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从2023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93元,同比增长6.6%,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居民收入保持增长。
数据统计,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008.3亿元,比上年增长6.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6%,餐饮收入增长13.7%。限额以上单位中,新能源汽车类零售额增长56.1%,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1.1%,通讯器材类增长19.9%。全年网上零售额3985.4亿元,增长14.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406.9亿元,增长1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8%。
在居民消费价格方面,2023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5%,衣着价格上涨1.6%,居住价格下降0.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5%,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7%,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2%。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0.7%,鲜菜价格下降4.2%,猪肉价格下降15.8%,鲜果价格上涨6.2%。
在就业方面,2023年我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居民收入保持增长。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2.2万人,比上年增长4.6%,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2%。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93元,同比名义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46元,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44元,增长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沈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