企业于3月2日(周四)前进行信息补录(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补录)。逾期未进行网上补录的企业视作放弃认定,将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上剔除,取消申报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66786319
宝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各街镇、园区、平台公司联系人名单
创新型中小企业补录操作说明
01
打开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public/login!init.do,点击网上申报—创新中小申报
02
登录时通过一网通办登录
03
登录后点击创新中小申报,填写信息并提交
04
如果登录后跳转到一网通办首页,可以从以下界面找到链接进入服务云首页
常见问题
●问题:点击申报系统提示:“本批次为创新中小申报补录批次,您不是创新中小认定企业,暂不能填报!”无法录入怎么办?
✔回答:企业如果在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前已经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且在有效期内,无需参与此次补录。若企业不是专精特新企业,请咨询区里。
●问题:去年申报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怎么办?
✔回答:企业通过一网通办登录进行申报,系统会自动匹配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系统匹配的企业名称和最新名称一致,和去年申报时提供的不一致,不影响申报。
●问题:补录需要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和去年申报时提交保持一致?
✔回答:是。
●问题:附件15是指什么材料?
✔回答:是指去年纸质材料中的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来源:上海宝山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