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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迂腐下的觉醒性和反抗性(文本细读)(二)

日期: 来源:吃粥饭的碗收集编辑:吃粥饭

(承接上一篇)文章第四段还没说完,参见之前文稿:

 《孔乙己》咸亨酒馆的鄙视链(文本细读)(一)

 我们继续细读文本:

 

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孔乙己名字的起源和命运的“荒诞性”。鲁迅总是在给孔乙己做“减法”,只截取孔乙己生命的片段。我们不妨回忆一下孔乙己,尽管鲁迅将孔乙己的形象写得非常的具体,他的样貌,思想,行为习惯。可我们对孔乙己又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他姓谁名谁,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又遭遇了什么,他有没有父母,有没有妻子老婆,住在哪里,我们一无所知。鲁迅拔去他的生命起源和“根”,让他无所依托,最后孔乙己的死,也不知道死在哪里,怎么死的。于是——孔乙己不知道从哪里来,又不知道到哪里去——他的生命是荒诞的,无意义的。“上大人孔乙己”是学写字的人一开始毫无意义的组合,一面是众人嘲讽他“空认识几个字”,而也似乎印证了他“无意义”生命。另外,孔乙己这个名字也是他作为一个“被看”的客体在所有“看客”心中的投影,看客们不在乎他是谁,只在意取笑他的“乐趣”,他只需要以“孔乙己”这个绰号存在就够了。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注意文章中“所有”一词,无人例外。“看客”是一种群体性的行为,从众行为。看客们不在意孔乙己“痛苦”不在意他的伤疤怎么来的,又遭受了哪些苦难,他们不同情弱者,而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

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孔乙己“不回答”是因为他对“围观嘲笑”行为已经习以为常,懒得搭理。“排”出九文大钱,有气势感和一点点“傲娇”。一种说法是孔乙己自认比短衣帮高一等,有一点小钱,“得意”之态。另外一种说法是孔乙己是“大家都是消费喝酒的人”,我也是掏钱的,你们凭什么笑话我,都有一定道理。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孔乙己不搭理,看客们已经自找没趣的,可还要追着孔乙己“打”,而且往孔乙己的“痛处”打。

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睁大眼睛,伪装的嫌疑。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偷书”的事情显然并不是造谣,而是确有其事,从孔乙己后续的反应就可以看出来。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涨红了脸说明确有其事,但依然要去争辩。并且将偷书偷换概念为“窃书”,前文也说过,孔乙己的人物形象具有“中国”的时代象征。在当时,中国挨了西方和日本的打,往往会用这种方法“偷换概念”,不承认自己“输了”,也不承认自己“挨打了”,然后就用一些类似于精神胜利法来掩饰,比如外国人虽然赢了,仍然是“野蛮的胜利”,中国虽然输了,但中国的道德文化仍然是“蛮人”无法比拟的,正如孔乙己后面的话——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如前面所说,孔乙己被打了,孔乙己“穷”,但是用“君子固穷”来掩饰——道德水平再高,也没办法当饭吃,仍然要被人嘲笑。

(小说第四段)总结:介绍孔乙己的人物形象——年老体健,物质匮乏,精神迂腐,自尊自傲,他物质匮乏又无功名是“看客”嘲笑他的“底气”,精神迂腐和自尊自傲是看客嘲笑他的“内容和方式”。这就是构成了一种认知差距,孔乙己“主观性”的自我认知是“道德模范”,而在“客观性”的看客眼中,孔乙己不过是一个“卑贱的笑料”。现在我们很多人也常常困在这样的“自我认知”和“社会认同”的差距中,主观是理想,客观是现实,也可以说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所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也差不多是同样的意思。

 

(小说第五段);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科举制度的危害——百无一用是书生。孔乙己有谋生的能力,但是出于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也许并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P.S.其实很多大学生都是现代孔乙己,有些人宁愿没有工作,都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因为本认为体力劳动者“低级”。虽然嘴上说“劳动者光荣”,但身体很诚实。

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

孔乙己谋生的手段,以及为什么有机会“偷书”。

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

“好喝懒做”有可能,但无法看出孔乙己是不是个“坏脾气”,相反,他脾气很好,大概率是个谣传罢了。

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对于孔乙己偷书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常逻辑,孔乙己要靠抄书才能养活自己,还要偷书,不是自掘坟墓么,为什么要偷书呢?这个历来有多种看法,我们要确认的是,孔乙己偷书的目的是什么?

