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违规 中国邮储银行沈阳市分行被罚20万

6月26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被辽宁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企查查资料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负责人为丛树枫,2008年3月10日在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采写:南都实习记者 高沛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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