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散膏丹”是传统中国常见的秘制药,但是在清末舶来的秘制药开始在华流行。它们是如何在华流行起来的,具有怎样的药物特征,引起了怎样的反响,请看下文:
作者:刘菲雯
来源《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4期
19世纪后半叶,欧洲秘制药输入中国。20世纪初,日本、北美秘制药在华销量大增。在剂型、包装、宣传方式上都有别于中国传统丸散膏丹的新式秘制药,至民国初年已风行各省,华商纷纷仿制。新式秘制药常被视为“西药”,然又多因成分有害或疗效不明而引起中、西医界的批评。华人西医多认为此类药品有损西方医学的形象,但也有西医与药商利益共通。同时,传统的自疗习尚和追逐秘方的心理为这类药品的流行提供社会土壤,部分药品也确为缓解疾痛提供便利。南京国民政府在制定药品管理法规时,将欧美的“专利药”概念译为“成药”并将之本土化;药商公开药物原料的规定,让“秘制”开始消解。
在中国近代医药史研究中,药品尤其是舶来药品的传播颇受关注。既有的研究成果或从商业史的视角探析外国药品在华的营销机制及华洋竞争关系1,或从技术与文化的角度考察西药及其剂型的传播与影响2,社会文化史研究者尤为关注中国近代药品广告,围绕广告对国人医疗观与身体观的形塑、对近代药品消费文化的建构、对民族主义话语与身体政治的呈现等问题作了充分探讨。3不过,有的研究过于相信广告书写的叙述,较少呈现读者或消费者的真实观感4,其症结或在对近代外来药品传入中国的历史缺乏整体观照。另外,“药”与“医”既非孤立存在,也并非一个整体;舶来药品与西方医学在中国的传播,二者间的关系亦有待进一步考察。
“秘制药”,指的是配方保密,患者可不经医生诊治直接购服的药品。本文讨论的“新式秘制药”,则增添了近代西方医药传播和商业全球化影响下的新因素,即采用西式药物剂型和包装,高度依赖近代传媒广告宣传,多从国外进口并拥有特定商标,也包括华商制造的同类药品。关于近代广告与消费的先行研究所关涉之“药”,大多即指此类药品。当时的英文文献中称Patent
Medicine(专利药)或Proprietary Medicine(专卖药),中文文献多译为“秘制药”“便药”“成药”等。5既有研究多关注此类药品广告对中西医学话语的参用,较少将作为执业群体的中西医之态度纳入考察。本文将在跨国史的视野下钩沉史实,考察晚清至民国时期“新式秘制药”的来源、在华传播及药物特征,分析此类药品在华流行并引发批评的原因;探析新式秘制药与西方医学传华史、中国传统治疗实践间的联系,尤其注意“域外”对“本土”的实际影响,希望对理解近代“西药”的多元内涵以及西医与西药之关系有所助益。
舶来的秘制药
在中国,秘制药品本为常见。除了延医开方、煎服汤液外,向熟药铺和个人购买现成的“丸散膏丹”是众多患者的选择。这些丸散膏丹,除了按照公开的医籍和方书配制外,大部分是配方保密的药品。许多老字号熟药铺会刊印仿单集录,标注所售药物的名称、价目与疗效,但对其原料配方秘而不宣。6“祖传”“师传”的秘方也是行医者赖以谋生的法宝。如道咸年间的梁瑞庭以疡科为业,当时“疡师多秘其术以专利,每合药,入私室,不令人见。叩之,坚不肯言。翁乃梯墙窥之,竟二日夜,尽得其秘术,乃反出秘者上”。7早期一些流动的小药商所售的秘制药引起来华西人的注意。19世纪30年代德籍传教士郭实腊(Charles
Gutzlaff)记载:“没有哪个国家的人如中国人一样拥有这么多的秘方药(Nostrums)。许多医生和药师带着他们的秘密宝贝走遍全国,展示于众,并用雄辩的语言赞美其药效。”8同时期美国费城的一份期刊亦称,中国官府没有管控庸医的政策,他们生意兴旺,在人群中演说“灵丹妙药”的奇效,而大多数人无钱求助名医,便轻信了谎言;并指出,若美国药商对华销售“灵丹妙药”,将大有利可图。9传统社会不受政府约束的医疗市场与秘方流行、患者自行购药的习惯,是晚清以降舶来秘制药迅速传播的重要因素。
而在欧美社会,秘制药所涉对象一般为Nostrum(秘方药、万能药)、Patent
Medicine(专利药)和Proprietary
Medicine(专卖药)。17世纪欧洲各国已为一些广受欢迎之药品的所有者发放专利特许证,此为“专利药”名称的缘起。专利药的销量在18世纪迅速增长。它们常以发明者的名字冠名,如“Swaim's
Panacea”“Dr. Boerhaave's Red
Pills”等。大多数专利药是配方保密的秘方药(Nostrum),也有泻盐、疟疾专利滴剂(Patent Ague
Drops)等公开配方的。在18世纪前半期的英国社会,五花八门的专利药非常流行,并很快传播到北美的英属殖民地,这些药物很受欢迎,许多仿制品随之出现在北美市场。1019世纪中期以后,工业化为制药带来应用科学和机械化生产的新技术,专利药开始大规模生产销售。在1871年,德国已有将近1000种不同名目的专利药流行于市场。11
严格来讲,Nostrum指原料配方保密的药物,而Patent Medicine是被授予专利的药物。12本来按照近代西方国家的专利法,获得专利权的前提是披露发明内容。13但就“专利药”而言,为原料和配制方式注册专利的药物很少。大多数药商为避免公开配方,只注册标签、容器式样或广告标语。这类药物的注册是基于近代商标法,而非专利法,因此其更准确的称谓应是Proprietary
Medicine, 指拥有特定商标的药物,但Patent
Medicine的普遍称谓仍在持续。在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的英文文献中,Patent Medicine和Proprietary
Medicine一般是混用的,这也是此类药品最流行的时期。14近代国人多将Patent
Medicine、Proprietary
Medicine都译为“秘制药”,也有“便药”“卖药”等称谓,强调药物的秘密性、日常家用性和依赖广告的特征。到20世纪20年代后期政府出台管控政策后,始有“成药”一词的流行。本文在谈中国情况时统一使用“秘制药”的称谓,若引英文文献则直译为“专利药”或“专卖药”。需注意这些称谓的内涵稍有分歧,如部分“专利/专卖药”并非秘方药。
