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发改委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中方控股限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清单于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放款外商投资准入。于文化领域,清单取消了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中国将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动摇,持续推进放宽市场准入。(AI财经社丨黄云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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