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汽车8月7日讯,据商务部网站今日消息,长城汽车与宝马新设合营企业案已进入商务部反垄断公示期,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6日。
其中,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信息显示,新合资公司应满足: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今年7月10日,长城汽车与宝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下称“宝马控股”)签订《关于设立光束汽车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拟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共同出资17亿元成立合资公司光束汽车有限公司(Spotlight Automotive Ltd.,下称 “光束汽车”),双方各持股50%。光束汽车规划标准年产能为16万辆,投资总额51亿元;其中,长城汽车与宝马控股分别出资8.5亿元,其余投资金额由合资公司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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