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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志斌 马峥嵘:从部落社会演进看阿拉伯早期国家生成

日期: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收集编辑:韩志斌 马峥嵘
作者:韩志斌 马峥嵘
来源:《历史研究》2022年第5期


摘  要东地中海商业发展和不断发生的外部战争,引发阿拉伯半岛商业中心北移和部落秩序重构。新兴工商阶级在阿拉伯半岛诸多城市崛起,通过吸收外部文明的有益元素,对半岛部落社会秩序进行反思,建立了超越部落社会的阿拉伯新秩序和新的信仰共同体,推动半岛部落组织整体向阿拉伯早期国家转变,由此形成具有混合制特征的邦联实体。在这一过程中,部落嵌入新的国家,成为阿拉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文明起源  阿拉伯部落  阿拉伯早期国家  乌玛


一、问题缘起


长期以来,文明溯源是备受中外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东西方学者在这一命题上提出诸多观点。国际学界通常以“三要素”——冶金术、文字和城市作为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摩尔根在1877年首次发表的《古代社会》一书中,将人类社会演进过程分为蒙昧(savagery)、野蛮(barbarism)和文明(civilization)三个时代。摩尔根同时代学者努玛·德尼·菲斯泰尔·德·古朗士描绘的社会演进图式为家庭(families)—氏族(gens)—胞族(phratry)—部落(tribe)—城市(city),其终端就是城市。考古学家柴尔德也认为,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城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卡莱尔沃·奥贝格在分析南美洲低地部落社会时,首先使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酋邦”(politically organized chiefdoms)这一术语。20世纪中后期,美国人类学家塞维斯利用“酋邦理论”对摩尔根的进化人类学进行修正,指出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游团(band)、部落(tribe)、酋邦(chiefdom)和国家(state)等历史阶段。中国学者亦提出诸多观点,如苏秉琦的“三历程说”(古文化—古城—古国)、谢维扬的“氏族模式与酋邦模式说”、王震中的“大体平等的农耕聚落形态—含有初步不平等和社会分化的中心聚落形态—都邑国家形态和邦国—王国—帝国说”等。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在考古发掘和历史研究基础上,以国家形成作为文明社会的最本质特征,提出文明定义和文明判断的新标准,为世界文明起源研究作出了原创性贡献。国内外学者均试图阐述从原始社会到早期国家,以及进入国家发展阶段之后世界各国古代社会的演化图景,厘清世界文明起源多样化道路的历史脉络。不难看出,国家是人类文明演进的重要标志与阶段,是破解文明起源命题的重要切入点。

阿拉伯文明起源与早期国家形成密不可分。关于“早期国家”概念,学术界存在不同看法。克赖森将早期国家划分为三种类型或者三个发展阶段,即未完全形成的早期国家(Inchoate Early State)或者初始的早期国家(Incipient Early State)、典型的早期国家(Typical Early State)与过渡形态的早期国家(Transitional Early State),这里的过渡是指向成熟国家过渡。在此基础上,他将“早期国家”表述为“介于非政府组织和成熟国家之间的社会形式”。有学者以国家本身的构成要素与发展状况立论,将国家划分为“早期国家”与“成熟国家”两大阶段。还有学者认为,早期国家属于古代国家的一种类型,也是古代国家的早期阶段,诚如安东尼·吉登斯所说,古代国家的领土概念每每有“边陲”而无国界,国界只是在所谓“民族—国家”产生过程中才出现的。本文所说的阿拉伯“早期国家”,指的是正在形成中的国家、正在走向成熟的国家,即阿拉伯帝国(包括正统哈里发帝国、伍麦叶帝国和阿拔斯帝国)形成之前的政治形态——乌玛,属于古代国家的类型。阿拉伯早期国家是在希腊、罗马等外来力量引发阿拉伯部落秩序重构中形成的。阿拉伯半岛新兴的城市工商阶级在秩序变动带来的精神觉醒中,推动阿拉伯社会从无序转向有序。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探讨了国家产生的三种主要模式,即雅典模式——没有受到外来或内部的暴力干涉,直接从氏族社会内部阶级对立中产生国家;罗马模式——在平民和贵族的角逐与冲突中逐渐形成国家;德意志模式——直接从征服广大外国领土中产生国家。循此逻辑,阿拉伯早期国家大体属于“雅典模式”和“罗马模式”的混合体,为日后国家形态向类似“德意志模式”转变作了铺陈。这符合恩格斯的论断,即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这种力量得以“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阿拉伯学者对于部落研究建树颇多,对阿拉伯部落的起源和定义以及各部落世系的记载与归纳较为详细。但是,阿拉伯历史学家通常注重记述史实,鲜有探寻部落与阿拉伯早期国家勃兴之间的内在逻辑。伊本·赫勒敦在《历史绪论》中指出,阿拉伯早期国家的兴起,在于统治阶层乃至整个社会普遍沉迷于城市文明带来的奢靡情境,而渐趋丧失积极、勇猛的游牧精神。基于这一观点,伊本·赫勒敦认为,一个国家的团结精神和宗族观念愈加强烈,国家内部则愈加凝聚,愈有助于形成以统治者为中心的意识共同体,国家会更加强盛。显然,伊本·赫勒敦对国家兴起逻辑的分析,是基于阿拉伯民族固有的宗派主义立场,但这一理解过分强调阿拉伯人族群精神和亲缘意识的精神意义,忽视了部落在阿拉伯早期国家生成中发挥的作用。

