尬聊!企业负责人的财务认知和财务宝宝们的距离有多远?

宝宝们,看看以下场景是不是你们都很熟悉的画面?也是你们不能言说的痛!

一:财务负责人不懂财务知识不可怕,不懂只要愿意学习问题不大。

场景一:大老板:不是说去年我们是亏损的吗?怎么汇算出来还要交税?小会计你怎么搞的?

小会计:老板啊,汇算是在会计的基础上,按税法的要求来汇算企业的税收啊。企业所得税预缴,是按照会计利润计算缴纳。而会计与税法存在很多差异,所以每年结算后就需要对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税法和会计的差异啊。

小会计:比如业务招待费的扣除、福利费的扣除、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扣除等等,都会形成会计利润与税法利润的差异,应进行纳税调整。

大老板:不要说了,整这么麻烦。就是会计和税法两个口径呗。

场景二:大老板:小会计,网上说什么月饼税,是发月饼需要缴纳个税吧。那快端午节了,我们公司发粽子就不需要纳个税吧?网上没说粽子税啊。

小会计:老板,按照网路上的说法,还有辣条税。哈哈。税法上没有月饼税这个税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了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第十条也提到:“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以税法上不管是发月饼,发粽子,发辣条,都算是受雇取得的实物,依据以上规定,企业发放月饼,粽子,辣条给本企业职工,应按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月饼,粽子,辣条)的金额并入发放当月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老板:你天天除了背条文,你还能干什么?其他企业都如实缴纳了?你再看看,理论要和实际结合。

会计哭丧着脸走出去,喃喃自语,这不是理论和实际集合的问题,是龟腚!

场景三:大老板:我这个月销售出去的货物一分钱都没收到,小会计怎么算出来我还要缴纳这么税?

小会计:老板啊,纳税义务发生就需要交税啊。

小会计:老板你看比如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纳税人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老板:那这个月我一分钱没收到,税法上认定我有纳税义务发生了,那我还要去借款交税?

场景四:大老板:老板上了MBA的课程对会计知识懂一些,看到小会计做出口退税,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小会计你分录做错了吧,怎么出口退税不算收入呢?

小会计:出口退税实质是退购进环节的进项税,因有退税,所以购进环节的成本低了。退的税金是你们已经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当初交进项税时,没有入成本与费用,不影响损益,现在退回来,也不影响损益。

大老板:给我们非专业人士解释专业问题,你能不能不要弄这么多专业词语?大白话不行?

场景五:大老板:会计你们税务上不是说“以票控税”吗?增值税不是说可以抵扣进项吗?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我也取得了发票那为什么我买给大家吃的辣条怎么不能抵扣呢?

小会计:税法龟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因此没有销项税额,其相应的进项税额也就不能抵扣(否则相当于退税)。

大老板:怎么这么多龟腚!你就不能说点我能听懂的话,天天用龟腚来吓唬我,我是农大的,不是厦大的。

二: 最怕不是财务负责人不懂,是其他人告诉财务负责人错误的财税知识。

人最顽强的是意识,同时最顽固的也是意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一些中小企业的老板都逐步开始建立这个意识。一类老板没有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其底层逻辑是,在整体违法,个别被抓的环境下,如何“多快好省”的赚取其个人腰包,出现税务危机后,找有关专家堵塞漏洞,通过熟人关系去公关,找人铲事。第二类老板是本来没有税务风险意识,后来不知道怎么着,头脑中就建立起税务风险意识,但是一听这些意识,你可能要错愕,错愕的不是还有这种操作,而是这种操作确实其他企业也都在操作,且老板竟然认为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筹划大法。为什么我们常与一个人争辩,一点不知道的人和只知道一点的人,我们往往在只知道一点的人面前完败。我们这些小会计,面对第二类的老板,不管是什么向上管理,还是什么换位思考,还是什么管理大法,面对懂一点税务套路的老板,我们会计束手无策。此时会计人如何做到自处,这真是个魔幻现实主义的话题。

老板套路一:大家都这么做法

税案: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下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地税稽罚[2017]31 号)。 有关情况如下:

一、处罚事项 2012 年至 2014 年期间,公司以报销费用形式发放员工绩效奖金 93,437.28 元,计入“管理费用”账户,未并入员工工资所得代扣代缴个税,上述违法事实依法追缴个人所得 税 14,629.46 元。 二、行政处罚决定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决定对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处以 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7,314.73 元。

老板筹划法分析:

关于员工个税以报销形式的掩耳盗铃式税术大行其道,如果非要从根上说,究其个税税制的不合理性。关于个税税制以及未来个税的走向有太多的文章作探究,也不是本文方向。本文主要是以微观角度,以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角度来浅析此问题。笔者很早前曾在一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就员工以以报销费用形式发放员工工资、奖金、绩效问题,向公司负责人提出此类税务风险问题。负责人说:“我经历了那么多会计,怎么没有一个人跟我说这个有问题呢?”然后负责人接着说:“如果存在问题,我知道的其他公司都这么操作,也没见谁家出过问题啊”当时本人确实是一脸懵逼,无言以对。在笔者向负责人反映此问题后,公司销售总监得知此事情后,直接在员工大会上就此时向财务部及本人发难,其大概意思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会计人不能一根筋,财务部是服务部门,而不是阻碍企业经营发展的障碍”这种所谓“变通”的思维,这种所谓“灵活”的说法。完全是法盲的观点,以及对财务的偏见。后续此问题发展为,要不笔者调换至其他分公司,要不就是因不能采用报销形式导致增加的个税由企业承担。后来这个问题因销售部门意见太多,不了了之。可是事情还没完,最后此问题却因为销售部门一员工问题,直接将以报销形式发放工资绩效的方式,举报到税局。最后老板的税务套路,在法律面前都是自话自说。

