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05 11:18:05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河北广播电视台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的通知》。自2023年1月份起,将现行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调整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7 号)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比例按现行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失业金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