海通以后,舶来秘制药陆续传华。虽有外国医学传教士在各省设立教会医院及诊所,但这些机构一般是将购买的原料药按西医成方配制,以免费或低价发放。舶来秘制药的主要推销机构是通商口岸的洋行或西药房。英商最先抢占商机,如1841年香港开设的屈臣氏药房,之后分别于1850、1860年在广州、上海开设分店。沪上还有1850年开设的大英医院(药房)、1853年开设的老德记药房等。德商与法商随后而至,如1866年德商开设的科发药房、1887年法商开设的良济药房等。151858年《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规定,“外国自用药料”进出各通商口岸免税。16自此,在华销售的外国药品实际免缴关税。1883年,《北华捷报》记载:“上海和香港的药商在中国生意兴隆,庸医药品颇投中国人的喜好,他们自己的医药体系也是如此。”并记载,香港的一家药房设分店于北京,运入京城的大批药品未缴纳任何税厘,利润丰厚。171891年崔国因出使美国时已感慨美国对华关税过重,反观洋商在中国各省所设屈臣氏、老德记等药房却“每年所售出之药,计银数百万两,一概无税”。181902年《续修增改各国通商进口税则善后章程》签订后,进口的药物制品才开始被征收5%的关税。19
这些外国药房出售的药品,不仅有西医所用的原料药,也有名目纷繁的秘制药和家用药。如1877年上海的老德记药房广告向读者推销包戒洋烟药粉、眼药、专治骨脊疼痛之药、屡验癣药、三阴疟疾药、铁酒、染头发药料和治牙痛药。20同时期的“大英医院”药房宣称“凡西国有名之药品无不备存”,而华人最常买的有戒鸦片散、癣药、治咳嗽糖片与糖浆、治雀斑药、治风湿骨痛之药、洗眼药水和鸡纳霜。21上述药物只有铁酒和鸡纳霜(今称奎宁)是原料清晰的药物。外国药房的秘制药有时会仿效中国本土的丸散膏丹名称,如德国科发药房出售“秘制疳积饼”“秘制固精丸”“妇人调经丸”“神效白浊丸”22;英国老德记药房出售“止咳定嗽精”“扶阳种子酒”23等。也有秘制药广告意图标新立异,转而强调其出于“西国”“西医”,如1888年华商在沪创立的中西大药房代售“美国佛罗斯制贡邦补益药水”广告,起初完全用中医用语描述该药治疗的疾病,数月后又强调该药是“精通化学”的西国医士精制而成。24后继而起的华商药房如华英药房、中法药房等,也纷纷出售名目丰富、配方保密的“外洋之药”,生意日旺。1895年《申报》头版社论则表示喜忧参半:
(华商药房)皆藉西国之药水、药酒、药丸、药散,售诸华人。此等药水,若问其为何药制成?本铺之人不能答也,但云卖药不传方而已。问诸华医,则云此外洋之药,本非我辈所能知也。问诸西医,则曰药名改易华字,瓶上又无洋文,令人莫可测度也。……广东等省,有专售丸散膏丹之铺,以便人之对证买药,不必假手于医生……今售西药之药房专售药水药酒药丸药散者,亦犹此意也。……华医不知考求西药之能治各种病证,一任药房之合就水酒丸散,加以美名仿帖之上,更加以公共之语,盛夸其药之妙用,但求病者之乐于购取,而究竟药之对证与否,则不必计及,随病者之暗中摸索,焉可也……西药之能盛行于中国,是中国人民之幸也,亦事[时]势之所必然也。但必由医士考知,能开方而用之,不任药房之改头换面,斯为尽善耳。25
作者将药房所售秘制药视为“西药”,认为其好处是购服简便,较延请医生费用更廉;指出令人担忧的是原料不明、宣传夸饰,又不经医生诊治开方,难以知晓是否切中疾病的本质。换言之,除了药品的“秘制”与否,是否经过医生权威验证也是判断用药合理性的关键因素。该篇社论较为清醒地将西医与药房商人分而视之,但同时期大多数国人并未意识到此间的区别。
清末舶来秘制药在华的流行,开始引起传播西医的主力军——英美医学传教士的警惕。以全国性医学传教组织中国博医会(The
China Medical Missionary
Association)的会刊《博医会报》为例,该刊自1906年起基本不再刊登药品广告,Patent
Medicine成为负面词汇,指代那些多从国外进口、配方不明且过度宣传的现成药物。医学传教士的这一态度直接受到美国的影响。1905年记者亚当斯(Samuel
Hopkins Adams)发表系列文章《美国大骗局》(The Great American Fraud),揭发专利药商的虚假宣传行为及药品成分的危害,引发轰动。同时期的美国医学会也致力于揭露专利药的危害性,与其他社会团体及政治机构一起推动立法,促使国会于1906年通过《纯净食品和药品法》。该法案规定含酒精、鸦片、吗啡、可卡因等麻醉品的药物必须在标签上注明,对美国专利药行业造成一定打击。261906年《博医会报》刊登题为《不仅是“美国大骗局”》的社论,指责外国专利药进入中国后引起的弊病。文章写道:“专利药的恶魔”正瞄准这个时机。在上海,“大药房正在涌现,……每一种人们听过和没听过的专利药,这里都有且销量可观,中国人正在大量购买”。27医学传教士们还批评《中华基督教年鉴》登载专利药广告,建议该刊不要刊登任何未公布配方的专利药之信息。28而以在华外商为主要读者的《字林西报》,态度与医学传教士明显不同,1908年刊登的一篇简讯报道:“从对许多知名专利药的旺盛需求可见,中国人对外国药品疗效的信任正迅速增长”,加拿大的韦廉士医生药局决定更积极地拓展对华业务。29许多专利药已从沿海口岸传播至内陆省份,据湖南长沙的一名医学传教士报告,当地人写信给他的医生同事,说许多人都想购买“韦廉士医生红色补丸”,当地日报上就有这种药丸的广告,并询问医生该药是否有效。30四川嘉定的一名医学传教士也称“中国人非常乐意花大量金钱来吞服这些无用或有害的垃圾,养肥了专利药商”,询问博医会是否向中国官府告诫过此事。31考虑到在华医学传教事业,博医会非常重视教会医院所用药品的质量,曾在1909年向来自英国、美国、德国共18家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药商寄送问卷,询问其公布的药品配方是否准确、是否相信产品专利并制造专利药。回信的绝大多数公司都声称不生产专利药,不过部分公司销售专利药。32而自称“中国最大药品公司”者认为,不应将专利药全盘否定,应受谴责的是谎称包治百病的药品,而某些专利药只针对一种疾病,可能的确有效,是缺乏西医或医院条件下的良药。33这反映出当时英美语境中“专利药”概念的贬义化,以及药商与医学传教士群体的立场分歧。
