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北京中丰汇融解析:利好小微企业发展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什么样的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这一调整会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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