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佰制药遭证监局处罚:虚构合同协议套取资金3294万给董事长买家具

益佰制药(600594)6月11日晚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窦啟玲等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贵州证监局在对益佰制药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通过与第三方签订虚假工程合同或协议,套取公司资金3294.87万元。其中,套取募集资金1749.07万元,套取自有资金1545.8万元。上述资金被安排用于购买家具、家装用品等,收货地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窦啟玲在北京和贵阳的住所。

通过上述虚假工程合同或协议,益佰制药2013年虚增固定资产270.93万元、虚增在建工程1510.49万元,2014年虚增在建工程1513.45万元,导致公司2013年至2018年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真实。

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窦啟玲、王岳华、张林生、郭建兰分别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监事、财务总监,主导或参与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此负直接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第二条等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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