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期满暨股票停牌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向除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以外的公司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7,9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要约价格为10.75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2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日之次一交易日起32个自然日,具体为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4日。

本次要约收购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而筹划的,目的为: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与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截止2019年6月24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因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6月25日开市起停牌,待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复牌。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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