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力:以改革激活力

作者:朱克力博士,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CiNE)首席研究员、湾区新经济研究院院长

市场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在国民经济循环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措施,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激活力

今年二季度以来,受超预期因素影响,经济增长面临较大挑战,市场主体普遍承压明显。我国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目标,及时推出并着力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同时坚持以改革激活力,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放开搞活并促进公平竞争,多措并举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逾1.6亿户,比十年前增加近两倍,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众多大中小市场主体融通发展,支撑了经济总量翻番、财政收入增加近一倍,承载了就业创业基本盘。其中,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加速发展,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力量

当前,推动经济运行企稳向好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经济恢复的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重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从供需两端来看,唯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方可有效增加供给,促进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内需潜力,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持续动能。

为此,应重点从以下方面做足做实,持续为市场主体激活力。

第一,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稳经济不仅要为市场主体输血,更要促进市场主体自我造血。除了实施减税降费等纾困措施和扶持政策外,尤为重要的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好二者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增强微观经济主体活力。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二,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激发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促进国民经济循环。在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过程中,既要创新实施宏观政策,也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如果说创新实施宏观政策是为市场主体“浇水施肥”,那么“放管服”改革就是为其“改良土壤”,两者结合可形成组合效应、产生倍增效应,有助于扩需求促投资带消费增就业,推动巩固经济恢复基础,切实增强发展后劲。此外,深化“放管服”改革,还能以改革促开放,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为更高水平开放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坚持以法治护航加快职能转变。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职能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动政策落地见效、释放经济增长潜力的必由之路。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坚持宏观政策实施高效直达、公平普惠,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推进政府刀刃向内,不断删繁除弊,加强公正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例如,应持续深入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严格划定权力边界,严肃查处乱罚款、收过头税费等行为。

第四,更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要加强战略联动,力促市场主体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瞄准科技前沿,鼓励和引导行业优势企业自主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提高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二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合理确定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定位,完善产学研合作的利益机制。三是着眼数字经济、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要提升数字科技力量所代表的战略母产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创新,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共享创新的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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