从药物来源看,19世纪中后期舶来秘制药主要来自英、法、德等欧洲国家。到20世纪初期,日本、北美秘制药在华销量大增。日本近代专利药产业诞生于19世纪90年代,其出口贸易额随之迅速增长,以中国为最大市场。341907年留日医学毕业生方擎指出:“比年以来,吾国人知中国医之不足恃,而欲求诊于西医,则又难为愿以偿,于是多购服舶来便药,偶著成效,群相推许,不知准棘[淮橘]变枳,其为害亦往往而有也。”尤其是日商,“设立东亚公司于内地,其输入货物以便药为大宗……此不独日本然也,彼欧美各国便药,药肆林立于内地,特其操术之巧,获利之广,不及后来居上之日本耳”。35当时日本在华销量剧增、行销最广的秘制药是“仁丹”与“清快丸”,这两种药不仅依靠报刊广告宣传,还在各省街头、码头、车站等处设立大广告牌。据武昌学生朱峙三在1910年初的记载:“见司门口、汉阳门等处又添钉有‘清快丸’商标。日本人太坏,仁丹已经武汉通行,成为中国人必需药品,又制清快丸来骗人钱,实属可恶可恨者。又以同音字来藐视中国人,殆清朝可快完欤之兆耶?”36同年,这两种药已远销至新疆乌鲁木齐。37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仁丹”在华销售额从1906年的5060元,增长到1911年的1279085元。38该数据未必准确,但可以大体反映日本药品输入剧增的事实。1912年恽毓鼎记道,他在“社政会”开会时提议化验日本仁丹,因“沪报谓丹中掺杂吗啡,服之者上瘾,无异鸦片烟。五年前入口仁丹仅值洋七万余元,逐年递增,今年骤增至一百余万元。服仁丹者日多,且不能断而不服,可以思其故矣。众皆赞成”。39吗啡是从鸦片中提取的生物碱,由欧洲和日本进口而来。舶来秘制药掺有吗啡是当时流行的认知,1907年郑观应就致信法部尚书戴鸿慈,称“外国药丸行销于我国岁耗数百万金,其药料闻有吗啡,久服成瘾。宜通饬各省地方官嘱医生化验外来药丸有无毒质,以免害人”。40其现实原因在于清末民初政府禁烟(鸦片),市面流行的戒烟药实际多含吗啡,以毒性和成瘾性更强的吗啡作为鸦片的替代品。41一些药房出售的补药也被指责含有吗啡。42时人讽刺“吗啡”和“各报纸大书特书奇奇怪怪之广告费”才是大药房最重要的资本。431913年一位美国海军医生观察到:
一些来自美国的专利药公司,尤其是一家日本公司,正在让专利药涌入中国。许多没有一个英文单词的专利药出现在货架上,其广告出现在报纸和墙上,大多数出现在人们能注意到的任何地方……现在,在中国政府全力打压鸦片的同时,许多无良分子在推销鸦片疗法——含吗啡的药水和药丸,他们生意兴隆。中国人自己也在尝试这种专利药生意,但大部分邪恶生意仍在外国人手中,大多数是日本人和一些美国人。44
日本人在中国的专利药生意进一步刺激了美国人的野心。1917年,上海的美国驻华领事向美国商务部报告,中国本土医疗条件落后,就目前形势,中国在未来十年将成为世界最大的专利药市场,让美国药商抓住时机。报告指出,当时中国有6家英美专利药公司和一家日本专利药公司,总部均设在上海,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但日本公司的收入几乎为其他外国公司的总和。报告还分析中国报纸的总数、发行量与实际读者、各地报纸的平均广告费用,甚至包括如何按中国人口味撰写广告文案、外国药品信息的翻译、广告形式、商标和关税情况
等。45美国医学会和中国博医会都强烈批评这份报告,认为美国实行的《纯净食品和药品法》打击了专利药行业,保护了公民健康,但美国对外却反其道而行之。《博医会报》社论质问:“美国政府试图在国内铲除的东西,由其领事机构在国外培植,这是对的吗?”46但 医学组织的指责有些无济于事,1919年在华美国贸易专员继续强调,中国有广阔的商业印刷广告市场亟待开发,目前最引人注目的广告领域是煤油、香烟和专利药,日本仁丹在中国的广告模式被作为成功的范例介 绍。471925年时人观察到:“美国化学药业在中国亦佳,而以秘制药品及化妆品为大宗,美人极重视广告及招徕法,所以商业上成就者颇多。”48
民国初年,舶来秘制药销量大增,华商仿效制售者亦不断增加。1920年,留美商科毕业生王毓祥发表的文章中记载:“开关以还,舶来之品,传播于中土最广者有三:曰传教师,曰美孚油,曰秘制药,此为外人游历我国者所评论,非著者之臆道也。”认为“吾国十年以来,秘制药品杂沓蜂至,外人既航海而来,中人复效尤以起,其结果足以蠹商场之道德,断全国之心理,而倾陷于骗之一途”。491925年北京协和医学院药剂师康约翰(John
Cameron)亦观察到:“最近十年或十五年间,秘制药业风行中国。据作者目光中看来,实有碍于中国药业前途。”康约翰说,华商专利药房出售的专利药大多来自日本,一些上海华商也开始制造专利药投放市场,“业此者,多数无药业智识。此秘制药铺,亦有兼售纸烟、外科用具、玻璃器皿等远离药业性质之物品。而店之内部,装璜往往十分精致,较诸中国老式药铺,固不可同日而语矣”。50上述记载反映出,这些始于洋商而及于华商的“秘制药”是伴随西风东渐而来的新鲜事物。
新式秘制药的营销及其特征
民国初年,传统的饮片和熟药铺仍较少利用现代广告形式。51新式秘制药则依托于药房,广告形式极为多样。1914年一位上海商界人士称:“中国药店,积习至今未改,多不十分注意广告。间有见诸报端者,则戒烟、种子、治痔诸种而外,不多观也。至东西各大药房,颇知利用广告,如清快丸、仁丹、自来血、保肾丸、精神丸等,或以崭新之广告文登诸新闻,或以美丽之广告画贴于街市,此人人所知者也。”52上海是新式秘制药进口、销售和制造的重镇,登载广告之报刊的跨区域流通和上海药房的邮购业务,让其他省也能知晓、购买这类药品。53药商还有附赠奖券、有奖征文、公众表演、在轮渡和火车上演说等诸多营销形式。54表1是当时市场上较为常见且广告众多的新式秘制药之代表。
