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武汉6月17日讯 “中铁十一局四公司郑万铁路湖北段项目部,作为堂堂央企下属企业,拖欠我们小微企业82.58万元材料款一直没付,期间多次催促未果。后投诉至有关部门后,与他们签订协议约定延期至今年5月31日付清,但到了还款日多次联系有关负责人却不接电话,至今没有音信,我们小微企业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折腾?”近日,河北一家金属公司负责人联系“中国网湖北”,希望呼吁中铁十一局四公司尽快履行协议,维护央企形象,给小微企业一条活路。
这家金属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公司”)出示了两份《延期付款协议》。
其中,中铁十一局集团郑万高铁湖北段ZWZQ-5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以下简称“三分部”)作为甲方、金属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于今年3月13日的协议显示:金属公司为该项目铁路防护栅栏销供应商,供货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经双方核实确认,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约定货款为52.44万元,应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付清。“因业主资金不到位,延迟支付我方工程款,截止目前甲方共计欠款52.44万元。通过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将付款时间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同时不要求甲方承担延期支付产生的利息,甲方承诺在2022年5月31日之前付清欠款。”
另一份《延期付款协议》签订于2022年3月9日,甲方是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是金属公司。协议显示:金属公司作为该项目刺丝滚笼供应商,供货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经双方核实确认,双方合同约定货款为40.14万元,已支付10万元,剩余30.14万元,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结清。“因项目资金紧张,延迟支付乙方工程款,通过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将剩余应支付的30.14万元支付义务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同时不要求甲方承担延期支付产生的利息,甲方承诺在2022年5月31日之前结清货款30.14万元。该协议甲方盖章处,盖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郑万高铁ZWZQ-5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公章。
金属公司负责人说,正是因为有关部门要求央企不得拖欠民企货款,才放心供货并签订无息延期付款协议,没想到现在相关负责人连电话也不接,“实在没办法了”。
官网信息显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是中铁十一局集团旗下的全资大型综合性工程公司,隶属于世界500强、全球最大建筑承包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管辖,公司注册资本金10.1亿元。
知名央企为何会拖欠小微企业材料款80多万元?这一情况是否属实?准备怎样解决?6月17日,记者联系了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李俊。对方安排公司党委宣传部、物资部有关负责人回复称,因该项目亏损较为严重,目前正在想办法筹款,“应该很快可以付清”。
记者发稿前,金属公司负责人发来信息:“十一局四公司李副总给我打电话了,说是6月底和7月底分两次以现金形式给我。没签协议,是口头承诺。”
书面协议还未执行,这一口头承诺能否兑现?中国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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