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考核央企突出稳增长目标

本报记者 张一鸣

上周,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央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将中央企业净利润、经济增加值的一档目标设定为增长7%以上或者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贾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业绩考核定7%的目标是为了突出稳增长,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央企利润能不能实现7%以上的增长,对国家财政上缴,包括整个经济形势好转都有很大作用。

不久前,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今年是新办法落地实施的第一年。新的考核办法将利润总额替换为净利润指标,并对经济效益考核目标实行分档管理。

国资委的人士说,新的考核办法进一步突出效益效率、创新驱动、实业主业、服务保障等考核导向,着力引导中央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加快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这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经营业绩目标,在消化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和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等政策性减利2000多亿元的基础上,2019年度中央企业净利润目标比上年增长9%。

新的考核办法同时构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核体系,调整优化了任期考核指标,在保留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作为基本指标的同时,将总资产周转率替换为全员劳动生产率。2019-2021年任期,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加权平均为111.9%,中央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目标48.8万元/人,要素投入产出效率进一步提高。新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了科技创新考核力度。一是健全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对工业和科研等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年度和任期均设置科技创新指标;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计算净利润、经济增加值等经济效益指标时,将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三是加大科技创新考核奖励,对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在年度中给予考核奖励加分,在任期中予以通报表扬;四是鼓励探索创新,对企业因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考核上不作负向评价。

贾涛指出,新的考核目标突出创新,尤其提出央企要突破“卡脖子”的技术,对影响经营业绩的研发,按照三个区分划分,不作负面评价,表明鼓励创新的态度。

此外,国资委加大了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考核支持力度。对重点涉煤企业设置去产能任务指标;对结构调整任务重的企业设置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等指标;对两金规模和占比较高的企业设置两金压控指标;继续将资产负债率管控纳入全部中央企业业绩责任书;对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任务较重的企业,在责任书中增加约束性条款。对企业因消化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重大结构调整和重组,预期对业绩考核产生重大影响的,在考核目标确定时给予了实事求是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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