表1中,前四种药物,都由主治一种疾患(瘴疟、肾虚、脑病、贫血)延伸到包治数症;“百龄机”则近似万能药。这五种药物均可归为“补药”(万能保健药),有病无病之人可长期服用。后六种药物宣称专治特定急、慢性疾病或戒除鸦片烟瘾,可归为“对症家用药”。这仅是大致的划分,实际在药商的广告形塑下,所谓对症家用药经常会延伸出诸多功效,或期望患者长期服用以预防疾患,一些戒烟药亦会宣称有保健功效。有时人总结道:“秘制药品之种性,至为复杂,约而言之,可分为清导(Laxative)与滋补(Tonic)两类。清导之药,名目至繁,大约每症皆有一药,每药皆全球无二;滋补之药,则揣摸社会之心理,加以补血、补精、补脑、补肾、扶阳、种子诸名称,其为液体者,不曰汁,即曰血,大都和以砂糖,着以鲜色,杂以少量之兴奋药料,有时含有吗啡者。”55
虽然新式秘制药被英美医生视为危险、欺人的药物,却经常被药商塑造为“西医”发明、传入中国的良药。试举加拿大韦廉士医生药局生产的“韦廉士医生红色补丸”为例。一则广告称此药发明前,“西药中并无有永治瘴疟之良方。是故医士所治瘴疟之药,不过暂愈一时,未能永绝病根。且其药每致损伤脑筋,而有耳聋以及他症之患也”。实际是在讲主流西医治疗疟疾的常用特效药——奎宁在医学上的缺点。然后强调“自有韦廉士大医生红色补丸发明以来,医治瘴疟,遂无此等之患矣……二十余年来,曾为欧美澳非亚等洲大众所欢迎。今更名普全球,为医治凡由血软弱不洁,及筋脑失调所起各症之圣药也”。56又有广告称“韦廉士大医生红色补丸,为西药中最著名之补血圣药也……中国各处药局商店凡经售西药者均有出售”。57当时许多国人畏惧西药,因其多用金石矿物,或经化学提精,被认为霸道毒烈,不如中医之药平和圆融。58因此许多广告一边强调其“西药”身份,一边掺和中医概念表述疾病,获取或伪造名人致谢函以获取读者认同。如以某官员名义称其“曾患心忡之症,胃闭无味,衣食住行睡不宁,头痛欲裂……后承上宪赐以韦廉士大医生红色补丸二瓶,余初疑西药,不敢轻尝,既思上宪所赐,断非寻常之品,坦然服之”,接连购服竟然痊愈,“气血充盈,精神强健,更胜畴昔”。59又如美国药商兜安氏(中译名“兜安氏西药公司”)60推销一种“补肺圣药”的广告,其谢函称“鄙人素来不信西药,今小儿竟赖西药而愈,始知天下事未可偏于一见。方今西药盛行,信服日多,要其确有灵验者。其惟兜安氏之各种良药乎”?61可谓深谙国人对西药的疑惧心理,以其宣传的疗效与口碑说服读者。
新式秘制药多为机器生产,采用西式丸剂、水剂、片剂等剂型,包装采用小巧的铁盒、锡盒、玻璃瓶、纸盒等。这种新剂型、包装、中西医学话语杂糅的广告叙述、对与“西医”关系的强调,也被精明的国人仿效,通过华商药房推出许多自制的秘制药。如中法药房制售的药水“艾罗补脑汁”,就利用国人对西方医药的新奇感,不仅创造出“补脑”这个糅合了西医生理知识的新概念62,还称此药是传入中国七年的西药,为外国医生“艾罗”所制。63再如华商九福公司推出、采用新式药片剂型的“百龄机”,宣称“泰西新发明各种药品,一药只能专治一病。惟有百龄机的效力伟大,可以统治百病,所以服百龄机,无异兼服各种西药”。64还有华人药商一面强调产品之发明基于“西方学理”,一面用普通西药的“燥烈”来反衬自家药品的温和,如“夏定补身丸”的广告就宣称:“此丸系采取草木之滋养料配合而成,绝无燥烈之金石掺杂在内。此丸系美补夏医生所发明,精究西方之学理,适合华人之体质,故性质纯合,功夫伟大。凡服西药品,定大多苦燥烈及服后有赐胃不野[舒]之患,此丸则绝无此等弊端。”65总之,药商常在产品的剂型、包装、宣传上贴近西医西药以彰显新奇与科学性,同时用传统的身体疾病术语来描述疗效,宣称药品性质温和,不像普通西药那样毒烈,更适合国人体质。“秘方”的表述则增添了神秘感。
有些药物的配方实际上是从西医医书中抄来,又改换名目或增入其他原料。如“人造自来血”含有蔗糖和柠檬酸铁,“艾罗补脑汁”是一种含磷的药物。66西医经常用铁剂治疗贫血67,将磷质视为对身体和神经有益的成分68,药商则利用此作夸大其词、包治百病的宣传。一些药物也含有中医习用的药材,时人记载:“中国药材出产甚富,外洋常采取之,制为丸散,造成药水,转售我国,坐享大利,而惟日本为尤甚。”69如“仁丹”的初始配方就含有甘草、阿仙药(儿茶)、桂皮、丁香等药材,许多从中国进口。70在东三省,据1925年哈尔滨等处防疫事务季报,“东省一带,售卖秘药商日见繁盛,广告宣传,大书能治百病,或作外用,或作内服,有类内含西药,有类内含中药,亦有中西合混,千状万态,不一而足,无非为营利起见”。71
新式秘制药的原料成本较低,大部分成本在广告与包装上,售价则较高。“每出一药品,譬如药本只有三十文,装潢费却要二三角,水晶之玻瓶,精明滑手;画彩之锦盒,艳丽悦心。定价每瓶一元,每盒八角。”721925年有人讽刺:“凡营一业,本轻利重,使人不易知其真实资本究费若干者,俗称为黑漆衙门。黑漆衙门之最甚者,莫如药房。上海药房,从前不过老德记、屈臣氏、中西、华英等数家,今则大药房既增添了不少,小药房更开设了无数。小小一瓶水,要卖人家几只洋,其利之厚,无以复加。”73当时北京政府为鼓励国人仿制外国工业品,颁布国货减税办法,但1924年财政部称“化妆各物、药材等类,或品属奢侈,或利息较厚,应毋庸予以提倡”。上海总商会对此驳斥:“药材一项,现时所用西药,大半由外国输入……此后医院铺设,药材需要日益增多,国人如有筚路蓝缕,愿为仿制之先导,正宜特予提倡……而乃斤斤以利益较厚为言,取消特例。”74北京政府以华商仿制外国药品“利息较厚”而不予提倡,所指恐怕就是那些风行各地、本轻利重的秘制药,而非上海总商会所指因西方医学发展、医院所必需的药品。但这种偏差恰恰反映出不少人眼中的“西药”在相当程度上就是这些秘制药。如1927年济南出版的一本城市指南中写道:“西药近年次第始兴,多卖赋形药,其中尤以补品为最大销场。据最近之调查,九福公司所出之百龄机,月销至四千打,亦可见其行销之广矣。”75这就不难理解为何直到20世纪30年代仍有时论批评国人不愿接受西医的学理,而愿购买大作广告的“西药”:
中国社会的矛盾现象不可胜数,而医药便是一端。尽管一方面喊着不信西医,一方面可让盈千累万的银子被西药商换了去,依然睡在鼓里,这不独是外国人所看不透的,连我们中国人也莫明其故罢。76
