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年1到10月小微企业减税共计1860.89亿元

12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会上作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今年1月1日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以来,截至10月末小微企业减税1860.89亿元。

报告提到,今年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出一批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对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

报告显示,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税务机关及时出台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针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分门别类出台具体办税服务措施。取消60项涉税证明,健全完善电子税务局业务功能,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报告中称,统计显示,1月1日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以来,截至10月末小微企业减税1860.89亿元,放宽标准后实际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纳税人达到468.92万户,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新增402.64万户。民营企业是减税政策的主要受益者,1—10月,民营企业各项政策合计减税10511.84亿元,占全部减税数额的比例达到63.8%。

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吴阳

编辑 余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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