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票及贴现业务 云南富滇银行被罚20万

6月24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开票及贴现业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企查查资料显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为洪维智,1998年8月3日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国际结算、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和付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经营)。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采写:南都实习记者 高沛通 蒋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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