国内医界的态度
要进一步明晰新式秘制药与西医的关系,了解国内医界(中医与华人西医)的声音尤为重要。民国初年,西医在官方医疗制度中的地位迅速上升,而中医自1912年起就被排除在学制系统之外。深受刺激的中医群体,以社团、期刊、办学等形式彰显自身价值,试图在舆论上与西医对垒。新式秘制药因药商宣传及客观特征,经常被中医认为是“西药”,在一定程度上被作为“西医”代表而受到批评:
吾国竞用洋货,已历数十年。此不过利权外溢,尚不致有生命之害。独不解西药之入中国,始而代售,继而专门,终而药房林立,流弊不可胜言……他如补丸、仁丹、补脑汁、自来血,名目繁多,笔难罄述。论功效,吾于其仿单见之,试问药料之原质,及炮制之方法,人不得而知也。以不得而知之药,治变换不穷之病,其效也,幸也。其不效也,则流弊日滋矣。77
这位中医认为不明西医学理而服食“西药”易生变故,何况药品原料和制法尚且未知。最受中医指责的是前文提到的补药(万能保健药)。例如1913年徐相宸在神州医药学会演讲时称:
现在呢,果然开通了,相信请西医吃西药的也不少,什么铁精咧,燐质咧,吃好的果然不少,吃坏了的也很多……还有许多人耳朵眼睛什么补脑咧补血咧,听得天花乱坠,仿佛就着了魔,某药房一块二一瓶,某药房一块一一瓶,却不晓得买来的都是吗啡毒药,精神一些,没有好,毒药的瘾到上咧!花了钱不要紧,只落得身体吃坏了,种都吃弱了,这都是受了洋迷的害。78
有中医了解到国外情势,如欧美医学界对专利药弊病的揭露情况。身在北京的杨熙龄得友人之言,方知“欧美各国迷信药石之世代已往矣……故泰西研究医药之专家,经分析化学考察五百种药物,始知百分中之九十九皆有弊害……方今东西洋之药品,流行于吾国者不知其几千百种,塞满市面,吾国人亦方矜尚新奇,震眩于其名称之灵验,而不察其后之结果,乃觅方如鸟趋,入咽若牛饮,以此掷巨资而不惜,既消耗财源,更自戕生机”。杨熙龄据此感叹:“此等药,不过外人用江湖伎俩,以骗财耳,何能治病?而我国人震于西药之名,不复审查,耗财伤生,永无觉悟,亦可叹矣!”79又如1913年天津中医丁国瑞从美国归来的友人那里获知:“欧美人,对于吃药一事,是慎重极了。就像现在我们中国各口岸,所畅销的这些外国丸散膏丹药水药酒,那都是专给中国人买的,外国人决不买的。外国人对于此等药,白给都不吃,皆因他们这些药,是个纯粹谋利的性质,吃这种外国药的人,都是些无知无识的下等社会。”80也有中医从传统身体观与诊疗经验出发,批评西式补药只取眼前捷效。1921年中医张山雷认为,明季张景岳医书令“温补”二字深入人心,致温燥之药大行。又见近来“西风东渐,西药大行,通商口岸之所谓补血补精补脑补肾者,丸子药汁层出不已,服之无不精神骤长,骨节轻灵”。他在上海行医多年,常见“骤吐狂血及气血上冲,陡为血冲脑之昏厥暴仆者……大皆向之服新药而精神骤长,骨节轻灵者也,是西医之所谓兴奋剂、提神剂,取快一时,奏效奇捷……较之向来温补二字,呈功尤速”。81
中医视新式秘制药为“西药流弊”之代表,华人西医对此类药物也早有注意。民元以后,国内官、私立医学教育发展,留学生陆续毕业归国,华人西医开始向组织化与专业化发展。1915年,中国第一个华人西医专业团体——中华医学会成立,其组织制度和人员均与博医会有天然联系。82中华医学会对秘制药的态度受英美医学界影响颇深。1916年中华医学会召开首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发展西方医学的问题与前景。当时就有美国医学传教士就此事呼吁,新一代华人医生不应为生计而与专利药房老板“同流合污”,并宣称“在中国,专利药利益与任何希望发挥与英国、美国医学会同样作用的医学组织之间,必然存在冲突”。而第一次小规模冲突正发生在这次中华医学会大会上。大会提出“注意与中国专利药业务有关的某些事实”的提案,遭到一位著名专利药商的抗议;药商支付了场地费和广告费,宴请中华医学会会员,但大会领导者反对中国的专利药生意。医学传教士评道:“专利药生意可能是这个新成立的中华医学会发展的头号障碍。”83第二日散会后,“中英大药房公宴各会员于一品香”。第三日散会后,“五洲大药房邀请各会员至新世界游览、晚膳。”颇为尴尬的是,上海工部局医官史笪来(Arthur
Stanley)在散会前的演说中,直言“遍登广告之便药有种种弊害,装潢虽丽,裨益甚微,而受其害者比比然也。闻者莫不惊心,相戒勿用焉”。84而中英大药房、五洲大药房正是进口、销售、制造此类药品的华商代表。
以中华医学会会员为代表的华人西医精英继承英美医学家的理念,批评专利药的深层原因在于,西医专业化进程要求定义和区分“专业医生”和“庸医骗子”,从而将治疗知识的解释权从药商夺回专业医生手中。史笪来讲道:“新药应来自大学和教学医院的研究实验室。由药商告诉医学界应该用什么药,怎么用——这是厚颜无耻的行为。”85但这篇演讲仅以英文刊登在中华医学会会刊《中华医学杂志》上,而此时该刊刊出的中文文章罕有专论秘制药或专利药问题的。这是因为中国本土的西医专业化进程刚刚开始,“医生”与“药商”的职业分化远不及英美社会。在中华医学会创始人中,既有唐乃安这样毕业于北洋医学堂、由军医而转行的著名药商;又有丁福保这样自学西医、兼具医生与药商身份的沪上名
人。86唐、丁二人在清末民初都自制出售秘制药,是擅长广告宣传的高手。87《中华医学杂志》的经费也很大程度上依赖刊登药品器械广告的收入。88当时华人西医团体更重视的问题,是推进西医教育、建立职业准入制度、介入卫生防疫事务及抨击中医等,无暇也无力像英美同行那般,将抵制专利药商组织化、制度化。有华人西医自行与药商划清界限,如江苏医学专门学校毕业的程瀚章医师,在《妇女杂志》“医事卫生顾问”专栏解答读者的医疗问题时,特别声明“关于来函讯问市上的含有神秘和危险性质的欺人的卖药”一律不作答复。有读者称其家人服用药房某药后出现异常症状,程瀚章告诫“以后凡遇报纸上登载的现存卖药切不可
服”。89
程瀚章只是声明其反对态度,许多西医还进一步向读者详细陈说新式秘制药的危害。如1917年杭州广济医学专门学校的《广济医报》称此为“外洋射利药品”,“西名曰Patent
Medicine,