西方学者通常从精神信仰层面,分析具有自组织属性的部落对于阿拉伯早期国家的影响。美国学者菲利浦·希提跳出政治实体建构过程的传统分期法(如贾希利叶时期、“乌玛”、正统哈里发帝国等),将阿拉伯历史根据社会秩序的性质变动分为“信仰时代”(“乌玛”)、“政治时代”(正统—伍麦叶哈里发帝国)、“文明时代”(阿拔斯哈里发帝国)等。这种对历史逻辑的深层分析,对于理解部落等基层组织在阿拉伯不同政权时期的发展脉络和互动逻辑具有较为独特的启示。他强调,伊斯兰教作为阿拉伯人征服运动的内在驱动力,催生了阿拉伯早期国家。英国学者休·肯尼迪对贾希利叶时期(即文明时代以前)半岛器物发展和工具运用的微观研究,对后续研究蒙昧时代高级阶段半岛部落社会的社会经济分工与结构分化具有启发意义。但他立足西方立场,片面强调伊斯兰教的精神冲动对阿拉伯早期国家形成的影响,忽视了部落所发挥的作用。还有部分西方学者在精神信仰之外关注到经济因素,认为中东地区古典文明丰富的物质财富,为新生的阿拉伯帝国提供了必要的战利品和“吉兹叶”税,对于发源于贫瘠半岛的新生帝国以及已被凝聚在帝国治下的众部落而言,无疑具有超越信仰的现实驱动力。美国学者威廉·麦克尼尔认为,阿拉伯早期国家的兴起,得益于“战争胜利带来的大量战利品”和“被征服人口的大批贡赋”。英国学者伯纳德·路易斯提出,阿拉伯早期国家兴起的原因,主要是日益增长的人口与阿拉伯半岛贫瘠的地理环境之间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必须通过对外移民加以缓解。总体而言,西方学者关于部落与阿拉伯早期国家兴起的已有成果,通常侧重于对古莱什部落中一些影响较大的宗教派系,如阿里派、伍麦叶派、阿拔斯派等进行考察。他们要么将视角集中于派系本身,忽视派系背后隐含的部落因素;要么将视角集中于派系的上层贵族集团,忽视影响阿拉伯社会演进的基层力量。

本文以阿拉伯文历史文献为基础,拟从部落社会演进的视角,探究部落组织如何在希腊、罗马等外来力量影响下进行秩序建构,进而考察阿拉伯早期国家的生成模式,以此厘清部落社会演化与阿拉伯文明起源的历史逻辑。

二、阿拉伯半岛部落社会的政治生态和秩序演进


部落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在西方世界,“部落”(英语为tribe,法语为tribu)一词源自拉丁语中的“特里布斯”(tribus),最初指存在于古罗马的一种特殊政治组织,即古代罗马国家形成之前的三大部落。随着西方古代部落制度的消亡,部落失去其特定含义,部落、种族和宗族(clan)等词被旅行家、传教士和史学家、文学家等不加区别地混用。19世纪,持进化论的西方人类学家认为,部落是从氏族社会向国家(文明社会、国家社会)过渡阶段的人类社会形态。许多西方学者认为,与文明社会相比,东方的部落社会好战且原始,本质上是“原始社会”。

但在阿拉伯半岛语境中,部落的概念有其特定内涵:第一,部落泛指家庭之上各个层面的地方性政治和社会组织。淡水的分布多寡使辽阔的阿拉伯半岛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以苍翠的绿洲为基础的稳定农业经济;以有限草场及浩瀚沙漠为基础的流动游牧经济。在众多零散的绿洲及其边缘地带,随着人口增长和生产发展,自然形成诸多作为家族扩大形式的亲缘团体,这便是部落。部落是阿拉伯半岛的原生社会单元。定居部落和游牧部落(即贝都因人)的冲突与融合是阿拉伯半岛历史演进的主要驱动力,而两大部落群体的互动亦逐渐催生出普遍的政治民族概念,即“阿拉伯人”,正如拉皮杜斯所说,部落是差异巨大的政治和宗教组织。

第二,部落与国家存在复杂关联。用埃米尔·涂尔干的话说,国家是建立在族群、经济、官僚和政治组织多重合作基础之上的“机械团结”(mechanical solidarity)。而部落则通过自然集聚形成,是较为松散的组织。部落凭借坚固的亲缘联系掌控着阿拉伯半岛广大基层社会的多数人口和财富,成为横亘于上层组织与基层社会之间的强大中坚力量,在国家的政治建构和秩序运行中发挥着极大影响。因此在阿拉伯早期国家崛起过程中,统治阶级不得不倚赖部落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从而同部落建立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间接构建起对基层社会的脆弱统治。由此,部落与国家形成既合作又竞争的双重关系。

第三,亲缘和道德是构成与维系部落组织的重要因素。极度贫瘠的生存空间和有限的生活资源,使得阿拉伯半岛的政治生态长期局限在低成熟度阶段,随着人口增长和生产水平提升,自然形成以亲缘和血统为纽带的社会团体——部落,阿拉伯人称之为“盖比拉”(Qabīlah)或“阿希拉”(‘Ashīrah)。部落组织是贝都因社会的基础,通常每个帐篷代表一个家庭,诸多帐篷的集结地构成一个“区域”(Ḥayy),同一个区域的成员构成一个“族群”(Qawm),诸多有亲缘关系的族群构成一个部落。菲利普·卡尔·萨尔兹曼将部落界定为“具有集体责任承诺的最大群体”。在血缘关系的联结和部落组织的庇护下,部落成员逐渐产生对部落的绝对忠诚,形成一种极端狭隘的“宗派主义”(‘Aṣabiyyah)。一个吟游诗人曾唱道:“要忠于部落,它对其成员的要求足以使丈夫抛弃妻子。”

第四,“分支世系”和“平衡对抗”(balanced opposition)成为部落运行的基本原则。戴尔·艾凯尔曼和保罗·德雷舍强调,部落在文化上与众不同,在政治上采取自治形式,但不是碎片式的,其运作方式符合“分支世系原则”(Segmentary-lineage Theory)。易言之,部落为形成凝聚力构建了完备的社会谱系结构,整个部落社会被认为源于同一位始祖,血缘或谱系关系成为整个社会的基础,并按照血缘远近形成不同部落分支。而在“平衡对抗”体系中,一个部落是否援助盟友部落、对抗其他部落,往往依据与盟友血缘的亲疏。

阿拉伯部落定义的复杂性,体现了部落在阿拉伯历史演进中的多样性。阿拉伯部落是基于相互依存的血缘、地缘和政治关系的传统社会组织。部落与国家相对分离,二者具有共同的历史起源、文化属性,奉行传统的运行组织机制。部落同时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特定历史时期,部落是人类社会演变进程中的过渡阶段,但是部落又几乎存在于迄今人类历史发展的所有阶段。在不同历史时期,部落体现出的社会特征和文明属性各有差异,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语境简单地进行价值评判。

