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3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东霍尔果斯嘉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或“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霍尔果斯嘉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科投资”)的通知,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49,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2019年6月11日除权前为1,345,400股备注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①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进行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股本由121,103,182股变为157,434,136股。

2019年7月8日,公司收到嘉科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7月8日,嘉科投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均为除权后价格及数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嘉科投资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嘉科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嘉科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嘉科投资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嘉科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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