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19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公司现对《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之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表:

现就“信用证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和“质押银行存款”相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信用证保证金

相关说明:进口信用证结算是公司主要原料采购结算方式之一。为保证信用证的及时开具,按银行政策需要预存部分保证金后方可开立,信用证保证金在对应的信用证支付后,到银行柜台办理划转手续后,转入一般银行存款账户。为与一般银行存款区分,将该保证金作为其他货币资金核算。信用证保证金可以是3个月、6个月等定期,也可是活期存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信用证保证金6,231,147.79元已到期,保证金项下信用证款项均已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可随时转至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属于公司可以随时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信用证保证金6,700,000.00元项下信用证尚未到期,到期日分别为2019年1月2日及2019年1月8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公司上述尚未到期的信用证保证金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符合现金等价物的标准,且到期后公司已支付保证金项下信用证款项,到期日后该保证金可随时转至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因此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其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处理。

二、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相关说明:公司业务以出口为主,为减少汇率变动风险,公司择机进行远期结售汇操作。根据银行政策,做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预存一定比例的远期合约保证金。鉴于汇率变化很快,为及时锁定较好的汇率,公司在银行预存远期结售汇保证金,远期结售汇合约到期日交割完成,到银行柜台办理划转手续后转入一般银行存款账户。为与一般银行存款区分,将该保证金作为其他货币资金核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尚未交割的远期合约,保证金2,144,305.97元对应的远期合约均已交割,相应的保证金可随时转至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属于公司可以随时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远期结售汇保证金2,707,425.00元尚未到期,到期日为2019年1月10日,该保证金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符合现金等价物的标准,到期日后该保证金可随时转至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因此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其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处理。

三、质押银行存款

相关说明:Biosensors Europe SA在各政府投标过程中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该质押保证金20,466,753.76元用于银行提供资金证明,随着投标项目的完成,相应保证金可随时收回。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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