第一,换钱。孔乙己生活困难,又喜欢喝酒,好吃懒做,偷书只是生活所迫。这是普遍的解读。

第二、自己看或心理补偿。这是最近比较流行的说法。长衫的主顾垄断了“知识”,书本更像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孔乙己一直无法获取功名,他想偷的是“身份地位”,用偷书作为“心理补偿”,暗含对社会制度的不满。偷书是打破士大夫阶层对书的垄断,颇有些“劫富济贫”的意味。

第三、孔乙己是不是真的“偷”。孔乙己的认知里,偷书不算“偷”。有不少学者认为,孔乙己身上有范爱农的影子。范爱农是鲁迅在绍兴的朋友,主要在辛亥革命时期关系密切,在辛亥革命成功后,革命党王金发组织军政府进入绍兴城,任命鲁迅为校长,范爱农为学监。有一些进步学生办报纸打算监督军政府,痛骂王金发。王金发为显大度,给报纸送来五百元钱。学生们收了钱,继续骂王金发。王金发就认为学生们在“偷我的钱”,因为学生们拿了钱,还不说他的好话。王金发不满,就捣毁了报社。后来孔教会接管学校,又将范爱农赶走,范爱农没有生计,寄居亲戚家里,备受冷眼,最后坠湖而死——鲁迅一度以为,范爱农对辛亥革命失望,对世界失望,是自己早想死了。知识分子要靠权贵才能养活,拿了权贵们的钱,就得替他们说话,如果拿了钱还敢反抗,在权贵眼里就是“偷”钱。孔乙己一边“抄书”,一边“偷书”,颇有些进步青年一边要靠人养活,一边又在暗处捣鬼的嫌疑——话说回来,鲁迅去日本留学是清政府给钱的,他读书却来研究怎么反抗清政府,清廷眼里,八成鲁迅也是“小偷”。

无论如何,孔乙己是鲁镇唯一敢用“偷”这种方式对抗“权贵”的,不仅对抗而且“屡教不改”,其他人只知道顺从,虽然这种方式很消极,也有只为点酒钱的嫌疑,也不失一种“反抗”的体现。

后面就是交代孔乙己“品行”好的一面。

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这就是我提到的“孔乙己的反抗性”。孔乙己对“弱势群体”从来不亏欠,也未曾见过他品行不端的样子,他只对“长衫”阶层反抗,即便是个小偷,也颇有些“侠盗”的感觉,只偷有钱人的东西。我们前文分析过咸亨酒馆的鄙视链,我再粘贴出来——

最顶层——长衫主顾(坐着喝酒,由人伺候着)

第二层——掌柜(伺候长衫主顾,掺水欺负短衣帮)

第三层——短衣帮(不敢明着反抗掺水行为,相比长衫主顾,只能站着喝酒)

第四层——小伙计(被老板看不起,年纪又小,笨笨傻傻,短衣帮也对他唠唠叨叨,没好气)

第五层——孔乙己。

所以人都是侍奉上一阶层,并鄙视又欺负以下的阶层,而孔乙己只针对“长衫”,对“弱势群体”简直是道德模范。孔乙己是唯一超越“鄙视链”和“食物链”的人。

(小说第五段)总结:小说第五段先是继续说孔乙己的“缺点”(也可以说看客眼中的缺点),可笔锋一转,又说了他的优点——在店里品行特别好。这就使得孔乙己这个形象具有了矛盾性,也因矛盾性人物变得复杂而丰富,一面他在说“仁义道德”的大道理,一面却在“偷书”;一面好吃懒做,偷鸡摸狗,在店里品行却很好——他的品行不端是针对“上等人”的,对咸亨酒馆的所有人并无损害,而看客们却在自主地维护“上等人”的权威,将孔乙己置于“最底层”。只针对上等人的偷窃,不能简单定义为“偷窃”,而具有一定对社会不公的“反抗性”。说孔乙己“劫富济贫”自然谈不上,只能说“偷富济己”了。

 

(小说第六段)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

看客在挖语言“陷阱”,想要看孔乙己自傲的样子,而后继续嘲讽打击他。

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孔乙己果然中招。(孔乙己一般是不理会看客的,除非说到痛处或得意处,痛处是偷窃被人打,所以要反驳,得意处便是自己念过书、认字,所以骄傲)

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

孔乙己最大的痛苦就是读了一辈子的书,却考不到功名,他最大的痛苦却是看客作乐的工具。在科举制度之下,读书的唯一的目的是考取功名,做官,于是人们做了非常直接而简单的功利化联系——

读书是为了考取功名;

考取功名是为了做官;

做官是为了当人上人;

于是古代读书的目的就变成了当“人上人”。

因为在公众号,没有多少人看,我也撒开了“胡喷”,扯远一点。

那么现如今又有多少区别呢?

