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2023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期出台实施的一些利民惠民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今年以来,六盘水市公积金中心以助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保刚需、促发展、防风险”工作理念,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品牌建设“四项行动”,围绕广大缴存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陆续印发实施了《关于试行住房公积金支持异地缴存人和多子女家庭住房消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简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的通知》《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通知》3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发布会上,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粟建良介绍,2021年六盘水市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以来,缴存增长率保持在15%左右,全市在2022年成功实现资金流动性风险软着陆,当前资金流量可以保障政策放宽后的资金需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对于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和促进本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一》取消了原政策关于购房人必须持有本市户籍的规定,扩大支持异地缴存人本市购买住房范围;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政策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的贷款限额提高20%,单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限额从40万元提升到48万元,双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限额从48万元提高57.6万元;多子女家庭无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标准提高20%,月可提限额从1200元提高到1440元;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缴存职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安装供暖设施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相关费用,不再要求必须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截至五月底,六盘水公示积金管理中心已发放异地贷款117笔4032万元,受理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57笔2831.3万元,支持多子女家庭无房且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1010笔1729.79万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本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通知二》主要是针对本市缴存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手续较为繁琐且需要一定的经济成本的问题,为了简化死亡提取手续而出台的一项政策优化措施,《通知》改变了过去死亡提取必须提供公证书等法律文书的规定,明确缴存职工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必须提供经公证的遗嘱等法律文书,减轻继承人负担。《通知二》印发后,办理死亡提取公积金108笔575.4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86.21%、129.79%,“减环节提服务”提升公积金行业服务效能。
《通知三》主要是针对过去六盘水市为了进一步支持本市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前期资金压力而实施的一项新政策,将从7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实施后,职工无论是全款购房还是按揭购房,都可以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划入房开企业账户用于缴纳购买房。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据悉,下一步,六盘水市公积金中心不断推动模范机关品牌建设“四项行动”走深走实,全面推进本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缴存职工,助推本市社会经济发展。 (记者 王瑞刚)
文字编辑/王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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