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医疗机构确定为山东省直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印发《关于公布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为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通知》,确定增加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等8家医疗机构为省直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

《通知》要求,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省直医保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春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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