读书是为了考好大学;

考好大学是为了找好工作;

找好工作是为了当人上人。

于是我们读书的目的也变成了当“人上人”。

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还是因为“人上人”高,我在B站待的那段时间,唯一的感触是,每个人都在说农民、工人辛苦,真让他们做农民、工人,是万万不肯做的,每个人心里想的还是要去做“人上人”,不知道这“人下人”是因为自己本来就是“人下人”,还是想做“人上人”的人太多了,才将他们挤成了“人下人”,毕竟,“人上人”获得优越的条件,总归是要靠“吃人”完成的。

鲁迅先生说,中国只有两个年代: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我看如今可以换个说法,中国现在是另外一种年代:

人人想着痛快吃人的时代。

鲁迅先生斗争数年,无非想让大众思想开化、文明先进,终于解放了“奴隶”的思想禁锢,却让“奴隶”意识到“吃人”原来多痛快,也许这才是资本的魅力所在,把责任全推给资本家,却不想想自己“吃人”的本性,好像打翻了几个“资本家”,社会就不存在“吃人”了。我看如今所有努力读书、奋力考公务员,考研究生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只为了换个“吃人”的资格,网络上那些天天以“觉醒者”自居的人,在我看来,只不过觉醒了“吃人的本性”。

可悲的是,又不是每个人都能赶上好时代,有“吃人的机遇”,“吃人不得的人”只好转而去觉醒“我不能被吃”,可“不能被吃”也只敢在网上喊喊,一见到“肉食者”就点头哈腰,毕竟肉食者现在聪明了,知道可持续发展,一面给你分点肉吃,一面又吃你的肉,你做了“吃人的人”,就成了肉食者的帮凶,哪有狗子敢反主人的,只怕还要帮肉食者多寻点“野味”,他吃完了,你还有两根骨头啃啃!

扯远了,但是我痛快一点了,继续细读“孔乙己”。

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很多人解读孔乙己,说他迂腐、脱离大众。但实际上,大部分知识分子都脱离大众。孔乙己说迂腐的“之乎者也”大众不懂,说“科学道理”他们也未必懂。这里做个简单的介绍,鲁迅一开始学医,是希望通过医学这种服务大众的方式,改变大众对“科学”的观念。如果能通过科学的方式治好一个病人,就可以改观大众的“思想观念”。熟悉明治维新的人也许知道,现在好多人还说明治维新是一群“医生”搞出来的。可后来鲁迅发现西医早于日本传到中国,但是几百年来,中国人视若无睹(在《藤野先生》中一文中有提到),陈腐的思想观念使得他们拒接接受新事物,还是儒家“思想观念”作祟。所以我认为这里的表达有三方面,一方面是说儒家“圣人之道”脱离现实,脱离大众;二来暗含了知识分子的悲哀,大众因愚昧无法理解。第三方面则是孔乙己明明已经“失败”了,只不过用“圣人之道”掩护颜面罢了。

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对孔乙己的嘲笑是群体性的围观行为。此处“快活的空气”是对小伙计而言,其他客人喝酒本就是快活的,只有小伙计颇为快活,因为他不再受气(下一句话就有表示)。

(小说第六段)总结:

小说中一共出现了两次“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第一次是在第四段的结尾,是看客用孔乙己的“羞耻”处取笑,取笑他偷窃被打。第二次是在第六段的结尾,是看客用孔乙己的“骄傲”处取笑,取笑他会读书却“无功名”,看客们对孔乙己的打击可谓是“全方位的”,所有的哄笑又是一种群体性的围观和嘲笑,更是“无死角的”。在这种社会环境中,就引出主人公“我”与“孔乙己”之间的关系。

 

(小说第七段)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

这句话极其重要,前面也提到过。在群体性嘲笑孔乙己的社会环境中,小伙计跟着嘲笑是被掌柜鼓励的,他在引导一种“盲目从众”的“恶性”行为。这也间接说明了为什么小伙计平时不快活,可能在温酒的时候,掌柜连笑都不让他笑的。只有孔乙己来,他才能放松一下——只有有了共同嘲笑的对象时,小伙计才和其他人是“一伙的”,其他时间,他只能被欺负(不仅仅是掌柜,顾客也欺负他),也正是我之前所说,没有孔乙己,小伙计才是咸亨酒店鄙视链的“最底层”。

