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7月8日消息,蚌埠银保监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因贷款发放后未采取有效手段持续监测借款人账户进出情况,未及时发现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被罚款50万元;责任人胡永泉、陈文添、徐从荣、王成英被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如下:
来源: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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