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开车上路最怕不是耗油,而是停车,这事吃亏的人不少,可以说已经被我划入用车成本这个开支里面去了,驾照连续三年没有扣过分,但罚款交过两三千,全部是违章停车,吃亏最多的是一个路段同一位置被连续罚了五次,没办法,乖乖奉上一千元!
最不能理解的就是“禁止长时间停车”这个标识!到底“长时间”是多长时间?
其实这个是没有明确标准的,交通法也没有明确规定时间,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但是,如果你人离车几分钟发现被贴单子了,那么我告诉你,你并不冤枉。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临时停车指的是:人不能离车,车不能熄火,“即停即走”才算临停。所以不要以为你就离开几分钟就冤枉了。
那么如果要临时停车该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l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l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l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l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l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l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虽然有规定,但这个主要根据交警的判定,因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没有明确指出所谓的“长时间”究竟具体是多久,这个“长”的概念是非常宽泛模糊的,所以各地都有自己的解读。
除了黄色虚线,我们更要记住这种黄色实线,既要罚款又要扣分!
去过日本的朋友说:在日本经常会看到一些穿制服的老头,一般两人一组,在街道上巡视,这些人是负责检查违章停车的。如果发现有人在禁止停车区域停车,他们会拍照记录,但是会在原地等候十分钟,如果此时车主回来,只要把车开走就不会吃罚单,如果超过十分钟还没回来,照片就上传到交通违法监管系统了,车主将收到违章罚单。这个管理方式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对于一些办急事短暂停车的,还有一定的照顾,当然你得在十分钟内办完事开走。
总之,因为这个判罚主观意识太强,现在学到一个真理,管他虚线实线,管他长时间还是短时间,能不开车尽量别开,非得停车找停车场,走几步路就能赚二百块!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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