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中国保监会日前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的信保业务予以全面规范。信用保证保险是什么?信保新规主要对哪些方面进行规范?
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它实际上是由保险人(保证人)为信用关系中的义务人(被保证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在业务习惯上,因投保人在信用关系中的身份不同,而将其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类。通常将权利人投保义务人信用的保险业务叫信用保险。例如,货物出口方担心进口方拖欠货款而要求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保证其在遇到上述情况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赔偿。将义务人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业务叫保证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规范重点为规范信用保证保险担保双方投融资渠道规范、资金来源、借贷利率等。
文件同时强调,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应当坚持合规、小额分散、稳健审慎、风险可控的经营原则,且经营信保业务应与偿付能力监管挂钩,关注底层风险,充分评估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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