根据阿拉伯宗谱学家的记载,在伊斯兰教诞生之前,一些阿拉伯部落已经湮灭,这些部落统称为“阿玛利卡人”(‘Amāliqah)。至于存衍至伊斯兰时期的阿拉伯人,则被划分为“纯粹的阿拉伯人”(‘Āribah)和“归化的阿拉伯人”(Musta‘rib)。其中,“纯粹的阿拉伯人”也被称为“盖赫坦人”(Qaḥṭān),这支部落原来生活在希贾兹,后来迁移至南部的也门,并建立诸多繁荣的商业城市,最终过上定居生活。“归化的阿拉伯人”祖先名为伊斯玛仪·阿卜拉尼,他的母亲来自朱尔胡姆部落,据传这支部落是尼扎尔·本·麦阿德·本·阿德南的后裔,因此“归化的阿拉伯人”也被称为“阿德南人”(‘Adnān)。公元7世纪初,“归化的阿拉伯人”成为重构阿拉伯半岛秩序的主导者,其中最为显赫的便是古莱什部落。

随着海洋贸易的发展,希腊文明的影响逐步扩散至两河流域、新月地带、埃及和印度,阿拉伯半岛的沿海地带开始与希腊世界建立联系。亚历山大东征极大促进了希腊文明东传,一众希腊化城市在美索不达米亚、新月地带、埃及和印度等地兴起。据估计,腓力二世和亚历山大三世及其后继者曾在希腊和东方新建了329座希腊化城市。这些城市成为希腊文明向东传播,以及希腊城邦向西亚北非进行商业扩张的重要载体。而庞大的希腊化世界的出现,亦将长期处于“文明世界”边缘的阿拉伯半岛纳入希腊城邦的贸易网络。得益于其重要的地理位置,阿拉伯半岛成为希腊城邦通向东方商道的枢纽,特别是半岛南部因控制了红海和阿拉伯海的海路,在日益繁荣的东西方贸易中兴起诸多商业城邦,如麦因、赛伯伊、希姆叶尔等王国。在菲利浦·希提看来,赛伯伊是最先迈入文明时代的阿拉伯部落。早在公元前1250年,赛伯伊人就已经掌握南部海域的航线、暗礁和港口,以及季风规律,并垄断了这一海区的贸易。凭借繁荣的商业经济带来的物质财富,赛伯伊王国不仅将其势力渗入整个半岛南部,使邻国麦因王国沦为附庸,而且还发展出令人瞩目的先进生产技术。为了有效利用水源和发展农业,公元前7世纪中期,赛伯伊王国在首都马里卜修建了著名的马里卜水坝。据载,马里卜水坝由北向南长达600余米、高15米、宽80米,堪称古代世界建筑史上的一大奇迹。

随着希腊城邦商业经济的发展以及西印度洋地区海洋贸易的兴起,希腊商人为将贸易网络拓展至东方,开辟了经红海到西印度洋的商路,将东地中海与西印度洋纳入同一贸易体系中,位于该海路中心的阿拉伯半岛成为希腊商人贸易网络的重要子集。半岛南部除麦因王国和赛伯伊王国外,还兴起了盖特班和哈德拉毛等商业城邦。正是在外部文明影响下,半岛南部部落实现阶级分化与秩序转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伴随着贸易网络的东扩,希腊钱币亦开始在东方世界流通,甚至同波斯帝国的钱币构成竞争。据考古发现,公元4世纪,半岛南部的希姆叶尔王国开始仿效雅典铸造钱币,在一些年代更为久远的钱币上,也刻有雅典娜头像。除了希腊钱币,在也门还挖掘出希腊和萨珊王朝的青铜工艺品。发达的商业经济,使希姆叶尔王国对阿拉伯半岛南部地区的历史演进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在外部文明刺激下,同一族源的麦因—赛伯伊—希姆叶尔人构成承继关系,后继者对前者的语言文化和政治秩序等几乎全盘接收,他们的社会组织是由古老的部落社会、严格的阶级划分以及贵族政治和君主政治构成的混合物。换言之,半岛部落社会固有的部落基因,仍在麦因—赛伯伊—希姆叶尔王国的政治体制中留有深刻印记,这些城邦的社会秩序成熟度仍停留在部落与城邦之间的过渡阶段,尚未实现对部落形态的完全超越。此外,由于过度依赖海洋贸易的利益共享和大陆市场的开放,其脆弱的经济根基极易受到外部形势变化的冲击,甚至存在经济体系崩溃的可能。

半岛北部和中部的部落受到中东陆上商路影响,建立起诸多商业城邦,如纳巴特、巴尔米拉、加萨尼、莱赫姆、希拉等。虽然经红海到西印度洋的海上商路在希腊商人的主导下愈加繁荣,但红海海域内遍布暗礁且航线漫长,使得运输成本相对于从黎凡特地区经美索不达米亚到海湾(即新月沃地)的传统商路更高。因此,将中东腹地的诸多希腊化城市作为载体,经新月沃地的陆上商路向广阔的内陆进行商业扩张,对于希腊商人而言仍然是成本最低的选择。阿拉伯半岛的土地极度贫瘠,当人口数量超过半岛的承载能力时,半岛居民通常就会周期性地向外部迁移,菲利浦·希提将半岛居民的周期性迁移称为“外溢”(overflow)。“外溢”路线通常有两条:一是向西经西奈半岛至尼罗河三角洲;二是向北经黎凡特地区至美索不达米亚。半岛北部的阿拉伯部落凭借靠近新月沃地的地理优势,通常为往来于东西方的商人担任保镖,以此获得报酬。有时他们也会袭击过往商队,劫掠财物。进入公元1世纪后,共同的利益使得部分阿拉伯部落联合起来,在半岛北部和黎凡特地区建立一些商业城邦,使该区域的阿拉伯社会组织形式开始从部落向城邦转变。

早在公元前6世纪初,作为游牧部落的纳巴特人(Nabaṭ)已迁移并定居在叙利亚南部和巴勒斯坦,之后他们占据佩特拉,并将之作为首都,纳巴特部落率先进入城邦阶段。“佩特拉”是一个希腊词语,意为“岩石”,是希伯来名词“西拉”(Sela)的音译。公元前4世纪末之后的400年间,佩特拉是商队往来于赛伯伊和地中海的必经之路。由于掌控着重要的商业要道,纳巴特一直是希腊人和罗马人觊觎的对象。在亚历山大帝国解体后,随着希腊化城市商业经济的繁荣,纳巴特被托勒密商人作为向中东腹地进行商业扩张和市场开拓的跳板。罗马帝国崛起后,纳巴特于阿雷塔斯三世(Aretas Ⅲ)在位期间(约公元前87—前62年)初次与罗马人产生联系,逐渐成为罗马帝国的盟友。纳巴特人使用的是半岛北部的阿拉伯语,但采用北部叙利亚的阿拉米字体进行书写。在半岛、叙利亚以及希腊、罗马等多元文化影响下,纳巴特人创造了璀璨文化,这些文化为其后继者(即半岛北部的其他阿拉伯部落)所继承,为阿拉伯伊斯兰文明的兴起奠定深厚基础。

