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不妨为灵活就业群体多开些“口子”

在“保就业”的当下,灵活就业群体成为热议的话题。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带来的《关于改善灵活就业青年社会保障状况的提案》,引起社会各界较大关注。他在提案中建议,立足现实国情,明确人员认定标准,适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并改进经办服务流程,以完善灵活就业青年的社会保障。

近年来,随着新经济业态的迅猛发展,“直播销售员”“健身私教”“电子竞技运营师”“新媒体自由撰稿人”“网约车司机”“家政收纳师”等新兴职业不断涌现,而且有相当大比例的相关从业者选择弹性工作的灵活就业方式。在这一背景下,灵活就业青年的群体规模越来越大,但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是基于实际存在劳动关系的传统就业模式所制定的,并不适合灵活就业青年,这也致使该群体在参保过程中会遭遇诸多政策方面的不便

灵活就业青年要想参加社保,要么选择自己交,要么选择“挂靠单位”。选择自己交社保,只能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两个险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则无法通过个人缴纳。而且,部分地区不允许外地人在当地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灵活就业青年就只能选择回户籍地办理个人缴纳,或选择“挂靠单位”。

目前,没有明文规定“挂靠”缴社保是否违法,也没有相关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事实上,这种操作在现实中也确实非常普遍。通过“挂靠”方式,灵活就业青年能够交全上述五类保险。但是,其需要全额承担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的两部分费用,缴纳金额高于正式员工,这对于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者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而且投保人和“挂靠单位”双方是虚构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创意配图 来源:IC photo

当下,不少城市的政策是跟社保的缴纳年限直接挂钩的,比如购房、入学、落户等,这就要求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对于在固定住址有稳定工作和单位归属的人来说,保证社保的连续性不难,但灵活就业青年的一大特点便是流动性强、收入波动大,这致使其资格审核、登记以及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不便利之处。

归根结底,问题的症结在于,目前社会的保障对灵活就业青年适应性还不够强解决灵活就业青年的社会保障问题,还亟需建立统筹的社保机制和信息数据库,包括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实现社保“跟人走”以及相关业务一站式在线办理等。我们期待,办法多想一些,“口子”多开一些,切实为灵活就业群体兜底,破除缺乏社会保障的困境。

作者 刘文涛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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