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养老金体系重构,养老保障三支柱不断固化

养老金体系是一国老年人体面养老、有尊严地生活的制度保障,同时,它也是发展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养老金体系是由公共养老金计划与私人养老金计划所构成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可割裂。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期构建更加安全、高效而可持续的养老金体系。

一、世界人口老龄化及原因

除了部分经济落后的非洲国家外,无论是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它们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和冲击。世界养老金体系正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考验,如何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障体系,如何提高现行养老金体系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研究的课题。

据联合国及OECD预测,全世界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将从2015年的8%增长至2050年的18%;全世界7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将接近于现在65岁以上人口比例(8%)。作为发展中人口大国的中国,同样步入了老龄化社会。早在2000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首次突破10%,达10.46%;65岁以上人口占比恰好为7.0%,两个指标双双同时达标“老龄化社会”。2014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上升为15.54%,6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0.06%,明显超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寿命不断延长,以及生育率在低位徘徊,是加剧人口老龄化的最重要影响因素。

人口寿命不断延长,是社会生活水平及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的结果。预期寿命大幅提高,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成就之一。20世纪50年代初,全球总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仅46.5岁,半个世纪以来,人类平均寿命已延长了20多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意味着老年人所占比重就会大幅上升,这是人口老龄化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

总和生育率(Totalfertilityrates)是指育龄妇女终身平均生育的孩子数。这一指标的下降,也是导致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大约有55个国家的总和生育率高于3,它们绝大多数都是非洲国家。在全球224个国家或地区中,总和生育率低于2的国家或地区共有98个,其中,中国大陆总和生育率只有1.55,我国香港1.17,台湾1.11,澳门0.93。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以及总和生育率下降,其结果必然造成“少子高龄化”问题更加严重,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攀升,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人口老龄化给各国经济和社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少子高龄化”的直接后果是劳动力供给不足,劳动力价格上涨,雇主用工成本将会大幅上升,将导致经济潜在增长力降低。同时,由于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国内的生产和服务也随之减少,导致投资和消费低迷,企业和家庭收入也将随之降低。此外,人口老龄化将导致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养老金给付的财务负担及老年贫困压力日益加大,而且人口老龄化将会直接影响现收现付的养老金筹资方式,即使是缴费确定型计划也会受到较大冲击。

二、养老保障三支柱架构不断固化

三支柱,也称三条腿或三层次,它是当今世界各国养老金体系最流行的结构。“三支柱”养老思想最早是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于1934年提出来的。二战后美国学者将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概括为“三条腿的板凳”,以示坚固稳健之意。1994年,世界银行主张构建“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它与美国人的“三条腿”理念是完全吻合的。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界开始出现“第四条腿”的提法,他们将“退休后继续工作”作为第四条腿,但其本质仍应归属第三支柱。2005年,世界银行建议设立非缴费养老金、缴费养老金、个人储蓄账户、自愿性储蓄、非正规的保障形式等“五支柱”老年收入保障模式。这是对三支柱的进一步分解与细化。

不过,对三支柱的分解与细化,无论是五支柱,抑或是十支柱,但归根结底,它还是三支柱的本质与内核,其责任主体分别为国家、雇主和个人。只要正确理解了三支柱的本质与差异,就不会混淆五支柱或十支柱的分类与归属。

第一支柱计划是由国家发起设立的、各类缴费型或非缴费型养老金保障计划,通称“公共养老金”计划,其主要特点是:国家设立、广覆盖、保基本、国家财政兜底,其作用是底线保障。

第二支柱计划是由雇主(含工会、行业协会)发起设立的、各类DB型(待遇确定)或DC(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它也可以划分为单一雇主计划与多雇主计划两类,其主要功能是补充保障与激励作用。这类计划在欧洲称为职业年金,在美国称为私人养老金。在我国,根据雇主身份不同区分为两类:由企业提供的称为“企业年金”;由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的称为“职业年金”。第二支柱养老金计划大多是自愿的,也有强制的(mandatory),或准强制的(quasi-mandatory)。一般地,参加DC计划大多是自愿的,而参加DB计划大多是准强制的,但参加者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目前有9个OECD国家强制实行DC型职业年金计划,缴费直接进入个人账户。在丹麦和瑞典,除强制计划外,还有准强制DC型职业年金。