纳巴特被罗马帝国吞并后,叙利亚中部一座名为巴尔米拉(Palmyra,阿拉伯语称之为“台德穆尔”[Tadmur])的城市凭借临近新月沃地陆上商路的地理优势而迅速崛起,并在130—270年逐渐取代佩特拉的商业地位,被誉为“商队之首”(chief of the caravan )和“市场之首”(chief of the market)。作为绿洲城市的巴尔米拉能够提供大量新鲜矿泉,因此吸引众多商贾集聚于此。巴尔米拉位于东西两大帝国之间,深受希腊、黎凡特地区和波斯影响,呈现出文化多元性。不过,巴尔米拉人使用的语言并非阿拉伯语,而是西部阿拉米语的一种方言。

巴尔米拉王国陨落后,豪兰的布斯拉以及加萨尼人(Al-Ghasāsinah)的其他城市延续了巴尔米拉的辉煌,阿拉伯文化的火种因在北部阿拉伯部落之间交互传递而得以留存。加萨尼人是自称起源于古代半岛南部的阿拉伯部落,因马里卜水坝的倒塌,于3世纪末在阿姆尔·本·阿米尔领导下,从也门逃到豪兰和巴勒嘎。据阿拉伯历史学家记载,阿姆尔·本·阿米尔来自艾兹德部落和卡赫兰部落,是贾希利叶时期也门的“土伯尔”(即古代赛伯伊和希姆叶尔国王的称号),绰号是“穆宰基亚”和“麦勒图姆”。在卡赫兰部落的贝都因人征服赛伯伊王国后,赛伯伊王国逐渐走向衰落,尤其在马里卜水坝崩塌后,艾兹德部落开始向半岛北部和中部迁移,阿姆尔·本·阿米尔带领一部分人在加萨尼附近水域下船,到达阿克河谷,他最终病逝于此。加萨尼人取代最早在叙利亚建立王国的阿拉伯人——赛利赫人(Banū Salīḥ),在大马士革东南部连接马里卜和大马士革的通道处建立政权。一段时期之后,加萨尼人的后裔逐渐被基督化和叙利亚化,并像他们的前辈纳巴特人和巴尔米拉人一样,吸收了叙利亚的阿拉米语,但仍保留了部落曾经使用的阿拉伯语。凭借繁荣的商业贸易和充裕的物质财富,加萨尼王国于6世纪达到鼎盛,但因长期处于拜占庭帝国支配下,加萨尼王国最终在与萨珊王朝的竞争中透支国力而走向衰落。

在与加萨尼王国同时期的半岛东部,有一个由莱赫姆人(Banū Lakhm)建立的王国。莱赫姆是源于台努赫部落联盟的阿拉伯部落,曾居住在黎凡特地区,后来定居在希拉。台努赫(Tanūkh)亦是阿拉伯部落的一支,自公元前1世纪以来一直生活在叙利亚南部、约旦(即前纳巴特王国)、泰西封(现伊拉克巴格达东南部)西部和阿拉伯半岛北部,希腊文献有时将其称为“萨拉森人”(Saracenus)。在16世纪以前,基督徒作家通常使用阿拉伯人、土耳其人、摩尔人和萨拉森人等术语。在公元前最后一个世纪,莱赫姆开始向泰西封迁移,最终统治了库法、纳杰夫、阿古拉、阿因·台姆尔、努玛尼叶、艾卜莱、安巴尔、希特、阿纳、巴盖等城市。他们起初同罗马人结盟,后来又成为波斯人的盟友,莱赫姆王国国王因其巧妙的外交手段而被称为“阿拉伯人之王”(Malk al-‘Arab)。

在莱赫姆王国之后,半岛中部的秩序演进进入新阶段,肯德王国(Mamlakah Kindah)开始兴起。不同于此前的城邦,即不同部落以一座单独的商业城市为基础建立国家,王国的部落结构使其文化只能被限定在一城之内,肯德王国与也门的最后几个土伯尔建立了同盟关系。尽管肯德王国国祚短暂,但它首次在阿拉伯人内部尝试将多个部落联合为一个具有中央集权意味的政治共同体,这种尝试促进了半岛文化和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萌生,使阿拉伯人的民族意识逐渐浮现,并为之后阿拉伯早期国家的兴起准备了条件。

综上所述,部落社会是氏族—部落在其所依赖和管辖的有限地域内,逐渐形成的以氏族—部落宗教为精神信仰的一种小规模社会体系。部落通常散布于半岛的绿洲内,而绿洲农业经济的有限体量无法创造规模庞大和来源广泛的财富,导致半岛社会发展和秩序运行缺乏足够的物质支撑,无法内生性地出现社会分工和阶级分化,半岛社会秩序由此在部落社会这一人类文明的低阶程度徘徊,无法自主向国家转型。尽管一些部落建立起城邦,但后继者只能继承此前城邦的建构模式,未能在此基础上完成对部落社会和城邦模式的超越,根深蒂固的亲缘观念仍束缚着部落的政治认同。依赖众部落共同参与的松散联盟,仍以惯常的道德准则作为运作依据,缺乏具有普遍意义的成文法系和绝对权威的政治中心,因而无法对联盟形成持久稳定的统治。

三、阿拉伯半岛部落社会在商业和战争影响下发展


随着东地中海海洋贸易日趋繁荣,以及希腊罗马商人逐渐向中东腹地和红海开拓,阿拉伯半岛的北部和南部遂被纳入希腊罗马商人的贸易网络。新建于中东腹地的希腊化城市,以及受希腊罗马海洋文明影响而在半岛出现的一些商业城市,皆成为希腊罗马商人向中东腹地和半岛进行商业扩展的重要载体。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希腊罗马商人之所以执着于向东方进行商业扩张,是因为西印度洋的海洋贸易正逐渐兴起。萨珊王朝建立后,这个兴起于伊朗高原的大陆政权倚靠濒临海湾的地理优势,像磁石般吸引着大陆内部众多部落和城邦,由此成为从中东内地到海湾和黎凡特地区的重要陆路枢纽。而兴起于南亚的笈多王朝将印度北部和中部的大片领土置于其统治之下,使从孟加拉湾到中东的恒河贸易成为可能,海湾遂成为印度、中东和东地中海贸易网络的重要交会点,印度、波斯、希腊、罗马和阿拉伯的商船于西印度洋频繁穿行。产自马拉巴尔的胡椒、阿拉伯半岛南部的乳香和没药、东非的黄金和象牙以及东南亚和远东的奢侈品皆荟萃于此,极大地吸引了希腊和罗马商人以及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贵族的目光。对于彼时之地中海世界而言,最为重要的两类东方货物是中国的丝绸和印度及东南亚的香料,罗马和拜占庭正是通过这些贸易同遥远的亚洲文明建立了联系。希腊和罗马商人在不断拓展商业版图的同时,亦对阿拉伯半岛部落社会产生影响。

