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19-052
债券代码:113529 债券简称:绝味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09元,共计募集资金80,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059.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775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更加规范、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设立的IPO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5000094671934),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余额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在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销户时该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结算的利息将一并转入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事宜。
上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设立的IPO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5000094671934)销户后,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失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将重新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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