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问: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 号)第二条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规定,财税〔2017〕77 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 23 号)规定,2022 年 7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财税〔2017〕77 号文件第二条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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