意为家传自制药品,其药方之成分,秘不外泄,俾得发售专利之谓。然则既不知其药性,又不审其配合”,随意购服会贻误病情。作者援引美国案例,认为取缔此类药品必须仰赖政府,并提到博医会、中华医学会、青年会等团体联合呈请政府颁令取
缔。90相比欧美政府对专利药的监管,中国政府长期缺乏相关政策,因此许多在欧美市场禁售或限制出售的药品行销于中国。91在一些西医看来,秘制药的流行“与科学正理背驰”,是国人缺乏医药常识的表现。92天津《大公报》有评论称:“药之种类虽多,但专效药品(Specific
Remedies),不过金鸡纳之于疟疾、六零六之于梅毒、散多宁之于蛔虫症,及数种血清之于传染症而已。至于秘制药与专卖药(Patent
Medicine),则号称千万焉。”文章批评这些药物或虚耗金钱,或耽误治疗,或含有成瘾性麻醉品,药商又常作虚夸广告以乱人耳目。93西医精英的批评,也因社会常将此类药品视为“西药”,有损国人对西方医学的信任,“而光明正大之西医,遂亦因误会而遭人指摘,群疑朋兴,竟有西医仅精外科之偏论”。希望西医界从速学习欧美,“组织完善而强有力之医学会,考察药房,检验专卖药,其有害群众者,即促其改良,或予以取缔”。94
一般社会将西医与新式秘制药关联,亦因药商冒用一些知名西医的名字为药品做广告95,也有确实请西医从业者做广告的。96中华医学会告诫会员勿为金钱或人情所惑97,认为“今科学公开之世,医药切忌秘密。若有人以秘方或秘术炫世,则形迹等于市侩”,正当医家“对于介绍秘制药品,均宜谢绝。至于自造秘制药品,则更非吾人本分之事也”。98许多西医经不住药商“辇巨金,致厚礼,名誉头衔,常年供养。果然钱能通神,英雄气短,向之期期以为不可者,今则慨然允之”。99也有西医刊物刊登大药房销售秘制药的广告。100这反映出立场有别的西医与秘制药商也存在着一些利益交易。
20世纪20年代后期,随着国内对新式秘制药的批评增多,英美学术界对一些著名专利药所含成分的化学分析结果被引介到国内。英美医学界化验专利药的做法早已有之,1905年美国医学会设立的“药物和化学委员会”化验数百种专利药并发布报告101,1909年英国医学会出版《秘制药品》一书,亦以大量专利药的化验结果证明其成分无效或有害。1021916年上海的外国医生曾将风行中国的“仁丹”寄往美国医学会化学实验室,通过成分分析和生理学试验得出该药并无疗效的结论。1031927年,北京协和医学校主办的通俗期刊发表文章,引述英美医家或化学家对“兜安氏补肾丸”“散拿吐瑾粉”“韦廉士红色补丸”三种专卖药原料的化验报告及批评。文章指出,英国医学会化验出“兜安氏补肾丸”的主要原料,“为硝酸钾与毒芹,及少量杜松子油。查硝酸钾及杜松子油,匪特不能治肾疾,且为强有力之刺戟[激]物,多服时反生肾炎。又毒芹汁系一种有毒草属之髓汁,于肾病尤绝不相宜”。104又如北平《世界日报》医学副刊登载一文,批评秘制药的命脉就是“秘密”,药商若公开成分便无人会上当了,“声势赫赫的韦廉士大医生红色补丸,几乎遍满了中国的市场,各大日报都有他的广告”。按美国政府化学师的化验,其成分不过是硫酸铁、碳酸钾、淀粉、其他植物性物质、滑石、马钱子碱和糖。作者感叹:“略有一点医学知识的都知道吃点硫酸铁不能补血,也不能健脑。吃几块糖,绝止不了咳嗽,治不好瘴疟。稍知道讲点经济学的也绝不肯用一块五角钱买几块糖吃了!”105民俗学学者江绍原读到这篇文章有感而发,强调西药有两类:“一为药料,一为制成的药品”,就后者而言,有些是“高尚高明的医生指定给我们用”且确有药效的,“有些却只是药商鼓励我们购买服用,而高尚高明的医生并未与闻,不但未与闻,而且劝我们不要去上当的”。106《新月》杂志还刊登译文,介绍专利药在美国的起源及医学界对其秘密配方的分析揭露之事。1071928年上海特别市卫生局编纂《卫生月刊》,明确“不登卖丸丹制剂(其成分不载明于仿单者)之广白,寓取缔害人药品之意,并拟逐渐搜集市上出售之各种丸丹,一一分析,其有毒者,将于月刊中公布,使市民周知,以免误购尝试”。108
同时也需注意,通过实验室分离药物的化学成分,研究各种成分对人体之生理作用的做法,遵循的是19世纪化学、生理学和实验药理学发展所确立的准则。通过这种做法来测定药物的毒性无可厚非,但以此衡量药物的疗效则有些争议。许多西方医学体系外的药物,如石膏、人参等,都是经欧美科学界化验后,被认为没有治疗或补益效用,但这显然不符合中医的治疗实践,相关问题成为近代“中药科学化”议题中的重要争论。109这提示我们在讨论新式秘制药的疗效问题时,也不能完全受近代科学思维的影响。
因此,在考察西医态度的同时,也有必要发掘消费者的声音。颇有意思的是,虽然西医常将新式秘制药的购买者泛称为“无知大众”,但实际上这类药物因价格较高,其重要消费人群是相对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阶层。从时人的日记书信来看,药物的原料可能引起时人关注或担忧,但“秘制”并非拒绝服用的理由,“有效验”的口碑才最令人重视。他们往往通过亲友推荐或阅读广告,不断尝试可能对症的药品。如士人符璋在1912年记道:“上海某店出售真自来血,极验,伪者多。”数年后又记:“先施、永安两公司有一种春药名‘自来精’,每瓶一元,广东所出,据云极验。”110沈曾植自记齿痛剧烈,“得一药能立止痛,或谓中有吗啡,然自适用,不问所来已”。1111913年,朱峙三因其父咳嗽甚剧,告知父亲西药中“燕医生除痰药最效,并可服燕制补丸”,并去汉口药房购来给父服下,两日后自记“父疾已愈”。112有留学日本经历的李叔同,在民国年间的通信中称其服用补药“百龄机”数日,“甚为合宜,拟以后继续服之”。又请弟子为其代购“兜安氏止痛药水”,特意嘱咐辨别包装“兜安氏”三字及“止痛药水”字样,以免买错。113再如学人顾颉刚,长期因身体状况不佳尝试各种药品,1920年自记连日失眠,“今日难过得没法子了,于是去买自来血。我想,即使他有毒质,也未必毒杀人。吸鸦片的也可长寿,谅自来血总及不到鸦片”。后在杭州又连日失眠,“适看报上红色补丸广告似甚适合我体,因购服之,未敢告家人也”。十余日后顾颉刚又去买红色补丸,但从其日记可见仍经常失眠。114中、西医对一些疾患均无良策,某种程度上为此类“秘制”药品的流行提供了较大空间。曾留学日本习西医的鲁迅反对中医,不服中药。他1918年的日记中就有购服“兜安氏补肺药”的记载。115据其子周海婴回忆,以前家中有硝酸银和药用甘油配制的口疮药,以及结晶碘、黄碘等外用杀菌药,还常用“兜安氏驰名药膏”、韦廉士医生药局“如意膏”、虎标万金油等,夏季最常用“兜安氏痱子药水”。鲁迅还购买鱼肝油和咳嗽药水,但除此外很少购买现成药物治疗疾病,家人有病就求助医生,按处方购药。116就其用药经验而言,“兜安氏驰名药膏”“韦廉士如意膏”等药品并未因“秘制”而被摒弃,可见这些药物确能应对一些较小的日常疾患,以其便利性和实用性获得认可。
