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锌业股权之争宏达股份完败 其名下部分房产将被拍卖

宏达股份再次收到不利消息。宏达股份(600331)6月28日晚间公告称,收到云南省高院执行裁定书,将拍卖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

宏达股份再次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

公告显示,案件(红星新闻注:金鼎锌业股权之争)已到执行阶段,涉及金额15.7亿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案件的相关损失公司已在2018年年报中予以反映。

因合同纠纷,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金鼎锌业四家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政局、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原告起诉宏达集团和公司。云南省高院采取财产诉讼保全,于2017年1月冻结了公司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

云南省高院一审判决宏达股份败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公司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亿元后,公司向金鼎锌业支付10.74亿元;由宏达集团和公司共同负担一审受理费和保全费609.33万元,由公司负担二审受理费520.21万元。

2019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院执行裁定书,解除对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的冻结,将金鼎锌业100%股权分别办理至四原告名下。

2月2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扣划公司银行存款2.1亿元;6月28日公司再次收到云南省高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公司名下部分房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住房1套面积140.73㎡;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商业用房、办公房、车库面积26739.79㎡;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房屋1套面积873.28㎡。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鼎锌业股权之争以宏达股份完败告终。金鼎锌业拥有亚洲储量最大、世界储量第四的云南兰坪铅锌矿。此前宏达股份拥有金鼎锌业60%股权,并成为宏达股份的“利润奶牛”。如今宏达股份已彻底退出金鼎锌业,国企云南冶金集团取而代之成为大股东并持有51%股权。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编辑 包程立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