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醒醒,垃圾焚烧就是烧钱呀

2017年3月22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宋国君教授领衔的研究组,在 2015 年发布的《城市垃圾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十三五”规划建议报告》的基础上,对北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的社会成本进行了核算并完成。


本文摘自《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结论部分。

垃圾焚烧代价巨大:公共财政补贴、健康损失、资源浪费

北京市在运行的 3 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其焚烧处置社会成本 20.39 亿元,相当于 2015 年地区生产总值 22968.6 亿元的 0.089%。其中,排放二噁英类危险空气污染物造成的健康损失超七成,为 14.31 亿元;收费和各类补贴项目成本6.08亿元,包括支付的垃圾处理费 3 亿元,和电价补贴 1.5 亿元,具体如表1。

表1 综合三个焚烧厂的成本分析



每焚烧 1 吨生活垃圾,从垃圾运入焚烧厂算起,其社会成本为 1088.49 元,包括 764 元的健康损失,和 325 元的各类补贴。这些补贴中包括 163 元的焚烧处理费,额外支出 62 元的电价,43 元的底灰处理补贴,32 元的税收优惠,20 元的建设费用,4.9 元的土地租金和 0.4 元的渗沥液处理补贴,具体如图1。为456 元的的填埋末端处置费用的 2.39 倍。焚烧并不比填埋便宜,只是成本被转移了。

图1 北京生活垃圾单位焚烧成本比例分析



在考虑收运环节后,这一成本为 2253 元。而北京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300 元/t,餐厨垃圾处理费 100 元/t,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40-80 元/t, 远远低于这一成本,不符合污染者付费原则。


焚烧是对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在生活垃圾管理更高效的国家、地区、城市,焚烧不是处理的优先选项,资源的替代(Replace)、减量(Reduce)、重复利用(Reuse)、循环再造(Recycle)优于焚烧或填埋。财政补贴、健康损失、资源浪费是焚烧造成的三重浪费。


高产生高焚烧模式已被锁定,面临日益增加的环境风险

第一,权责的分散,补贴支付方的分散导致严重的政府失灵

各类补贴政策,尤其是电价补贴,转移城市政府成本支付的责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回收的职责已然落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只考虑垃圾处理费及填埋运营费,电价补贴由电网企业分摊给公众,国土资源局只考虑土地划拨,税务局只考虑减免的税收,环保部门在其中没有实质的规划决策权力。焚烧企业在各类补贴尤其是电价补贴的刺激下发电盈利。

第二,一旦焚烧厂建立起来,就会变成城市中持久性污染源

我国台湾省的经验告诉我们,焚烧处理费不会因焚烧量的降低而立即改变,因为政府要支付高昂的违约金,高产生高焚烧的模式至少持续 25 年以上。焚烧厂设施昂贵,即使未来没有生活垃圾可以用作燃料,焚烧厂也会烧工业废弃物来维持运营,或者以生物质能源作为燃料。

第三,预计北京市十一座焚烧厂每年造成的健康损失为 267 亿元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社会成本 373 亿元,即每吨垃圾 6249.7 元。

控制污染、维护健康、绿色发展的目标无从实现。

报告提出的政策建议

报告指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厨余单独处理、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能够显著、全面地降低生活垃圾管理的社会成本。

报告提出的政策建议包括 :

  • 终结电价补贴政策,用焚烧垃圾处理费表达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全部成本,使社会成本显性化;
  • 实施垃圾焚烧全市统筹, 坚决遏制 “ 一区(县 )一焚烧厂 ”格局出现;
  • 确立权责一致的生活垃圾管理主责部门
  • 建立目标明确的 、可操作的北京市生活垃圾源头强制分类减量规划
  • 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 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统计信息平台,实施全面彻底的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公开政策。



点击http://nads.ruc.edu.cn/upfile/file/20170322152504_900619_56051.pdf可下载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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