再者,虽然“秘制”的药品在近代科学话语下被揭示欺骗性、危害性等特征,但反观中国本土的医疗市场,“祖传”“师传”的秘制药仍颇受社会信任和追捧。各种老字号的熟药丸散铺与中医世家的声誉,为寻医问药者提供了一些社会信誉方面的保障。一些中医还学习舶来品的广告手法,自制药品出售。1923年中医丁国瑞及其同人发布广告,推销自制的“秘制消咳膏”“加料如意黄金散”等,并附“本医世传秘方”之
语。11720世纪20年代后中西医竞争日趋激烈,药物和验方成为中医证明自身价值最重要的凭借,一些中医呼吁搜集医方、采访药铺和医家,将原本秘密的丸散膏丹配方和制法公布于世。118各种中医报刊也将公布中药秘方作为常见主题。119相 关行为不是为揭露“秘制”背后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而是强调造福读者、彰显传统医药的价值,其背后也有以“公开秘方”吸引读者、提升刊物销量的 用意。120此从另一角度印证了在传统语境中,“秘方”仍被一般社会视为宝藏,而非一无是处的骗术。新式秘制药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与此种社会心理的延续应不无关系。
政府管控与“成药”概念的运用
前文在叙述时使用文献中常见的“秘制药”一词,未用今人常用的“成药”。“成药”一词原本很少被使用。121这个词语的迅速流行始于南京国民政府初期Patent/Proprietary
Medicine的概念通过日本而引入中国的药品管理制度。在同时期的英美社会,虽然医学界仍对“秘方”持批判态度,但政府的管控与药业行规的自我约束,让专利药在原料、包装和广告宣传方面都有所限制,许多编造疗效或有争议的药品也开始退出市场。122另一方面,新出的专利药未必是秘制药,尤以化学制药工业最发达的德国为典型。一些制成的新药有明确的成分和配方,被医生开给病人使用。它们因注册了不同的商标和名称,亦是专利药或专卖药的组成部分。12320世纪20年代,德国专利药在华销量剧增,许多药商对西医发放药物宣传目录,其中详载药品的主要成分、功效,附有药理说明和试验报告,以此与宣传夸张的秘制药相区分。124到1935年,全国40个通商口岸全年的进口专卖药总价超过250万海关金,其中德国专卖药占39%之多。125
虽然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许多专利药、专卖药已不再是“秘制药”,但在中国政府制定近代药品管理法规、引入Patent
Medicine概念并将之本土化的过程中,“秘制”仍是关注和管控的重点所在。早在1915年北京政府颁布的《管理药商章程》第17条就规定,“药商配合丸散膏丹药饼药胶药水等品,如非按照成方配合,须将药品连同药方禀请该管警察官厅查验批
准”。126可 见政府早已意识到应对市售药物的原料配方有所监管。但实际执行时,警政机构的“查验”往往是交注册费而 已。1271921 年成立的广州市卫生局颁布《取缔广州市特种药品营业规则》,规定“凡在广州市面上售卖或赠送膏、丹、丸、散、药油等各种药品,附有通知疗病方法者,均称为特种药品”,“特种药品”必须通过卫生局化验,查无毒质才可注册销 售128,这 很可能是在对译欧美社会的“特许专卖药”,专门针对此类药品颁行管理条例,并同时涵盖西药业与中药业。该规则立即引发广州中药行会抗议,他们认为卫生局化验中药是扰商和敛财之 举。129“特种药品”一词也在1928年被杭州市政府沿用,要求药商呈报仿单、经营者信息等,若含剧毒药品需报告原料与配方。130同 年,北平特别市卫生局颁布《取缔中国成药暂行规则》,用“中国成药”一词指代“以中国药料制成丸散膏丹药酒药糖等类药品”,除注册、查验药物有无毒质外,还要求据古方配成之药须呈报收录该方的书籍。131
随后,南京国民政府推行全国性药品管理制度时,沿用“成药”一词,来对译英文Patent/Proprietary Medicine。1929年卫生部颁布《管理药商规则》,开始对中、西药商的批发、门售、制药、调剂进行监管。132同年,卫生部刊物《卫生公报》刊登文章《成药之害》,将“成药”的特征列为数项:“用几种现成药料配成的”“药方严守秘密的”“药名奇怪引人注意的”“登夸大广告欺人的”“自夸效验神乎其神的”“各国药局方上不载的”“正式医院医师所不用的”等等,又列举“社会上最流行的几种成药”:韦廉士红色补丸、生殖灵、兜安氏保肾丸、果子盐、九一四内服药、唐拾义咳丸、定州眼药和散拿吐瑾粉133,预示着政府已着手制定管控此类药物的法规。1930年4月卫生部颁布《管理成药规则》,规定药商须将成药的名称、原料、用法、效能、仿单等连同样品呈送卫生部查验,核准后发给许可证,并须将药品的主要原料标示于包装方准销售,成药广告及仿单不得有虚伪夸张等语,并规定成药不得移入麻醉品等。134这个《管理成药规则》文本应是从当时日本现行的《卖药法》改编而来,原日本法律规定“卖药商”须登记“卖药”的方名、原料及分量、调制方法、用法、用量和效能,并获得地方长官许可;其广告及容器包装不得有虚伪夸张等语,但对“卖药”仅定义为由原料加工制成之药。135中国的《管理成药规则》对“成药”的定义更为具体:“凡用两种以上之药料,加工配合另立名称,或以一种药料加工调制,不用其原有名称,不待医师指示即供服用者为成药”,并将“根据中国固有成方配制之丸散膏丹”排除在“成药”之外136,可见所定义的“成药”具有外界难以知晓其原料配方的秘密性特征,而“固有成方”则是公开的配方知识。在时人的英文记载中,“成药”正对译为Patent/Proprietary