第三支柱计划是由家庭或个人发起设立的、各类养老储蓄计划,它不同于第二支柱的最重要标志是没有“雇主缴费”,它完全依赖家庭或个人缴费进行储蓄,它包括退休目的储蓄与投资、商业养老保险计划、以房养老,以及家庭和代际基础上的非正规保障形式等。

养老保障体系的三支柱作用,最终体现在老年收入来源构成上。第一支柱的收入来源是公共养老金给付;第二支柱的收入来源是职业养老金给付;第三支柱的收入来源则是储蓄积累、退休后继续工作的收入及家庭财产性收入等。在老年人收入来源中,公共养老金占比超过70%的国家,包括匈牙利、比利时、奥地利、爱尔兰、卢森堡、希腊、捷克、斯洛文尼亚、葡萄牙、斯洛伐克、意大利等国,很显然,在这些国家,私人养老金规模很小,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相反,在芬兰和法国,私人养老金占比约为70%左右,这表明两国公共养老金作用相对较弱。此外,墨西哥老年人收入的50%以上,来自退休后继续工作,这表明其公共养老金与私人养老金供给极度短缺,它使得退休后继续工作的收入成为老年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这是OECD成员国中唯一的例外。

三、养老金“私有化”改革的多种尝试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当资本主义世界终于走出十年“经济滞胀”后,国家干预主义受挫,经济全球化步伐进一步加快,经济私有化与金融自由化思潮抬头,养老金“私有化”(Privatization)改革浪潮就是这一时代的产物。

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养老金“私有化”改革,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类模式,是以美国401(k)为代表的私人养老金规模快速做大做强,部分替代公共养老金的重要性。1978年美国税法改革,创设401(k)计划,成为私人养老金大发展的重要契机与推手,它不仅带来了美国私人养老金储备的快速扩张,而且还驱动了美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做大做强。目前美国养老金总储备高达26.81万亿美元,其中,私人养老金储备高达24万亿美元,而公共养老金储备仅有2.81万亿美元。从规模上看,私人养老金储备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成为了公共养老金的重要补充与支撑。

第二种模式,是以1981年智利改革为起点,共有11个拉美国家将强制性储蓄以“私营化”个人账户形式纳入其养老金体系。在这一轮系统性模式改革之后,1990年代至2000年代初,中欧、东欧和中亚的13个国家,包括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爱沙尼亚、匈牙利、哈萨克斯坦、拉脱维亚、立陶宛、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斯洛伐克和乌克兰,它们实施的多层次系统改革,基本上是缩小版的拉丁美洲模式。不过,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一些国家的养老金政策再次进行改革调整。比如,阿根廷和玻利维亚有效地扭转了基于个人账户的模式。在中欧和东欧,一些国家,如克罗地亚、匈牙利、波兰等正在调整他们养老金体制中私人层面的规模[①]。2011年,国际劳工组织对已运行30年的智利养老模式作出了如下评价:“面临风险最大的个人是自谋职业者、农业工人、临时工和妇女。这个私有化制度加剧了在获得现有福利方面的性别不平等,而且没有解决覆盖面和福利适度的问题。”

第三种模式,是以美国代表,企图在现收现付基础上创设“私有化”个人账户,但经多次尝试、最终失败。在克林顿总统(1993—2001)和小布什总统(2001—2009)执政时期,他们先后以极其类似的手法,希望进一步推动美国公共养老金(OASDI)的“局部”私有化,即在现收现付的公共养老金计划中,切割出一小部分构建一个“私有化”个人账户,并实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并存的养老保险模式,实际上,这极其类似于中国现行的“统帐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只可惜,两任总统的努力最终白费。这一改革的支持者和游说者,主要是华尔街利益集团,他们希望通过“私有化”的个人账户将公共养老金部分导入股市。

事实上,养老金“私有化”改革浪潮,是针对公共养老金对财政造成的过大压力的一种减压办法。在养老金体系日渐完备的情况下,公共养老金与私人养老金的分工与定位也不断明晰。私人养老金是做大养老金储备规模的重要支柱,它是公共养老金的必要补充;而公共养老金则以财政保底为依托,以广覆盖、保基本为原则,对老年人养老安全实现底线保障。私人养老金重视长期积累,公共养老金重视收支平衡,实际上,二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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