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打造中国氢能枢纽城市!到2025年,全产业链营收500亿元

3月3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全市能源结构清洁转型,紧跟全球氢能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打造创新研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协同发展的中国氢能枢纽城市

武汉市将实施氢能产业培育工程、氢能科技领航工程、氢能设施建设工程、氢能应用示范工程和氢能生态培育工程,力求实现以下几个发展目标:

1.氢能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到2025年,电堆最大额定功率达到150kW,寿命超过20000小时,膜电极铂载量低于0.2g/kW

2.氢能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到2025年,全产业链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规上企业达到100家,累计产业投资总额达到200亿元。

3.氢能示范应用广泛开展。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达到3000辆,建成加氢站35座以上

氢能产业培育方面,武汉将建设氢能产业园区,培育氢能龙头企业,扩大氢能产业投资,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对于该市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

对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引进氢能产业项目,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产业用地、专项激励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产业投资技改项目,按照其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氢能科技研发方面,武汉将开展氢能核心技术攻关,扩大氢能汽车研发制造:

对牵头承担氢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对该市整车企业研发并批量化生产的车型给予奖励。燃料电池乘用车、中轻型客货车、大重型客货车车型累计销量达标后分别给予6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用车参照相应货车标准的50%执行。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乘用车车型不超过3个,累计奖励其他车型不超过10个。

氢能设施建设方面武汉市将鼓励油氢合建站建设,新建加油站按照50%的比例预留加氢设备安装空间,按照10%的比例建成合建站,探索在城市建成区建设加氢站。对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氢站,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站内制氢设备投资额外给予设备购置成本50%、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贴。对氢气售价不超过35元/kg的加氢站,按照15元/kg—3元/kg逐年递减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150万元的运营补贴

此外,武汉将以公交车、物流车、环卫作业车、渣土车、绿化养护车、通勤车等为重点,在市内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在省内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推广装备汉产核心零部件车辆2000辆。对在该市上牌的符合国家相关奖励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参考国家积分核算办法核算本市生产的整车与核心零部件积分,给予车辆购买企业20万元/分的财政奖励。开展燃料电池船舶和叉车应用示范,奖励办法参考整车核算办法执行。除限行桥梁、隧道以外,燃料电池货车在市内行驶不受现行货车限行路段、限行时段的限制。

对氢能领域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人才,支持纳入“武汉英才”“车谷英才”“3551”等人才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支持氢能主导产业区在人才支持政策上向氢能产业予以倾斜。发展氢能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产业基金形式参与全市氢能产业化发展和示范推广应用。加强氢能企业上市服务,打造“金种子”“银种子”上市后备企业,助力登陆资本市场。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整合:汪宇瑾 资料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编辑:侯方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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