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雷行动2023”以来,四川省江安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检查时,发现普遍存在电动自行车与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产品合格证上车辆简图不一致等问题。
为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引导销售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从根本上消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近日,江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江安县公安局召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约谈暨培训会,40余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领学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7761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GB 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从标准入手、从产品指标的安全性设计上讲解为什么不能拼装、改装;从标识、铭牌、认证、外形图等角度讲解了如何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进货查验,如何履行销售者义务。同时,现场发放了电动自行车经营活动政策告诫书,宣传《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内容,要求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进货查验,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拼装改装。县公安局以江安县2022年非机动车安全事故为例,以案说法,要求各销售单位要遵纪守法,要有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道德理念,诚信守法经营。
会议强调,本次培训是为了更好地落实“首违不罚”,大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业秩序,从源头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约谈及培训会后,监管单位将开展严格执法且长期坚持,以正市场不正之风。
此次培训会受到了销售商的普遍好评,一致认为“首违不罚”和普法宣传贴近民意,将积极整改并长期坚持,全力落实好主体责任。(作者:田恩敏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