第一,希腊罗马商人以中东大陆众多的希腊化城市为载体进行商业扩张,撼动了中东古典帝国的集权体系。从亚历山大东征到阿拉伯帝国兴起前,通向东方最为便利的商道,即从黎凡特地区经新月沃地到达海湾的陆上商路,长期被中东的陆权力量——阿契美尼德王朝、安息帝国和萨珊王朝牢牢控制。至于从红海经曼德海峡至西印度洋的海上商路,由于航线相对漫长以及红海海域内暗礁遍布等因素,航行成本极其高昂,故该商路并非希腊和罗马商人的最优选择。因此,经新月沃地至海湾的陆上商路,仍是东地中海各商业力量通向西印度洋的首选,星散于东方的众多希腊化城市成为向中东腹地进行商业扩张的重要载体。通过这些城市,希腊和罗马商人得以将东地中海的商业网络向东扩展,从而将贸易范围覆盖至整个中东大陆的乡村。而城市由于职能分工清晰和基础设施完善,能够利用充裕的剩余资本对乡村的人力和物产资源产生吸附效应,从而加速并强化这一区域城乡分化的二元格局。对于中东的帝国而言,广大乡村所缴纳的税赋是财政主要来源,国王利用官僚体系对乡村社会进行治理,从而形成一套自上而下的集权统治。在政治体系之外,混合了希腊人、罗马人与波斯人乃至阿拉伯人的商贾群体建立起来的商业秩序,对中东帝国的集权秩序产生细微而持续的影响。其在基层社会进行市场开拓和经济扩张的自由行为,使乡村社会成为提供贸易资源的原料产地和商品输出的市场,冲击着支撑帝国财政和官僚体系的乡村社会,亦深刻影响着建构在乡村社会基础上的集权秩序。追求商业利益的海权力量需要部落乡村的广阔市场和自由劳动力,而以集权为特征的陆权力量则要求部落乡村遵守秩序,对其严加管控。因此,罗马与波斯开启并维持了数百年的间歇战争状态,而地处两大政治力量边缘的阿拉伯半岛,则在外部力量影响下对政治和社会秩序进行了反思和重构。

第二,罗马人通过“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使阿拉伯部落成为对抗萨珊王朝的战略基地,客观上使部落在罗马—波斯战争中获得发展空间。萨珊王朝凭借有利的地理位置,在印度与地中海世界的贸易中占据优势地位。为了打破波斯人对西印度洋贸易的主导,罗马帝国以及后来的拜占庭帝国竭力向中东扩张,以期打通经新月沃地到海湾的陆路通道。罗马帝国向东方扩张的路线主要有两条:第一条即北线,以安纳托利亚和高加索为基点,兵锋直指萨珊王朝的权力中心——泰西封;第二条即南线,罗马人经红海占领阿拉伯半岛南部,以此弥补其在西印度洋的战略劣势。

对于罗马人而言,在北线同波斯人直接对抗,无疑成本极高。由于阿拉伯半岛北部控制着临近新月沃地的陆路商道,而且能够对萨珊王朝的权力中心构成战略威胁,于是,通过政治结盟和军事征服争取半岛北部的部落成为罗马人的战略选择。政治结盟,即通过输出帝国的商业秩序和意识形态(即基督教)的“委托”(clientage)式手段,在半岛北部拉拢和扶持信奉基督教的部落或城邦,使它们成为帝国在中东大陆和海湾进行商业扩张的战略基点,以及牵制萨珊王朝、防范贝都因人侵扰的“代理人”。在罗马帝国经略下,半岛北部的纳巴特、巴尔米拉、加萨尼等城邦都成为其盟友,这些城邦亦因掌控着罗马与东方的贸易而获利颇丰,双方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因此在罗马与波斯爆发战争时,他们倾尽全力支援罗马。但这些阿拉伯部落并非绝对忠诚于罗马和君士坦丁堡,他们凭借临近中东陆路商道的地缘优势摇摆于罗马人和波斯人之间,通过左右逢源的外交策略获取利益。

考虑到所谓盟友可能会增加帝国在中东的战略风险,东罗马帝国采取军事征服方式,将佩特拉、巴尔米拉等一些极具战略意义的城市或地区直接纳入帝国统治之下。然而,这虽然保证了帝国对中东战略基点的有效控制,降低了维护霸权的风险,却增加了帝国的财政负担。

萨珊王朝通过东征西讨,在同罗马的军事和商业竞逐中占据优势。在北线,尽管罗马人宣称亚美尼亚和美索不达米亚为其领土,但罗马帝国并未打通通往海湾的商道,而萨珊王朝利用掌控东西方贸易的优势获得大量财富,为其与罗马帝国的长期对抗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沙普尔二世继位后,先是平定阿拉伯半岛贝都因部落的叛乱,然后击败由罗马人控制的亚美尼亚,并于363年在泰西封击败罗马人。长期的争霸战争以及东欧蛮族的侵扰,加之自然灾害侵袭,使得罗马帝国元气大伤,最终被萨珊王朝驱逐出美索不达米亚和黎凡特地区。罗马帝国在中东大陆的权力遭受沉重打击,此后逐渐退缩至地中海和安纳托利亚,萨珊王朝彻底掌控了印度与新月沃地的大陆贸易,罗马帝国及后来的拜占庭帝国无力再对萨珊王朝的商业统治构成威胁。而在这一过程中,阿拉伯部落无疑借机获得进一步的发展空间。

