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国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建设迈向规范化的新台阶。山东身为农业大省,始终走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建设的最前线。2023年8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路径探究”团队走入山东省内多个人民法院,开展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
团队首先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平台,对有关农村产权交易的相关纠纷进行了了解。根据农村产权交易相关的案件数据,工作人员介绍到,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的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逐步完善,因集体产权流转交易产生的相关纠纷也在逐年减少。但是,随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改革的不断深入,政策的陆续出台,前后政策的衔接问题以及各部门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协作配合问题仍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考量进行解决。此外,因集体产权确权问题而产生的流转交易纠纷在此类纠纷中居于多数,对于集体产权的确权任务应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团队基于访谈提纲,结合有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事项和司法实践,对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工作人员介绍到,法院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中主要承担着积极化解纠纷的工作。人民法院始终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坚持调解优先,协调有相关纠纷的民众之间、民众与行政部门之间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对于负有相关职责的行政部门,人民法院督促其积极履职,拿出切实解决方案,把解决民众问题放在首位。
团队还向工作人员了解审理有关案件的规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相关纠纷大部分为行政纠纷,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审理有关案件时,在严格依据法律和有关行政条例的基础上,更是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希望有关部门能借鉴外地解决流转交易纠纷经验的则借鉴外地解决方案,力争帮助民众在庭外化解纠纷,实现民众权益。由于庭上当事人双方出示的有关农村产权交易的法律与行政条例较多且分散,审判员会在当庭询问双方当事人之外,在庭下进行详细调查和理解。
对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希望能够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为各地制定的行政条例提供一个基本的法律规制。此外,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合作,积极履职,共同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规范化发展。(许桐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