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9-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9】76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关注函内容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与周发章、赵利东等18名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股东于2016年9月29日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以及你公司与周发章于2017年11月13日签署的《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协议》,周发章、赵利东等18名股东承诺智航新能源2016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1.36亿元,周发章承诺智航新能源2017、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亿元、4.2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2016-2018年度报告数据,智航新能源在2016-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46亿元、2.5亿元和-7.544亿元,2017、2018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相关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周发章应向你公司补偿10.098亿元。截至目前,周发章尚未向你公司偿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我局提请你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周发章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你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二、备查文件

《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9】76号)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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