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项权限下放!浙江自贸区将“更开放”

近日,浙江印发《关于赋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批省级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依法赋予浙江自贸试验区32项省级管理事项权限。

“放”,无疑是此次政策的关键词。

通过将相关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实施,将有效提升片区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进一步促进浙江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营商环境优化。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此次下放的32项权限,涵盖贸易、投资、金融、人员流动等多个方面。“这些大多是前期调研后提炼出的企业共性需求,因此这些权限下放后,能够最大范围地提升企业获得感。”浙江省商务厅自贸区处处长杨威介绍。

具体来看,市场准入方面,一批省级管理事项将实现在自贸试验区内办理,区内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例如,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放及变更、从事数字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等。

人力资源服务方面,进一步放宽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下放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考核认证和质量督导员资格认证权限等,推动人才等自由流动。

投资管理方面,下放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新增、变更)至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提升区内投资便利化水平。金融服务方面,下放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权限进一步放宽,有助于促进和完善浙江自贸区的相关政策安排。”浙江通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何蒋勇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权限的放宽,意味着相关企业入驻自贸区将有更多便利性,减少流程并节约了时间,“以前需要去宁波、杭州办理相关业务,现在家门口(自贸区范围内)就可以领到执照,来去可以节省一个多小时,真是太方便了”。

何蒋勇表示,这将进一步提升自贸区的吸引力和优势,也给企业们带来更多机会,“可以说是一大利好,市场或迎来新的投资窗口”。

2021年,浙江自贸试验区贡献了浙江7.6%的新增注册企业、8.1%的税收收入、18.6%的进出口额、13.8%的实际利用外资。

在何蒋勇看来,通过进一步“放”,浙江自贸区将不断改革创新,培育市场主体,优化企业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也能为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积累宝贵经验。“这也将给相关产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并将促进相关市场领域的良性发展。从更大的角度来看,将促进自贸区新的投资机会出现。”

目前,浙江自贸试验区形成了第五批“十大”成果,包括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加快破题、全国首家县级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落户义乌区块、浙江油气交易中心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联合发布“中国舟山·低硫燃料油保税船供报价”、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支持杭州启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等。

“这次下放的32项权限,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这也是原来要把这些权力放在省一级政府部门进行管理的原因。”不过,何蒋勇也指出,权限下放后,自然会给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开展相关业务带来便利,但也给相关主管部门带来新的考验,不仅要关注能不能真正“下放”,更要关注能不能“接得住、用得好”。

下一步,省自贸办将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加强与省级相关单位、各片区的联动协同,推动各片区抓紧做好省级管理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各项省级管理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记者 潘洁

编辑 潘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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