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应实施“五实”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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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2016年3月,为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应该说,《指导意见》既体现了中央政府十三五规模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总体战略意图,也是金融行业实现经营战略转型、向养老业全面进军的总战略动员令。因为《指导意见》从支持养老业发展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建立多层次养老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养老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拓宽多元化养老金融融资渠道、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和优化保险资金使用、提高养老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等八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具有推动金融业全面渗透养老金融服务业行动纲领之作用。

但《指导意见》终归只是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理论层面的东西,只有付出实实存在的行动,并抓住支持切入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才能取得实效,实现中央政府加快养老服务业之目标,也才能实现金融业与养老服务业良性互动。在笔者看来,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应遵循思想理念要实、管理团队要实、金融机构要实、金融产品要实、产业项目要实等“五实”战略。

思想理念要实,因为它是金融业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精准“指南针”。而《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养老业发展重要意义及总体要求之后,金融业便有了支持养老服务业总体“行为准则”,必然会把经营理念转移到养老服务业上、把感情倾注到养老服务业上,才能真正开动脑筋,想养老服务之所想,急养老服务业之所急,把支持养老服务业当着经营转型和实现银行经营盈利重要途径,养老服务业才会获得强大的金融推力。

金融机构要实,因为它是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力机制保障。《指导意见》要求金融业建立多层次养老金融组织体系,可倒逼金融业根据养老服务产业经营规模分散、以民营组织居多等特点,大胆推出富具特色、更灵活更高效的金融服务组织机构或专营机构,开拓更切合养老实际的金融服务业务,推出更灵活的养老服务业金融模式,如此才能从根本打破现有呆板僵化的金融组织结构及服务模式,满足多次层养老服务发展金融需求。

管理团队要实,因为它是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及时“助燃剂”。《指导意见》要求组建更灵活、高效的养老金融发展专业团队,这对现有金融机构队伍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为养老服务业对金融来说,一个新的、陌生的服务领域,需要在金融服务制度设计、信贷营运、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全新的规划,这要求金融业必须组建专门经营团队,通过对现有员工进行培训及向外招聘引进高精尖管理人才,提升整体专业化水平,为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增添动力。

金融产品要实,因为它是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效“对接器”。《指导意见》要求金融业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这对金融业推出养老服务业载体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现有金融产品无论数量还是品质,都无法适应现代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若不努力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养老金融服务则必须会难以提升品质。由此,金融业大胆创新,在贷款期限、贷款品种、贷款方式上打破现有固定模式,推出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同时,降低上市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允许养老服务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

产业项目要实,因为它是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坚固阵地。养老服务业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企业相对分散、资金势力弱小、经营效益不高,这一要决定了金融业在支持养老服务业上,不能一味追求高大上,更不能贪大求洋,应从大处着眼和从小事入手,

支持我国养老领域最薄弱而又是民众最需求的产业发展,做到重点突出和有保有压,确保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同时又要注重养老服务业升级发展和自我消化能力,帮助养老服务业立足长远,消除短期行为,防止养老服务业在发展中的盲目扩张行为,把防范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放在重要位置,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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