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6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连银行上海分行接连收到两张罚单,合计被罚440万元。
其中,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36号罚单显示,2022年6月28日,大连银行上海分行涉及5项违法违规,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3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2016年10月、11月,该分行违规向某“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该分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该分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未按规定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
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该分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41号罚单显示,2022年6月27日,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2019年10月,该分行个人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019年12月,该分行虚增存贷款;
2020年7月,该分行未严格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2020年1月,该分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2020年6月,该分行作为抵押物财产保险索赔权益人,未和借款企业共同承担保险费用。
同日公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39号)显示,2016年10月、11月, 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简国瑞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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