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作为十九世纪唯物主义哲学的“遗产”,人们对经济活动或其他物质条件对“观念”的影响似乎关注有加,而往往忽略了反向的因果链条,即观念如何影响经济活动乃至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甚或将这一思路简单地划归为主次颠倒的所谓“唯心论”并加以绝弃。
此外,及至近世,随着社会科学研究中数理化倾向日甚与实证主义大行其道,观念及其主要构成,如价值观、道德感、审美取向、文化特质、宗教信仰等又常常因为难以被清晰描述或测量而被进一步冷落,始终难获主流知识界——特别是囿于新古典范式之下的经济学家们的眷顾。
当然,也许更为不幸的是,人们对观念的影响支配又往往“日用而不知”。例如生活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民众,对“进步”、“创新”、“致富”等字眼的褒义性几乎认为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但如果将之放在观念史的背景中去考察,此类观念在价值层面获得肯定,进而对实践发生作用可能是很晚近的事情。
如果从略带负面的角度看观念的操控,可能更具讽刺意味:当“少见少怪”的现代人面对马克思所指的“惊人庞大的商品堆积”时,其经济生活也被悄无声息地罩进一张空前紧密的观念之网中动弹不得。
但即便如此,深受货币拜物教、消费主义、符号价值、广告文化、流行叙事等观念(或观念性载体)左右的世人似乎还未充分认识到观念的力量。
真可谓身为其奴,不识所主!
此处不妨稍作回顾:概观学界,对经济活动抱持一种“观念主义”的解释虽属小众,但却不乏大家甚至“泰山北斗”。
其中,自然首推活跃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作为现代社会学的创立者之一,韦伯在其名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系统地探讨了这一问题。该项研究基于其学生奥芬巴赫对巴登州的统计分析,后者发现在该地不同教派信众之间,收入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存在巨大差异:新教教徒的表现明显优于天主教徒。在此启发下,韦伯将发轫于西方的近代资本主义主要归因于宗教改革以后形成的所谓“新教伦理”。
具体而言,这一新的观念体系首先源自路德对“天职”的解读,后者赋予了在俗世的勤勉工作以崇高的宗教意义。
但其更为直接的思想基础则来自加尔文提出的所谓“预定论”,即:人的命运已由神在创世之先预定,或被救赎,或堕恶渊。而世人只能通过辛苦劳作,取得商业、学术等俗世意义上的成功,同时又恪守清贫、抑制欲望,如此才能“确证”自己被“拣选”,并以此荣耀其主。
这样,看似矛盾的“入世”与“苦行”统于一身,而促进俗世成功的所谓“经济理性”(如商业簿记、现代公司制等),也同非理性的、超越层面的虔信合归一体,乃至相得益彰,最终促成了近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在这一意义上也可看出,发生在十六世纪的欧洲宗教改革非但没有使人远离神祇,反而使得宗教信仰进一步渗透到世俗生活的各个层面,并通过改革者未曾预料到的新形式左右人们的行为。
特别是这种新的精神特质使人摆脱了“知足常乐”的传统社会心境,而使得经营获利、积累财富等此前受到贬低的活动——如果其目的不是为了享乐——被赋予了神圣性。诚然,韦伯在探讨观念同经济表现之间的影响机制和“内在亲和性”时也颇费周折,极力避免妄下结论,特别是武断地构建因果联系。
为解释这一差异,在批驳其他流行观点的过程中——包括各教派的经济社会条件不同或者对俗世享乐的态度有别等,这位深邃的思想大师将目光投向了大洋彼岸的美国。其近代开拓者主要由信奉新教加尔文宗的清教徒构成。
后者几乎除去信仰外身无一物,但却能远涉重洋,披荆斩棘,创立合众国,并在一百余年的时间里将蛮荒之地变为超过英国的世界第一资本主义强国。据此,韦伯认为这正是赋予“勤”、“俭”以超越意义的新教伦理能够促进俗世表现的明证。
此处韦伯天才地,当然也是幸运地找到了美国这样的合适案例。如果按照今天统计分析的专业术语,这个“自然实验”正好可以厘清观念与经济表现之间作用的前因后果。韦伯的上述学说虽负盛名,然而对经济学的实际影响却很有限。
特别是后辈学者对之尽管偶有援用,但却很少能待之以系统性的考察与扬弃。例如,虽然“宏观经济学之父”凯恩斯曾有一段脍炙人口的慨叹:“事实上统治世界者,就只是这些思想而已。
许多实行家自以为不受任何学理之影响,却往往当了某个已故经济学家之奴隶”。这听起来颇有观念论的腔调,而此处的支配性思想自然也不必限于经济学。然而,这终归仅仅是慨叹而已,凯恩斯也以此为其《通论》作结,再无进一步论证。
又如,在上世纪50年代发展起来的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可谓同解释、评价经济表现最为相关的学说,但无论是索洛等人开创的“外生”模型,还是罗默、卢卡斯等人改进的“内生”版本,关注的重点始终在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科技创新等客观变量。
其间虽然有时也将观念、文化、宗教等因素纳入到对增长成因的分析之中,但很少以“内嵌”的方式考察,而是满足于在经验模型(如增长核算)中加入相关统计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并聚焦于其回归系数的大小、符号、和显著性。
