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电脑报(ID:CQCPCW)
一点暂停键,广告马上占据屏幕无法正常使用;点击关闭,却像中了病毒一样,不停跳转到新的页面难以退出……相信很多小伙伴都饱受这些弹窗广告“霸屏”、关不掉、划不走、乱跳转行为的困扰。
除了肆意而为“想弹就弹”影响用户正常浏览和心情之外,一些为用户量身定制的弹窗广告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无孔不入的弹窗广告,是网络时代的“牛皮癣”,令人深恶痛绝。
此前,工信部就App弹窗广告“关不掉、乱跳转”、欺骗误导用户点击、下载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显著效果。上月,工信部又发布管理新规,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并且还要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再公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一键关闭”情形进行细化,明确列举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二)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
(三)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五)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虽说《广告法》早有明确规定,互联网弹出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关闭标识的像素、大小等具体的技术参数,这就给了一些商家“擦边”的机会:比如把关闭的标识做得小如“蚂蚁,让用户难以察觉。有了《办法》如此详尽的规定,想钻空子的商家就没有了打“擦边球”的空间。
而对于违背规定者,《办法》规定,将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打开网页、软件、手机App等时自动弹出的广告困扰着大众外,弹窗广告乱象也涉及到了智能家电、车载导航和汽车中控屏上。
比如,网上很多车主分享了自身经历,在使用车载导航驾驶时,中控屏突然出现弹窗广告,遮挡了行驶中的导航信息。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中控屏幕突然被弹窗广告遮住,其危险性不言而喻。
弹窗广告突破了行车安全底线,已经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
针对这类群众反映集中的智能家电、导航设备、智能交通工具等屡屡弹出广告,影响消费体验甚至交通安全的问题,《办法》也明确作出相应规制。
《办法》规定,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联网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现在工信部、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均在大力推进弹窗推送专项整治工作,有了这些明确要求后,希望扰人的广告弹窗现象能够得到遏制。
不过,有了好制度还不够,还需强有力的执行。网友认为,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不过是毛毛雨,最低处罚标准5000元更是“不值一提”,若处罚力度偏“软”,所起的惩罚、警示效果自然有限。提高处罚金额,增加违法成本,让违规者付出更惨重的代价,弹窗广告才不敢“乱弹”。
编辑:崔崔
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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