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全面铺开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罗勉 近日,汕头市人社局举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培训班,标志着汕头市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全面铺开。

此次启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主要是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适应、与国有企业发展不适应、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不适应等问题,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将工资分配从单一的与经济效益挂钩优化为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对标、能增能减,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已列入国务院重点督办事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国企工资总额,主要包括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分类明确工资总额基数、分类选取联动指标、完善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机制、设置调控线建立市场对标机制。

据悉,届时将由各个企业自主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并通过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后予以实施。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总额预算,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主管部门负责清算。届时人社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同级国企监管部门报送的工资改革实施办法,并落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备案,定期对市属企业执行国家和市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改革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确保此次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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