然而,这些观念性因素如何、又通过何种机制影响经济表现,这种影响又会因时因地发生哪些变化则鲜有涉及。
不过从现今经济研究的风潮看来,如此处理也并不令人意外:因为观念因素对经济的作用机理似乎难以建模,又需要深谙其后的历史、文化、宗教、哲学等背景条件。
这对于许多“主流”经济学家来讲不但无趣,更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
此外,诺斯、阿西莫格鲁等制度学派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以上缺陷,而对经济表现的诸多非物质性因素进入了细致研究乃至公式化的处理,但其视角常常止于制度,而未深入探求其背后观念性的决定因素。这往往导致——尽管可能并非相关论者的初衷——唯制度论的倾向。
就此,如果将目光投向现实也不难发现,盲目“拿来”所谓先进制度,但同当地的文化观念、价值体系、国民性格、宗教信仰等不相适应,最终招致水土不服的案例比比皆是,多不盛举!不过值得欣幸的是,韦伯的思想还是在众多学科的交叉之地得到了当代的严肃回应。
其中,来自美国的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迪尔德丽·麦克洛斯基(DeirdreMcCloskey)教授在对韦伯的批评与继承中进一步发展了“观念主义”的思想。
通过对荷兰、英国等地历史的考察,这位深刻多产的思想家在其专著《企业家的尊严》中指出,促成欧洲近代工业革命和商业繁荣的主因并不在于贸易开拓、殖民掠夺、非洲奴隶、资本原始积累、制度安排、科学技术、甚至韦伯强调的“新教伦理”等因素,而是相应观念和修辞的改变,即从对企业家(或资产阶级)和创新者的蔑视和贬抑,转变为对其尊严的认可与维护,从而使之既享有经济层面的自由,又在社会、政治、文化等层面不再卑微。
在此书中,麦克洛斯基还进一步通过引入含有尊严、自由等变量的创新函数,对观念的作用进行了尝试性的数理化分析,以此为相关理论走入主流视域提供了阶梯。
此外还值得指出,作为麦克洛斯基的观念论同道,曾任美国经济史协会主席的乔尔·莫克尔教授也在《启蒙经济》一书中阐明,在十七、十八世纪由洛克、斯密、休谟等人领导的启蒙运动促使英国社会对商业和有用知识的态度以及相关言辞发生了积极变化,同时也对阶层特权、腐败寻租等的容忍度大幅下降。
这种观念改变,对近代英国“元制度”的转型(确立议会民主)和国力崛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然,韦伯、麦克洛斯基等人的理论细节和具体主张还有待商榷,而至少自两千多年前的“轴心时代”以来,人们对于“物质与精神何者为先”的问题更是众说纷纭。
在此,笔者无意介入其中的争论,惟愿表达如下核心理念,即:观念、文化等因素——即使其本身也为其他条件所决定——对经济乃至其他社会实践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有时前者甚至是理解、改进后者的关键。
这一基本论点不仅被上述观念主义者所共享并系统阐发,实际上也在很大程度上被中国经验所印证。
纵观近一百余年来的工业化或现代化进程,国人对待道德规范、宗教礼法、天人关系,乃至更为琐细的家庭关系、婚育行为、标准规训、时间观念、“数目字管理”(黄仁宇语)等都不仅发生了翻覆天地般的改变,而且促成了新的实践变化。
更令人瞩目的是,近四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得人们对于职业评价、创新创业、私有产权、经营获利、群己边界、效率公平等形成了新的观念与价值判断,并以此推动了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对此,麦克洛斯基也赞许有加。而在另一方面,这种转变也绝不仅仅只是正面的。
如今,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也同其他现代人群一道,经受着消费主义、享乐拜金、攀比炫耀、投机取巧、娱乐至死、精致自私等新观念与价值取向的诱惑与侵蚀。
最后,本文的结束语留给经济学家同行。
相较其他人群,后者理应更为深入地认识到观念的巨大威力,因为这同其“天职”密切相关。
实际上,上述各种关于经济活动的观念主义解释——特别是麦克洛斯基的论述——也意味着经济学家不仅通过一个个基于理论推导和经验分析而形成的政策建议来造福社会,而且还应借助言辞表达、宣传劝说、沟通交流等来影响世人的观念,从而使其行为目标与约束发生朝向某个前定目标的改变。
但不尽人意的是,作为经济学家发挥其功用的重要途径,通过修辞以影响观念可能远比经济活动背后的观念之力更少被人察觉和认可。
而作为当前学界普遍存在的一种倾向,经济学这门“沉闷科学”的从业者往往以“沉闷”自居,甚至以为是其学科成熟严谨的标志,却将修辞等“杂务”留给了门外之人。
不得不说,这种现象本身就是狭隘理性主义观念的产物,又夹杂了对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的拙劣模仿。有鉴于此,如果经济学家希望对现实世界确有助益——正如其学科定义所宣称的,那么首先应从认识、改变自身的观念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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