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多举措支持中欧班列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中欧班列发展,海关总署党委24日出台10条措施,从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成本、加强枢纽站点建设、促进多式联运业务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

据悉,新措施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在进出境地口岸办理中欧班列货物的清关手续,也可选择在属地办理相关手续;允许企业将同一进出境口岸、同一日期车次、同一境内收发货人、同一合同和品名的申请舱单归并,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成本。

新措施提出推动“关铁通”合作倡议,支持建设中欧班列枢纽站点,支持建设保税监管场所,加大“海关—铁路运营商推动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划”实施力度,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提高中欧班列无纸化水平和通关全链条运作效率。(经济日报记者 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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