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监管很重,注意事项要牢记

在二手房市场交易过程中不管你是一次性付款还是贷款,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到房产交易过户完成,一般需要1至3个月的时间,房产交易中存在“先付款还是先过户”的问题,只有采取资金监管才是真正确保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资金监管的目的就是确保您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及时拿到房款,实现“钱证两清”。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时资金监管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所需的材料:

1、核实及确认收款人与预留收款卡的户名是一致的。

2、保留近期使用过的银行卡,以保证该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避免因银行卡消磁、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超限等情形,影响您及时收取房款。

3、收款卡应预留沈阳本地银行卡,如预留异地卡收款需预留开户行。不可使用信用卡收取已售房款。

4、在您没有收到全额监管房款前,切不可将预留的银行卡进行升级、销号等操作,以免影响您及时收取售房款。

5、买方如果申请贷款,卖方在收到首付房款后,不要对收款卡进行升级、销户等操作,否则,除了不能及时收到贷款部分的房款,还要再次往返于资金监管窗口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6、一次性交付房款及买方申请市公积金、铁路公积金贷款的,卖方可预留任意一家银行卡,用于收取房款。

7、买方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卖方要预留建设银行的银行卡收款。

8、买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请领取房证后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9、买方在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的,卖方要预留贷款银行的银行卡收款。

10、买方在刷卡前请确认所持银行卡的日消费额度,如有上限,请先到银行取消消费额度限制,再存入房款。

11、申请贷款的客户请务必保管好首付款存入POS机刷卡小票,贷款审批时需提供给银行。

12、单位购置房产应以本单位转账方式存入监管房款,如户名与购房单位不一致,应提供书面说明。

13、出售单位产权的,应预留本单位收款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14、交易成功,卖方即能收到房款,买方及时取证与否不影响卖方收取房款。买方所持有的《受理凭证》上载明的取证日期就是监管房款的到账时间(个别银行贷款未能及时发放的除外)。

15、银行卡开通手机短信通知功能的客户请注意短信提醒;未开通短信通知功能的客户,可自行到就近的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查询房款到账信息,您持有的银行卡背面均印有客服电话。

16、买卖双方均需妥善保管《资金监管确认书》。

17、如需办理解除资金监管手续,需双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共同到资金监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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