第三,罗马和波斯在南线的残酷角逐,导致半岛南部的部落和城市走向衰落,而南部商业部落的北迁推动了希贾兹城市工商阶级的形成。在罗马势力伸入红海前,托勒密王朝的埃及人主导着红海贸易,使得半岛南部依赖海洋贸易的希姆叶尔王国遭到重创。罗马帝国吞并埃及后,仍奉行扩张策略,企图将其政治影响和军事力量投射至红海和西印度洋,但是,地理的阻隔增加了罗马帝国的统治成本,使其军事投射能力受到极大限制。公元前25年,罗马皇帝奥古斯都(Augustus)派遣一支远征军进攻阿拉伯半岛南部,企图在红海南端建立据点,从而为帝国直接控制通向印度的商路开辟通途。但这次远征最终因“航行中的困难”而以惨败告终,罗马帝国自此再也没有尝试动用军事力量向红海扩张。麦因、赛伯伊、哈德拉毛、盖特班等半岛南部的阿拉伯部落仍然维持独立状态,并凭借便利的地理位置掌控罗马至印度的海洋贸易,通过操纵从东方运入地中海的商品价格,使罗马贵金属大量外流。罗马为购买绿宝石、珍珠、象牙、丝绸和胡椒等东方商品,每年要耗费5000万塞斯特斯。为了摆脱对半岛南部商业部落和城邦的贸易依赖,罗马帝国极力拉拢位于阿比西尼亚的阿克苏姆王国(Kingdom of Aksum),从而削弱了半岛南部商业城邦支配红海贸易的地缘优势。525年,在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一世请求下,阿克苏姆王国以希姆叶尔王国末代国王祖·努瓦斯在纳季兰屠杀基督徒为由,第二次入侵也门,彻底摧毁希姆叶尔王国,也门遂沦为阿克苏姆王国的领地,由此引发波斯人对半岛南部的入侵。575年,波斯国王库斯拉一世派遣大将瓦赫里兹率军攻破阿克苏姆王国,并宣称与当地民众建立联合政府。所谓的联合政府,只是授予阿克苏姆王国一个有名无实的虚衔,阿克苏姆事实上沦为萨珊王朝的“波斯总督辖区”(Persian satrapy)。自此,阿克苏姆王国和拜占庭帝国的势力被驱逐出半岛,罗马在红海的战略力量被波斯瓦解,经红海通向西印度洋海路商道的南线计划亦以失败告终。

罗马和波斯对红海的争夺,导致该地区海洋贸易遭受严重破坏,残酷的战争亦导致半岛南部经济和社会秩序濒临崩溃,当地部落和城市逐渐走向衰落。随着城邦财政因贸易额锐减而濒临枯竭,加之阿比西尼亚人与波斯人对半岛南部的侵略和破坏,彼时繁荣的赛伯伊王国无力修复因战争和自然灾害而千疮百孔的马里卜水坝,导致水坝最终于575年决堤。水坝决堤引发的洪水将赛伯伊王国的阡陌田园尽皆吞噬,“幸福的阿拉伯斯坦”成为人迹罕至的泽国,赛伯伊王国自此湮灭于汹涌的马里卜洪流中。恐怖的洪水和战争的破坏迫使半岛南部的艾兹德、莱赫姆和台努赫等部落向北迁移,而迁移带来的技术传播和文化流动,客观上促进了半岛南北部落大融合,从而加速了半岛中部和北部的发展,部分迁移到半岛北部和叙利亚南部的部落同当地的贝都因人进一步融合,演变为希拉王国和加萨尼王国。

大迁移对半岛中部绿洲的部落社会影响尤其深刻,其中以希贾兹的发展最为典型。也门商业部落的北迁促进了希贾兹一带集市的繁荣,出现诸如塔伊夫、麦加、叶斯里卜等商业城市,半岛中部取代也门成为半岛经济中心。此外,半岛南部部落在北迁同时,亦将语言文字带到半岛中部,南北的语音、语调和语汇演变为以古莱什部落语言为主的“标准阿拉伯语”(即“福斯哈”,Al-Fuṣḥā)。尤为重要的是,南北部落融合带来的新秩序,冲击了旧有社会体系,加速了半岛中部地区的阶级分化,并在诸多商业城市催生了一批依赖商业经济和从事转口贸易的职业群体。而通过贸易活动,则使这些群体跳出部落框架,对半岛部落的社会秩序进行反思,出现了重构半岛秩序并引领社会变革的主导者,即兴起于商业城市麦加的商贾群体——城市工商阶级。

四、半岛城市工商阶级崛起促生阿拉伯早期国家


恩格斯指出,文明时代始于商品生产阶段。也就是说,商业与其他产业的分离即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使私有制进一步得到推广,同时进一步加剧阶级分化,最终推动人类社会迈入文明社会。古莱什部落兴起于南方部落北迁之时,是半岛社会经济和信仰领域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商业部落,使之能够在贸易活动中打破部落社会的拘囿而获得更为宏大的视野,由此引领半岛社会变革和秩序重构。商业贸易所追求的是利益的高效回报,故对交易对象的选择依据的不再是亲缘关系远近,而是是否掌握足够的资金和专业化知识。贸易活动不仅促进了资金流动,而且催生了一批专门从事商业经营和货币汇兑的职业群体。由此,半岛社会在外部力量特别是希腊罗马海洋文明的影响下,产生了独立于氏族和部落等群体之外的新兴集团,从而完成了文明演进和国家生成中的重要环节,即阶级分化和半岛城市工商阶级的崛起。在新兴阶级推动下,阿拉伯半岛商业得到充分发展,改变了先前的社会面貌,半岛社会组织形式开始向集权国家转型。

第一,深受罗马文明浸染的拜占庭人将集资入股商业运作模式引入阿拉伯半岛,促使半岛产生社会分工和阶级分化,出现以新信仰群体为代表的商业阶层,形成经济共同体,成为城市工商阶层崛起的阶级基础和经济根基。由于拜占庭人在北线的新月沃地和南线的红海频遭波斯人压制,无法开辟通往东方的贸易航线,经半岛中部绿洲通达海湾的希贾兹商道成为拜占庭人的理想选择。于是,拜占庭帝国与哈希姆部落签订贸易协定,拜占庭帝国开放布斯拉、加沙和亚喀巴供半岛商人自由交易,麦加则允许拜占庭人、叙利亚人到麦加或经麦加开展贸易活动。此后,古莱什部落于5世纪末先后同波斯、阿比西尼亚等地商人签订贸易协定,贸易网络逐步拓展到半岛之外的非阿拉伯世界。7世纪初,麦加的对外贸易在贵族主导下开始出现以家族或部落为单位的集资入股,商队股东可在盈利后按入股比例获取利润。这颠覆了半岛的贸易形式,催动形成经济共同体。在该共同体内,成员之间的互动不再取决于血缘关系的亲疏,而是凭借共同的商业利益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经济共同体的形成刷新了半岛商业秩序,商人群体的联结日益紧密,成为半岛部落社会向具有集权意志的国家转变的前奏。

