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碳普惠频频传来新举措,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也有了新招!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废弃衣物再利用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推动固体废物减废降碳协同增效。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进一步推进全社会低碳行动,探索鼓励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普惠性工作机制,推动废弃衣物再利用碳普惠项目的自愿减排交易,根据《广东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要求,特修订《广东省废弃衣物再利用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修订的《方法学》规定了,碳普惠制下废弃衣物再利用的碳普惠行为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核算方法。其中,废弃衣物是指被使用后进入废弃阶段的衣物。碳普惠行为是指广东省相关个人、机构团体和企业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绿色碳汇的低碳行为。本方法学的碳普惠行为则是指回收废弃衣物进行销售或捐赠的行为。
在适用的减排量申请对象方面,《方法学》适用于个人、企业、供销社或其他社会团体等进行减排量申请。在减排量计入期方面,减排量计入期开始日期应不早于2019年1月1日,每批再利用的衣物仅核算一次减排量。
在减排量收益分配方式及比例要求方面,《方法学》提出,当项目申请方为个人时,可自行申请项目减排量,也可委托他人或者单位作为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进行申请。项目申请方与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应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减排量权属、权利及义务关系,由项目组织实施人(或单位)汇总申报项目减排量。
当项目申请方为企业、供销社或其他社会团体时,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比如,项目申请方直接从社区或居民处回收旧衣物时,应保证该部分的减排量转让收入按照某种方式(如回收时采用现金、实物或优惠券等方式)及比例回馈社区或居民,分配比例不低于该部分的减排量转让收入的50%,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如领取现金、实物或优惠券的签收文件等)以供核查。
《方法学》的推出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发展。记者关注到,《方法学》还提出,希望通过《方法学》的实施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减少织物垃圾产生的数量、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同时,在实现区域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