其实这件事延伸到企业税务管理中,我们很多所谓的老会计,总是以自己的所谓掌握的潜规则行事,以为自己是在给企业节税,其实是在给企业埋雷。而且更吓人的是,我们会计人员给老板无形或者有形的灌输了这种错误的税务意识,且这种意识一旦在老板头脑中扎根,可能其他人员用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就算后来纠正了老板的错误观点,老板还会告诉一套江湖套路:“中国的事情,是普遍违法,个别执法,大家都这么做,税局只要根据二八罚则,管好20%的大企业,80%的税收任务就完成了,对于我们这些小企业税局管不过来。”对于这套夹着这政治经济学、江湖法律论、蒙古大夫税法、西方“二八”管理学理论的套路,我竟无言以对。

老板套路二:万事发票搞定法

税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济南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济地税稽处[2015]90 号)、《济南市地方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地税稽罚[2015]85 号)。现将有关内容公 告如下: (2)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在经营中对往来客所送的纪念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及《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1】50 号)的规定,应按“其他所得”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老板筹划法分析:

关于以上税案,实务中就笔者曾个人经验,造成企业对某方面税务问题的遵从度极低。原因很多,排除会计对于税法认识不足之外,其更多的是老板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关于老板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又分为几种,第一种是税法这么规定完全是干扰企业日常经营,我企业送给客户的礼品,然后还叫客户给我交个税?这个制定这个税法的人,完全是不懂商业逻辑以及中国的人情社会。第二种是交什么个税,客户又不是我们的员工,再说了就算是员工,有了发票还能筹划成不需要交税呢?第三种是你们税法不是以票控税吗?我有了发票还代扣代缴什么个税?我知道工资是没有发票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就算你们说发票写礼品容易被税局查到,那下次取得发票小心点就是了。老板们的第一种观点,我们可以说是法盲的观点,第二种第三种就是完全对于税务的错误理解。甚至这种观点,不知道老板在哪道听途说得来的,然后把我们会计也给忽悠晕了。然后会计人员自己在心里嘀咕:“是啊,老板都知道我们国家税收征管是以票控税,是啊工资要计税是不是发票的也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啊送客户的我有发票了,那么我应该直接可以所得税前列支了啊。”这嘀咕的背后,我们一看,这完全是老板这个外行把“内行”给绕晕了,把个税,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以票控税混为一谈。

其实以上问题,只是万事发票搞定法的一个缩影。很多中小企业老板,可能对企业会计与税务的认识,只停留在发票这个层面。会计嘛,不就是开开发票,收收发票,检查检查报销发票。部分老板认为税务局干的事,就是事前管理领取发票,事后查企业使用发票,认为税务局就是发票局啊。于是乎老板的意识中,认为税务的事情只要搞定发票,就可以搞定一切事情啊。老板税务认识是:没有发票嘛,那就找发票啊,没有合规的发票,那就找合规发票代替嘛。想少缴税嘛,收入方面那就不开票或者推迟开票嘛,费用支出方面那就多拿票,拿多票嘛。老板这套发票控税的理论,俨然成了其控税的万有发票罚则。

笔者曾经被老板们面试过,老板直接上来就是问,你税务筹划能力怎么样?作为读过几本书,对自己几斤几两是有自知之明的小会计。对于老板提出的筹划问题,我很谨慎的回答到:“没有做过特别筹划项目,而是一些税务风险的规范操作过”。老板一听一脸嫌弃,心想人力资源部,财务经理级别怎么考察的。我见老板此表情,顺势说了一句:“可以具体说下,公司需要筹划哪个方面的业务”老板说:“我们公司一些业务没有发票,你如何筹划”我当时扯了一堆的税务风险管理,税务合法合规的事前规划等。只见老板直摇头说:“没说到点子上”。老板自己说:“估计你也奇怪,一个老板怎么问这些问题,因为我以前就是会计出身的,后来自己出来做事,所以我对财务还是很重视的,尤其是筹划能力”老板继续说道:“你以前干过的企业,没有发票的情况,不是找其他发票?或者在高级的一点筹划不是找其他人身份去税局代开发票?” 我这一听一脸懵逼,两眼无光。当时心里想着,老板原来要的是这种操作啊,这种无中生有的代开发票还成为老板心中的高级筹划了? 不知道这个曾经的会计,今日的老板,他的这种财税思维是怎么养成的,但是我肯定知道,他的思维会影响他们企业里更多的会计。

在实际工作中你们还遇到什么奇葩的老板,欢迎大家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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