在商业新秩序冲击下,阿拉伯半岛出现了部落统一倾向的“哈尼夫运动”(Al-Ḥanīf),为城市工商阶级的崛起奠定基础。拜占庭帝国、萨珊王朝以及阿克苏姆王国争霸新月沃地和红海的战争,导致原有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商贸活动遭到沉重打击,半岛南部的经济和信仰中心逐步解体。原有社会秩序的崩溃,使得半岛固有的原始信仰无法再整合业已崩溃的秩序,于是一些积极的反思者认为,彼时流行的原始信仰有悖于半岛部落社会普遍尊崇的精神秩序,决定抛弃原始信仰,转而回归对宗教秩序的精神探索,后世称之为“哈尼夫运动”。但是,由于反思者依靠的是单纯的意识冥思而非客观的躬亲参与,故未能总结出一套指导实践的教义或纲领,最终无法得到各部落民众的支持,也就无法实现半岛社会秩序的重构。不过,“哈尼夫运动”的进步意义在于,它所观照的对象不再局限于某一家族或部落,而是面向整个半岛社会所有成员,力图探索半岛内部不同单元、不同亲缘、不同信仰的个体与整个半岛社会的内在联系,由此在精神上实现对半岛原始信仰和部落社会的超越。除运动本身的进步意义外,商业中心北移、商贸网络重构,亦对部落的精神觉醒起到促进作用,阿拉伯半岛在新商业秩序刺激下,逐渐打破部落观念拘囿,从众多零散的地理单元联结为日趋统一的整体。“阿拉伯”一词由此被赋予新的政治意义:它不再是单纯的地理概念,而是演变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族群概念,“阿拉伯人”这一族群性词汇由此而生。团结在“阿拉伯人”旗帜之下的半岛诸部落人口不断增加,尤其是半岛中部的希贾兹因位于南北商道必经之地,人口增长率较高,使之相对于半岛其他地区具有较显著的人口和经济优势,逐渐取代也门成为半岛新的经济和政治中心,为后来麦加城市工商阶级的崛起及其领导的社会革命创造了条件。

第二,铁器的输入和普及,使得半岛部落获得了对内发展生产和对外进行扩张的必要器物,为后来阿拉伯早期国家的崛起,并随着征服运动成长为中东的世界帝国提供了技术要素。罗马—波斯战争的余波不仅摧毁了半岛南部的原有秩序和商贸活动,同时助推铁器传入半岛。铁器作为古典时代的重要工具,对于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增强部落军事实力具有重要意义。由于阿拉伯半岛缺乏铁矿,彼时半岛打造生产工具和刀剑的铁匠通常需要从锡兰和东非等地购买铁。此外,部落民众参与战争通常要自己准备武器,或通过战争获得装备和盔甲,铁器在东地中海—红海—西印度洋近海贸易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铁器的普及,铁器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催化了阶级分化。伴随着铁器技术在中东地区的传播和东地中海地区航海技术的发展,东地中海、红海和海湾等局部海域的海洋贸易逐渐兴起,希腊文明开始随着海洋贸易发展特别是亚历山大东征传播到两河流域、新月地带、埃及和印度,阿拉伯半岛的沿海地带因此与希腊世界建立了最早联系。而中东地区近海贸易的兴起和半岛社会商业财富的积累,则使原本在半岛极其昂贵的剑,从“真正英雄的武器”普及为“更多的贝都因人都能获得的著名武器”。除了剑和金属制长矛(标枪)的普及,马镫与扭力抛石机(swing-beam artillery)在贝都因人和阿拉伯军队中的广泛应用,更是古典时代军事技术的重要创新。铁器的普及,标志着半岛社会迈入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从而为向文明时代迈进准备了条件。

第三,以阿拉伯城市工商业者为主体的新兴阶级不断冲击着半岛的部落社会,使原属于部落的“公共权力”同阿拉伯新兴阶级的终极理想逐渐结合,异化为一种“特殊权力”,由此瓦解了部落贵族在半岛社会的支配地位。尽管“阿拉伯”的族群意识开始浮现,建构于部落首领威信以及各部落所尊崇的原始信仰基础上的小集群已开始出现,但半岛部落零散存在的面貌并未明显改观。若将渐已浮现的新秩序普及于半岛广大的基层社会,必然要打破部落社会的阻隔。而欲团结和解放基层社会民众,则需一种融合新秩序、具有普遍意义的新信仰取代原始信仰,从而为半岛社会秩序的转型和革命提供合理依据。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中东三大一神教的典型代表,犹太教及其后产生的基督教随着贸易和战争传入半岛,对半岛社会的原始信仰产生深刻影响,从而为阿拉伯人提供了理解世界的全新视角。“哈尼夫运动”则为后来的社会革命奠定了“阿拉伯民族主义”基调,具备了超越和打碎部落社会的精神动力。在这一背景下,麦加城市工商阶级中出现了一个代表性的思想者和变革者——穆罕默德,他选择性地吸收拉比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理念,并承继了“哈尼夫运动”遗留的族群情结,推动伊斯兰教超越以亲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信仰,获得更为广泛的传播。

伊斯兰教将基层社会广大民众由各部落治下的附属元素,置换为新信仰体系内获得精神觉醒的独立个体,无疑破坏了部落的统治逻辑,遭到麦加贵族以及古莱什部落的强烈反对。与此同时,麦地那最为重要的两个部落——皆源于艾兹德部落的奥斯(Al-Aws)和哈兹拉吉(Al-Khazraj),已分裂为8个独立的部落,彼此之间为争夺土地陷入长期血亲仇杀。随着仇恨的蔓延,两大部落最终在617年爆发布阿斯战役。这场战役延续月余,并将古莱扎和纳迪尔等犹太部落卷入,被认为是麦地那历史上最为血腥的战争。尽管这场战争最终以奥斯人的胜利结束,但麦地那经济和社会秩序遭到毁灭性打击。故而,穆罕默德及其两百名支持者不得不于622年9月离开麦加,迁徙到叶斯里卜,这就是著名的“希吉拉”(Hijrah)事件,这座城市后来亦被称为“麦地那”。“希吉拉”事件是穆罕默德领导的社会革命的转折点,使穆罕默德及其支持者获得了一个稳固的落脚点,以对抗麦加及其他部落势力。更重要的是,它开启了阿拉伯人在麦地那建立城市国家的新时期,“宣告了氏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对立”。

