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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莱州融媒收集编辑:莱州融媒
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菲律宾生效实施。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积极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2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RCEP15个成员国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我国是菲律宾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三大出口市场。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在货物贸易领域,菲律宾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对我国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塑料制品、纺织服装、空调洗衣机等零关税待遇,经过一定的过渡期,上述产品关税将从3%-30%逐步降为零,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为我国企业扩大对菲贸易往来提供更加自由便利的条件。RCEP的全面生效将有助于扩大中国与RCEP成员国间的贸易投资规模,满足国内消费扩大升级的需要,巩固和强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莱州海关提醒辖区企业,可依据自身业务需求,对出口菲律宾的货物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切实享受RCEP协定红利。(通讯员: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