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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2023年春季招聘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记者连日来走访注意到,一些用人单位公开发布的报名表、登记表中设有“婚姻状况”“婚否”一栏,有的甚至要求填写配偶姓名、结婚时间、子女姓名等。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在招聘时不得询问女性员工的婚育信息。求职者遇到上述情况,可在保留证据后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2019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去年10月30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五章第43条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等5种行为。
第五章第48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沈建峰表示:“求职者遭遇性别歧视,除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外,还能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直接打电话投诉、举报,如邮件截图、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和录音都是有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