第四,新兴信仰成为整合不同区域民众利益的工具,以“乌玛”为载体的早期国家正式形成。在“希吉拉”事件之后,穆罕默德及其支持者在麦地那面临极其复杂的局势。当时的麦地那同半岛其他地区一样,因外部战争影响和商业贸易发展而导致社会秩序动荡和部落社会崩解。出走麦地那的麦加阿拉伯人(即“迁士”)以及麦地那本地的阿拉伯人(即“辅士”)虽然都皈依了新信仰,但是潜藏在意识深处的部落观念仍分划着“本族”与“他族”的界限。因此,穆罕默德迫切需要通过其所创立的新信仰整合麦地那的分立局面,缓和不同部落和不同信徒之间的矛盾。在迁居麦地那之后,穆罕默德建立了一个新的城市国家,即“乌玛”(Ummah)。“乌玛”作为阿拉伯社会的共同基础,深刻影响着阿拉伯政治行为体的思想和实践。它不仅是阿拉伯人推行政治目标的载体,也是政治动员的有效工具。622年,“乌玛”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麦地那宪章”,旨在改善麦地那不同教派和团体之间的关系,尤其在于化解迁士、辅士以及各犹太派系之间的矛盾,从而使阿拉伯人、犹太人以及其他派系能够依照宪章要求,英勇反击任何针对麦地那的攻击。该宪章获得普遍支持和拥护,麦地那因此成为众派系集体尊崇的圣地,而穆罕默德亦成为“乌玛”领袖。这套超越部落社会和宗派主义、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缓解了不同部落和宗派之间的矛盾,巩固了新生的“乌玛”。为了消解奥斯人和哈兹拉吉人的世仇,穆罕默德通过布道传教,使两大部落团结在“伊斯兰”旗帜之下,从而将两大部落凝结为统一的共同体。此外,穆罕默德还致力于缓和来自不同城市和部落的迁士与辅士的矛盾,使两大派系打破部落观念隔阂,进而以“兄弟”相称。这一系列措施使麦地那不同部落和宗派融入阿拉伯族群,伊斯兰信仰遂与“乌玛”的政治意识紧密结合,“乌玛”成为具有高度凝聚力的信仰共同体。不过,此时的“乌玛”还只是局限于麦地那一城之内的城邦,尚未形成由诸多部落和城市组成的具有普遍影响的联盟政治体。

628年,穆罕默德亲率1400名阿拉伯人在距离麦加9英里的侯戴比叶,与麦加的多神教徒签订了“侯戴比叶协议”(Ṣulḥ al-Ḥudaybiyyah)。该协议实际上结束了“乌玛”和古莱什人的战争,推动诸多部落纳入“乌玛”统治之下。630—631年,半岛诸部落派遣代表团到麦地那,表示归顺于穆罕默德和“乌玛”,并宣誓皈依伊斯兰信仰,故这一年被称为“代表团之年”。“代表团之年”标志着半岛所有部落均被纳入新兴的伊斯兰秩序内,随着半岛各部落归顺麦地那“乌玛”,“乌玛”超越了传统的部落和血亲纽带,建立起以阿拉伯族群信仰团体为中心的认同。

恩格斯指出,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乌玛”以及城市工商阶级确立的商业新秩序,使作为主体城市的麦地那对其他城市和部落形成强大吸附效应。“乌玛”成为以麦地那为权力中心,统辖半岛各部落且兼具“雅典模式”和“罗马模式”特征的混合政治体。需要指出的是,“乌玛”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族”(nation),而是以伊斯兰教为共同信仰、由诸多部落组成的奉行政教合一的松散联盟,是尚未划分“自我”与“他者”的信仰共同体,即“公社”(community),并非发展成熟的政治共同体。“乌玛”的建立,并未导致部落体系的消亡,广大基层社会的权力仍然集中于诸部落。不可否认,“乌玛”为创建一个不同于部落的普遍政治实体(即国家)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家能够将权力辐射至整个半岛,由此在半岛构建起新的统治秩序,推动了半岛社会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演进。

结     语


阿拉伯半岛的部落是原始社会后期以血缘为基础,随着当地居民自然集聚而逐渐形成的初级社会组织,在与外部世界的互动和阿拉伯文明生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东地中海—红海—西印度洋近海贸易的刺激下,部分地处滨海绿洲的阿拉伯部落率先发展为商业城市,并进一步演变为城市国家,但城邦所特有的部落结构使之无法跳脱一城一族的拘囿,城市经济的局部拉动反而加剧了半岛城市与乡村的分裂,客观上加强了乡村社会的部落势力。而罗马—波斯战争带来的连锁反应,摧毁了半岛南部的商业城邦,引发部落北迁,奠定了中部希贾兹的经济中心地位,由此在人口增长和技术进步支撑下,麦加、麦地那等商业城市崛起。社会生产的变革与经济结构的变化,促进了新兴工商阶级的出现,该阶级通过吸收外部文明的有益元素,对半岛部落社会秩序进行反思,确立了超越部落旧有社会结构的新秩序——伊斯兰秩序,创立了信仰共同体——乌玛。发达的商业经济汇聚成政权运行所需的国家财政,半岛由此整体性从部落组织向国家转变。

部落嵌入新的国家,成为阿拉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在发挥影响。一方面,对于阿拉伯社会而言,部落既是传统社会的底色,也是塑造阿拉伯文明隐秘却又影响至深的结构性因素。以部落自治和认同为特色的部落主义政治文化,浸染了阿拉伯传统社会,内化为阿拉伯传统文化基调,成为划分自我和他者的文化基因。另一方面,从部落征服、国家构建再到新的部落力量崛起,构成了阿拉伯帝国兴衰变迁的历史闭环,部落问题成为影响阿拉伯国家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1962年也门发生军事政变并陷入长达十年的部落内战,2010年以来利比亚、叙利亚等国的政治变局,乃至“伊斯兰国”的肆虐,背后都潜藏着部落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强大张力。正因如此,如何从阿拉伯文明演进中获取历史启迪,从阿拉伯政治文化中发掘治理智慧,以平衡国家与部落的关系,从而将部落社会纳入现代政治的合理框架,便成为破解中东国家部落问题的关键。

(作者韩志斌,系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教授;马峥嵘,系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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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湘 宇
校审:小 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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