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

所谓“强者”看不起孔乙己,孔乙己只能寻找其他“弱者”,寻求心理安慰。小伙计“我”就是个孩子,也是个弱者,所以孔乙己才找“小伙计”说话。

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

孔乙己唯一自傲的事情,便是读过书,也只能以此“炫耀”吧。小伙的回应很敷衍——“略略点一点头”。

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

孔乙己把自己当“老师”,这是一个“尊贵”的身份,“好为人师”地教小伙计。

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

显然,在“我”的认知里,孔乙己不配当“老师”,不配“考我”,在众人嘲笑的社会环境中,“我”自然地认为孔乙己低“我”一等,哪怕“我”已经是全咸亨酒店非常弱势的、笨笨傻傻、只能温酒的小伙计,也要分出三六九等、社会尊卑来——孔乙己你一个乞丐,社会的最底层,不能跨越这个“尊卑”关系,来教我,好没有自知之明。

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孔乙己以“讨要”姿态,想要得到“我”的搭理。这段另一句非常重要的话是——“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要用”。这句话实在有意思,一个笨笨傻傻,孩子一般的小伙计,谁也不会认为他能当掌柜,偏偏只有孔乙己认为他可以当“掌柜”。从“小伙计”到“掌柜”是跨越社会阶层的,孔乙己认为小伙计可以跨越“社会阶层”。所以我一直说,孔乙己有隐蔽的反抗性和觉醒性,反抗性在于“只偷权贵的东西”,觉醒在于,他没有阶层固化、社会尊卑的意识,反而有一种“平等”和“尊重”的概念在。

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

小伙计自甘“卑贱”,认为自己和掌柜“等级差得远”——“我”一个卑贱的小伙计,怎么可能跨越阶层,当掌柜呢?这是一种奴性的思想。现在人们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可在当时的社会,强调的是“各司其职”,农民就好好当农民,小工就好好当小工,人人都要“认命”,可孔乙己偏偏不太“认命”,他的“不认命”,在小伙计眼里却是好笑的。小伙计嫌弃他——不久读了几本书么,臭显摆什么,我也会,就搭理了孔乙己一句。

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

孔乙己继续没有“自知之明”,在小伙计眼里,与他说话是“施舍”,既然已经“施舍”了几句,一个乞丐就不要“蹬鼻子上脸了”。可孔乙己还摆出一副“尊者”的姿态来,小伙计自然无法接受。从另一面说,鲁迅又是夹带私货,抨击汉语的繁杂,已经脱离了“实用性”,一个“回”字,即便知道四种写法有什么用呢?表达还不是“回”么,孔乙己学的都是一些“无用的知识”,也只能在此时炫耀一番了。

P.S.扯远一点,讲个小故事,我还在公司的时候,有一天,领导带几个名牌大学生(入职一两年内的)撑场面,和合作方吃饭,而合作方是个小老板,没读过几天的书。可能是酒多喝了一两杯,几个大学生不知怎么的就开始了“知识问答”,比如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是哪个?三原色是哪三种颜色?最后有个人居然开始背《滕王阁序》,然后还有两三个听他背没背错,把小老板看得一愣一愣的。吃完饭,小老板对我说——这些人是不是有毛病?我对小老板说——学了这么多年,这么多知识,也就这点用处了。一读到孔乙己“回字有四样写法”,我就想起这个故事。哪怕现在用教的都是科学知识,“知识”也并不都“实用”,所谓“学以致用”想来也是现代教育的困境。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显然很惋惜,为什么小伙计不爱“学习知识”呢?尚且不论是不是有用的知识,小伙计本来就看不上孔乙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知识”在孔乙己手里是“无用”,在士大夫手里就“有用”了吗?想来知识也是个工具罢了,在士大夫身上是“加成”,是增光添彩,在“穷乞丐”孔乙己身上,却是“被人嘲笑的累赘”了。

(小说第七段)总结:

第七段是讨论“我”与“孔乙己”之间的关系,由“看客群体”聚焦到“个体我”对孔乙己的反应。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我”被无意识影响,被引导着“从众”,也成为鄙视孔乙己的“看客”之一,我们看重不是“知识”(何况还是无用的知识),也不是一个人的“品格”,而是他的身份地位,没有功名孔乙己就没有“社会地位”,鲁镇这个小社会的环境,判断人的标准,全是依据于所谓的“社会尊卑关系”,掌柜将“小伙计”定义为“可嘲笑孔乙己”的人,就是默认小伙计“高孔乙己一等”,孔乙己没有资格和“小伙计我”平等而论。

 

 先写到这里……未完待续,还剩最后一期,将《孔乙己》细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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