Medicine。《字林西报》称当前中国政府的一个突出举措,是对专利药的制造、进口和销售进行监管。137又据《中国评论周报》刊登《管理成药规则草案》的英译全文,也将“成药”译为Patent and Proprietary Medicines。138其文本虽直接“改编”自日本法律,而相关知识与制度仍来自欧美社会。139可见,“成药”之定义最适用于国外输入或本国制造的新式秘制药。该规则关于披露药物原料的规定立即引起国内西药业的抗议,但政府并未在此方面让步。140同时,《规则》也面向中药商,难以避免本土情形的隔膜与制度的修正。许多药商呈请政府详释“成药”的定义,卫生部曾针对中药商的疑问而批示:“遵照中国固有成方配制之丸散膏丹,应用原有名称如六味地黄丸、诸葛行军散”等,不是成药,无须化验。但根据“中国固有成方略资增减、别立名目”的丸散膏丹仍属于成药,需要化验。141卫生部随后又公布《成药与非成药之说明》,特别提到“解百喇麦精鱼肝油”这类主要原料已反映在名称中的药物,仍因其家用性和依赖广告而被视为成药142,可见“成药”之定义部分已超出“秘制药”的范畴,而与“专利/专卖药”更为贴合。1936年底卫生署颁布《修正管理成药规则》,将定义修改为“凡药料经加工调制,不用其原有名称,意在不待医师指示,即供给治疗疾病之用,明示效能、用法、用量,径行出售者,为成药”。143这种表述进一步强调了药物的日常家用性,淡化了中西之分。
检索“全国报刊索引数据库”,可见“成药”的出现频率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有所增加,在1929年以后剧增。“成药”的概念通过《管理成药规则》及后续政策而在社会上广为使用,指涉的对象包括新式秘制药、传统丸散膏丹144,也包括一些主要原料明确的家用西药。145在西药业方面,“成药”与原料药、生药、制剂、工业药品等类别相区分。1461937年时人回顾西药业历史,指出“差不多除了原料以外,各种成药,是西洋有的,我们都能制造了。同时因为成药是一种最方便的药品,用不到医生指示,病者便能自己服用……事实上,现在经营新药的药商营业的大宗,便是成药”。147成药在经过化验、许可并将主要原料标示于容器或仿单后,其“秘密性”开始消解。一些药商倾向于对西医发放说明书,按药物成分解释药理与疗效,从学理上获得医生的认同与使用。148不过,管理成药政策推进缓慢,许多药商一再请求展缓。坊间仍存在大量未经注册与公开配方的秘制药,西医群体的批评也仍在继续。
秘制药品在中国传统社会和同时期西方社会原为常见的医疗资源,之所以成为国人关注的问题,既缘于晚清以来舶来秘制药输入中国的事实,也缘于西方医学在华传播、本土西医专业化进程带来的认知变化。舶来秘制药在19世纪中后期主要来自英、法、德等欧洲国家。20世纪初期,日本、北美秘制药在华销量大增。华商也起而效仿制售。此类药品的剂型、包装、原料多来自西方社会的制药实践,又高度依赖近代传媒做广告宣传,从而与中国传统社会的秘制“丸散膏丹”有所区别,可称之为“新式秘制药”。一方面,中外药商常通过各种宣传手法,将新式秘制药与西医建立联系,将产品形塑为科学的“西药”,并宣称产品比普通西药更为温和、有效;另一方面,这些常被一般社会视为“西药”的产品,却因原料有害或疗效不明而引起中西医双方的批评。中医以此为“西药”而质疑西医疗法的可靠性;而开始向专业化发展的华人西医,则延续了20世纪初期英美医学界和在华医学传教士揭发、抵制“专利药”的立场。他们以专业医生的身份向药商争夺治疗知识的解释权,批评新式秘制药影响了国人对西医的信任,阻碍了医学科学的传播。不过,当时中国的西医专业化刚刚开始,习西医而做药商者不在少数,药商也会请西医从业者或西医刊物为此类药品做广告,可见立场有别的“西医”与“秘制药商”也存在着身份或利益的互通。新式秘制药的风行与反响,反映出近代西方医药传华过程中,专业医学与流行疗法之间的对立与渗透。
梳理中外文献可见,不论是医学传教士和华人西医对秘制药的批评,还是中国的政策制定者以日本为中介,将欧美的Patent/Proprietary
Medicine概念译为“成药”并对认定的相关药物进行监管,“域外”在此间都不是一个模糊的参照系,而是与本土的认知与实践紧密相连。考察这段历史,也有助于认识“西药”在近代中国的多元内涵,有助于辨析近代商业全球化浪潮下,大规模输入中国的种种貌似现代国家生产的物质文明背后的复杂面相。在此意义上,时人的批判不仅有话语层面的刻意,也有现实层面的冷静。19世纪中期恩格斯的调查指出,当时英国工人难以负担医生的高昂诊费,多求助于包治百病的特许专卖药。如鸦片制成的水药“高弗莱强身剂”就被无数工作忙碌的妇女买来喂给孩子,让他们安睡或“强身”。149又如当代匹兹堡大学的研究人员曾对20世纪10年代生产的专利药Lash's
Bitters进行生物化学分析,发现其中含有酒精、微量甲醇、高浓度的铅以及锌、铁、铜和一些有机化合物。而当年的药商称此药具有通便和“净化血液”的作用,可治疗暴躁、疟疾、消化不良、寒热、头痛、胃泛酸、神经痛等病症。150可见时人对药物实际成分的揭露,具有维护公众健康的社会责任感,直到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时人批评新式秘制药的原料配方,考虑的不仅是安全性,也有疗效问题。有一些秘制药的配方本就源自西医的经典处方,可以应对某些特定疾病。而有些秘制药的实际成分,经过化验而被认为并无疗效。不过,遵从近代科学标准的化学检验制度,未必是衡量药物疗效的唯一准则。不合科学而有疗效的现象,或与心理作用有关,但确实存在于时人服药的记载之中。西医专业化在中国是个缓慢的过程,国人仍处于不断尝试各类医疗资源的状态中,他们更关心药品的效验,而非成分。自己判断疾病、购买药品,比延请医生更为便捷经济的现实与仍信赖、追捧“秘方”的普遍心理,是新式秘制药迅速风行的社会土壤。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