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房地产金融风险正在快速积累,但总体可控

6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创新工程重大成果《中国城市竞争力第17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保障在惠及民生方面作出了重要的创新探索。同时指出,目前金融机构的房地产金融风险在加速积累,但总体而言,金融风险依然在可控范围内。


图片来自CNSPHOTO


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7年,全国共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6445万套以上,建成5000万套保障性住房,1.5亿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得到解决。累计有9000多万户城镇家庭通过实物分配、货币化补贴等方式获得住房保障。2011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99万套。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明显缓解,住房保障范围也明显扩大。

同时,各地积极探索解决人才安居乐业的住房民生问题,各地积极探索各类优秀人才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模式、方法和措施。将农民工、新市民住房支持和住房保障列为惠及民生的重点。住房保障制度由“保基本”向“促发展”转变。

报告指出,目前居民部门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正在上升,但尚未出现大的金融风险,与国际水平比较,中国居民的负债比率仍相对较低。

同时,伴随着房地产行业贷款数量飙升,商业银行杠杆率在近几年中一直处于上升通道,由2016年3月的6.4%小幅上升到2018年12月份的6.73%。另外,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在经历了一轮下降之后又开始进入上涨态势,从2011年9月份的0.9%上涨到2018年12月份的1.83%,增长了近一倍。由于房地产贷款数量持续攀升也对商业银行有关金融指标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商业银行杠杆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持续上升,导致企业部门的房地产金融风险和金融机构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正在加速积累,但在总体可控范围内。虽然商业银行的存贷比、杠杆率和不良贷款率都有所上升,但是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基本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这说明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随着房地产市场火热度上升而升高,但总体风险是可控的。

对于房价,报告显示,房价对企业流动性风险存在双重影响,部分省份存在较大的企业流动性风险。据悉,当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时,企业流动性是比较安全的,不会出现偿债问题,但当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时,企业就会出现偿债问题。报告通过对2016年各省份的流动比和速动比对比,可以发现辽宁、陕西、黑龙江、河北、云南、甘肃、内蒙古、宁夏、新疆、山西、青海等省份企业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与此同时,上海、福建、广东、湖南、河南、北京、江苏、浙江等省份企业具有较好的流动性。

(新闻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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