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项目标准及评估怎么理解?专家给你“指点迷津”

日前,《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在贵安新区召开。会上,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贵安新区管委会联合发布《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该标准及办法”)。就其中热点问题,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港管委会副主任蓝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该标准及办法发布对贵州省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意义?

答:该标准及办法是推动贵州省绿色产业、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该项工作的完成,意味着我省拥有了自己的绿色金融项目标准,标志着绿色金融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是我省绿色金融和绿色金融试验区工作推进过程中重要的里程碑。

以该标准及办法为基础,我们就可以建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绿色金融项目库的建设,建立常规性的绿色金融项目发布机制,定期举办绿色金融项目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会,吸引国际国内绿色资金支持贵州省的绿色发展。而且,中央和地方政策的支持也有了基础和依据。

问:绿色金融如何服务贵州绿色转型发展?

答:该标准及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较好地结合了国家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并因地制宜地结合了贵州省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如: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的“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包括:基础能源产业、清洁高效电力产业、新型建材产业、现代化工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础材料产业、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健康医疗产业等十大产业。该标准及办法在编制过程中,较好地结合了除优质烟草产业以外的九大产业。根据贵州省的绿色产业特色,新增了生态旅游、绿色数据中心、绿色运输、绿色非公共交通、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绿色产业。

问:该标准及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答:该标准及办法由《贵州省绿色金融重点支持产业指导性标准(试行)》、《贵州省绿色金融支持的重大绿色项目评估办法(试行)》两部分组成。

《贵州省绿色金融重点支持产业指导性标准(试行)》是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基础和大纲,从金融化、属地化、实操性、国际化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丰富,明确了贵州省绿色金融重点支持的产业,制定了绿色金融项目应达到的基本绿色标准。

该标准及办法建立了绿色金融项目的评估标准及程序、绿色金融项目纳入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库的流程、重大绿色金融项目评估认证办法及流程;建立了绿色金融项目及重大绿色金融项目资金投放后的跟踪管理机制,以强化投后监管,对项目建成后的绿色效应进行跟踪监督管理;明确了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评估中心专职负责的评估工作。

问:该标准及办法如何定义重大绿色金融项目?

答:该标准及办法是在已通过绿色评估且纳入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库的项目中,将具备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绿色金融创新具有可复制和推广价值等特点的项目列为重大绿色金融项目。重大绿色金融项目将得到重点评估、扶持和推广,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财政优惠、政策扶持、优先审核、金融重点支持等。

通过对重大绿色金融项目典型案例的扶持,使先进的绿色技术得以推广,创新的绿色金融工具得以广泛运用,使贵州省在绿色金融扶持下培育起一批绿色龙头企业,建立起一批绿色产业集群,引导贵州省绿色金融与国家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相结合。

问:该标准及办法有哪些特点?

答:该标准及办法有五大特色:

(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制定标准,体现贵州的地方特色。

如: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较好地结合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的“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 增加了生态旅游、绿色数据中心、绿色运输、绿色非公共交通、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绿色产业。

(二)在方法学上采用“指标体系法”和“环境效益评估法”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导项目业主对项目进行绿色设计。

绿色评估标准从方法学上,主要有“环境效益核算法”和“指标体系法”两种方法。“环境效益核算法”是指专家团队根据不同行业相关环境影响因素设定参数权重,设计计算模型,通过评估核算得出环境效益值,根据环境效益值评定绿色属性。该方法的评估能够区分项目的“深绿”和“浅绿”,但无法客观地体现绿色与非绿的边界,因为其评估方法复杂,不具备公开、清晰、通俗易懂的特点。“指标体系法”是指直接提出不同行业的绿色项目需要达到的具体指标,公开、清晰、通俗易懂,但不能评估“深绿”和“浅绿”。我省的标准运用两种方法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三)增加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吸引国外资金

为更好地吸引国际绿色金融资金,本标准开创性地梳理和对标了国际通行或认可的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界定标准,将国际通行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相关标准与国内标准进行对标,选取高于国内标准且国际金融机构普遍认可的国际标准,形成我省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国际标准部分,使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互相配合,以更好地吸引国内资金和国际资金。对于国际重点关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增加了国际绿色金融标准。

国际部分的标准制定,主要参考香港品质保证局绿色金融标准(GFCS)、赤道原则(EP)相关标准以及多个国际通行或认可的行业标准,并借鉴气候债券标准(CBI)、绿色债券通用标准(GBP)的行业绿色界定方法;另外,国际标准组织(ISO)、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等权威标准化组织为世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方案,为减缓气候变化提供了技术途径,因此,本标准国际部分参考了上述组织的标准文件。对于具有显著环境正面效益的“纯绿”产业,本标准国际部分主要运用ISO、IEC、IEEE等组织制定的国际通行或认可的行业标准对相应产业的行业活动进行规范。对于一般产业的绿色界定,本标准国际部分则运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或国际通用行业绿色标准对其进行规范评估。例如,绿色建筑,我们不仅规定以住建部发布的二星级建筑作为绿色金融项目评估标准,同时对标美国LEED、英国BREEAM、香港BEAM等国际绿色建筑标准,形成绿色建筑的国际标准指标。

(四)遵循定量标准为主、定性标准为辅的原则,让标准更具备实操性

主要采用有具体评估指标的定量标准,以确保标准的客观性和公允性,便于实际评估工作的开展。对于目前没有定量标准的相关行业,则采用定性标准进行环境、生态或绿色相关的描述,以规范和约束项目绿色属性。

(五)强调“绿色功用”,重新进行产业分类

本标准以性质接近的产业根据“绿色功用”的不同进行归类和划分,将绿色产业分为七个大类,包括:生态利用产业、绿色能源、清洁交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循环利用、城镇及园区绿色升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30个二级分类和100个三级分类,共计110类。

来源:贵安新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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